一、填补中国文化研究的空白 每一个中国人大概从小都知道精怪。精怪,就是精灵、妖怪和妖魔之类,就是本来并非是人的自然物化作人形,与人打起了各种各样的交道,演绎出无数动人心弦的故事来。《西游记》里由猴子变成的孙悟空,民间传说中的由水缸里出来的善良而美丽的田螺姑娘,乃至于外国的长着翅膀的安琪儿以及沉思海边、人面鱼身的美人鱼。对于这些精怪,人们总认为那是小孩儿的幻想,等人长大了,又认为那是骗人的迷信,于是很少有人对于精怪作认认真真的研究。因此,在中国学术界,精怪研究长期以来是个空白。 最近,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刘仲宇先生的力作《中国精怪文化》,读了着实让人兴奋。正如作者在“引言”中所说的,“自上古迄于近代,中国人的社会生活,没有哪个领域是不曾有过精怪介入的,中国人的文化体系,没有哪个领域是不曾有过精怪的踪迹的,特别是中国的信仰习俗、人为宗教、文学艺术,几乎与精怪有割不断的联系。因此,研究中国本土文化,不能避开精怪文化的存在和影响。”(《中国精怪文化》,第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以下同)诚然,近年来,已有一些有识之士对民间的精怪文化给予关注,他们勤奋地收集民间故事、绘画和工艺品等,但是,往往注目精怪的变幻奇趣者多,潜心于探讨其学理奥秘者少。刘仲宇先生的著作,书名开宗明义地就把精怪放在了文化的框架里,放在人类创造的精神文明的范畴里面,这就是说,作者认为,精怪是荒诞的,然而人类在创造精怪的时候却是严肃认真的;精怪是陆离的,然而人们在传承这些故事的时候却是充满着理想、感情和热情的。精怪是一种文化现象,这种现象在中国有,在外国也有。旧的精怪还在传承,新的精怪又在出现。外国如此,我们中国也是如此。学术界的责任就是要研究精怪文化的内容、产生的根源、发展的规律以及对于整个人类文化发展的意义和价值。《中国精怪文化》这部书的第一、二章“神秘世界的元老”和“繁夥的种类和不绝的衍生”就是讨论精怪观念的起源、演变和各种种类。其后的各章则讨论了中国人对于精怪的矛盾心理,历史上对于精怪的争论,精怪与中国人为宗教的关系以及精怪在中国文学艺术史上的踪迹。全书的构架大致勾勒了精怪文化现象的轮廓,初步建立了中国精怪文化研究的理论框架,这就为中国文化研究填补了一项令人遗憾的空白。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原理 人的精怪观念,是人的一种思想意识。对于它的研究,《中国精怪文化》一书明确地坚持着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书的第一章标题就是“神秘世界的元老”,说的就是精怪这个现象的源头和内容。书中说:“精怪观念,最初发端于原始时代对自然物的拟人化或曰人格化。不过,开始一阶段,它还不具备变幻莫测的特征。待到人们产生了灵魂观念,并将之赋予自然物,它们便具有精神实体的品格,成为神秘世界的基本成员,并且在自然崇拜中被固定下来。精怪是一切鬼、神的先导,在神秘世界中,它算得上元老”(第3页)。作者引用了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的名言指出精怪观念产生于人的灵魂不死的观念。恩格斯说:“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了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种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72年,14页)恩格斯的这段话常常被理解为宗教起源的说明,刘仲宇以它来说明人的精怪观念的起源,这就从认识论的角度指出了人的宗教观念和精怪观念在起源点上是同样的,这也为中国宗教中常常吸纳某些精怪,或作为神的坐骑,或作为神的随从,甚至作为神的幻化的替身,找到了有力的理论依据。 三、吸取广泛的科学的理论成果 精怪文化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文化现象。应该指出,世界上有许多社会科学家对精怪现象作过卓有成效的研究,例如,法国的列维·布留尔和列维·斯特劳斯,英国的弗雷泽和泰勒等。在说明恩格斯的灵魂不死观念时,《中国精怪文化》一书采用了原始思维的理论,得出了精怪是人类神秘世界的“先导”和“元老”的结论。这个结论是否合理呢?作者先是列举了纳西族、佤族的神话传说,然后又引用了前苏联波波夫、法国列维·布留尔和列维·斯特劳斯的论述,指出“在社会发展较为原始的时代,人类对自然物赋予语言和像人一样的活动的能力”(8页)。不仅如此,作者还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说明人类在漫长的劳动进化过程中思维也有一个进化的过程,因此,“从进化史上看,原始人的思维中那种拟人化的倾向,是自然母亲留给人类的胎记”(10页)。不过,中国人的精怪观念中,精怪不仅有自然物作为它的原形,而且本身具有灵性,具有人的特性。对此,《中国精怪文化》一书又引用了泰勒的观点,指出这正是万物有灵论的体现,认为“泰勒说的‘万物有灵论’在原始时代是存在的,而且其影响直达于当代”。人类只是在将灵魂观念投射到自然物时,才使精怪成为精灵,才使精怪成熟为可被人们崇拜的对象。 四、多学科的综合研究 将精怪作为文化现象来研究,就不得不涉足于文化的广泛的领域。人类的文化现象本来就是贯串于人的物质、精神和制度生活的各个方面。将精怪定位于文化,既表现了作者的宽广的学术眼界,也大大增加了研究的难度。因为,这样的研究不仅要研究原始宗教、人为宗教等宗教领域,而且要把笔触伸向思维科学、哲学、人类学、文艺学和民俗学等学科。这些学科都有独特的研究领域,自身的研究方法和长期积累起来的理论构架和模式。在这么多的学科里漫游,实在需要足够的理论勇气、扎实的学术功底、大胆的开拓精神。至于将不同学科的方法使用到同一个研究对象,中国精怪文化,那更需要有足够的综合、融合的能力。我这里并不是说《中国精怪文化》一书已经完全具备了这样高的水平,但是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为作者在这方面的努力感到高兴和钦佩。一个比较突出的例子就是关于“人妖恋”的讨论。在民间传说和文人作品中,有大量的关于人和精灵恋爱的故事。学人曾从不同的角度加以探讨,有的从故事中表现的情愫着眼,有的从作者的思想内容着眼,有的从作者的感情寄托下手。然而,为什么会有人与异类恋爱和婚配的奇想?却大多语焉不详。一般多从古代的感生神话看图腾崇拜的孑遗,用以解释人妖恋的发生。然而,产生感生神话的时代早已沉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后世的人们只能根据封存的历史文献之中的片断材料作些推测和臆断。而人妖恋的发生,虽有文人学士、大家闺秀,也有在旧时代处于社会下层的男男女女,他们何以也会产生此类异事呢?《中国精怪文化》一书则运用现代性心理学的理论,借鉴某些古代文献中关于“鬼交”的记载,重新审视了《太平广记》等笔记中的故事,指出:人妖之恋,可以认为,在原始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当时的图腾、感生神话,都以人与异类,包括精灵的恋爱和婚配为中心内容。后来的文明社会中的人妖恋相对于原始社会的则是次生型的人妖恋。《中国精怪文化》一书认为,次生型的人妖恋有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基础层面,所谓人妖恋事件,其底蕴是由性心理失衡造成的程度不等的癔病和精神失常。第二层面是传说层面,传说中的人妖恋都搀杂着旁观者对人妖恋事件的解释,或者当事人带有幻念的陈述。第三层面是艺术层面,现存的人妖恋故事记载大多经过艺术加工。我们的研究必须通过三、二层面,从第一层面开始讨论,然后才来讨论后来的传说和艺术加工。这样的研究就不仅仅是欣赏人妖恋故事的内容,而触及到了广泛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人的性心理深处和性本能的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