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猿揖别后,生活在东方地理条件下的先民们便进入了原始共产主义阶段。经过若干世代的发展,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便无情地产生了。从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便发展起来了。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有不同的内涵和特征。 (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滥觞:商周时期的神权政治与敬德保民的政治哲学 商周奴隶制度是一种极其野蛮而残酷的阶级压迫制度。统治阶级编织统治秩序和维系这种剥削制度,是依据其神权政治观和敬德保民的政治哲学来进行政治实践的。 在原始社会,多神教支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与生活方式。随着人类进入到奴隶社会,多神教被一神教所取代了。因为阶级统治的社会力量越来越居于主导地位的时候,原始的多神教愈益失去存在的基础,而一神教愈益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绝对影响力的反映。以超自然形式和面目出现的神,总是代表着特定的阶级意志与利益的神;它的“人格化”,作为“抽象的人”的实在内容,便是王,被神化了的奴隶主贵族专政。 殷商时代的至上神是“帝”或“上帝”,它是同原始的巫术迷信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帝立子生商。”(注:《诗经·商颂》)在商代统治者看来,他们是上帝的子孙,是代表上天来管理臣民的。“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注:《诗经·商颂》)在商代统治者看来,他们的权力和政治行为,当然是上帝意志的体现。商汤在征伐商桀时宣誓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征)。”(注:《尚书·汤誓》)因为统治权来自上帝的命令,因而必须执行上帝意志。但是,他们通过什么途径才能知识上帝的指示呢?这就是占卜。占卜是殷商时代政治生活中的神圣事业,征伐、出巡、委任官吏等等事项,是离不开占卜的。不仅如此,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占卜亦是不可或缺的:事无巨细,依卜而行。从事占卜的人(卜、史、祀、祝)往往根据统治者的需要解释龟甲兽骨上的裂纹(预兆),以此作为上帝的答复。有了“上帝的答复”,统治者的意志就合理合法。由此可见,所谓上帝的命令,不过是借用上帝的名义来发布殷商统治者的命令罢了;与其说上帝具有绝对的权威,还不如说殷商统治者的意志和利益是至高无上的。“神的统一性不过是统一的东方专制君主的反映,无非那个神支配着形形式式的自然现象,联合着各种互相对抗的自然力,而这个君主在向上或实际上联合着利益冲突、彼此敌对的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65-68页。) 西周奴隶主贵族夺取了殷商统治者的天下后,依据现实的政治利益,继承并利用了殷商时代的神权政治观,并且对“天命”论进行了新的阐发。首先,周王是奉天命夺取殷商王位的,“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注:《尚书·多士》、《尚书·多方》、《尚书·无逸》。)。上天改变了对殷王的信任,收回成命,改由周王取代。其次,上天既然收回了对殷商的委派命令,改由周王替代,因而也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注:《大盂鼎》)再次,周因革商,是受到天命保佑的。周代统治者宣称:“丕显文王,受天有(佑)大命。”(注:《大盂鼎》)一方面,周代统治者因袭了殷商的神权政治观,另一方面又阐发了敬德保民的政治哲学观。周代统治者认为,“成汤革夏”、“武王克商”都是奉天命而行,都是合理的,因为“天命靡常”(注:《诗经·大雅·文王》)。为了使周代统治能够世世代代地延续下去,周代统治者认识到“敬德保民”的极端重要性。警德,是要求奴隶主贵族遵循一定的伦理道德,“以德配天”。“皇天无亲,唯德是辅。”(注:《左传》,僖公五年引《周书》)统治阶级只有敬德,才能“永远享天之命”(注:《尚书·多士》、《尚书·多方》、《尚书·无逸》。)。保民,是要使老百姓在统治秩序下生活得安定。“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注:《左传》昭公元年引《太誓》)。由于民欲与天命是相通的,因此,遵天命,就必须爱民:“治民敬慎”,“知稼穑之艰难”(注:《尚书·多士》、《尚书·多方》、《尚书·无逸》。),“明德慎罚”(注:《庄子·天下篇》)。 总之,商周时代的政治文化,是以奴隶主的贵族政治(宗法制、等级制、分封制、世袭制)为外壳,以“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为文化内核运转着,向前发展着,而商周时代的神权政治观(宗教天命观)、敬德保民的政治哲学观便是战国以后中国两千多年地主政治社会里“君权神授”论、仁政论、德政论、民本论(重民论)等等政治文化内容的滥觞。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定型:秦汉时期对先秦政治理论的整合与中国传统政治体制范型的确立 春秋战国之际,中国古代社会经历了550年的战乱。在5个半世纪的漫长生活中,一方面是五霸纵横、七雄驰聘;另一方面是思想文化领域里的“百家争鸣”,探寻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出路。诸子百家面对动乱不宁的社会,纷纷阐发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和理论。 秦始皇在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中,采纳了法家理论,并以之为治国的政治思想。这套学说,为秦始皇的统一事业发挥了作用。因之,秦始皇以法家学说为治国的理论指导。一方面,以法家理论为指导,秦始皇建立了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帝国;另一方面,推行文化专制主义,焚书坑儒,严禁私学,以吏为师。可是,法家学说在治国中不仅没有发挥它的统一六国的神奇作用,反而加剧了国内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加速了庞大的秦帝国的崩溃。至于西汉初年,统治者不能不反思前朝在政治指导思想上的失误,改而采纳黄老道家的学说,“无为而冶”,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遵循旧制,举事无所变更;少干预属下事,勿扰民;择吏以“厚道长者”为标准(注:参见林剑鸣《秦汉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87-288页。)。其特点是“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注:《汉书·刑法志》)。 虽然黄老政治理论为汉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丝生机,但是,对于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政治统治,也带来了一些日益明显的负面作用。如农民脱离户籍而逃避赋税的现象日益严重,贵族、商人、大地主的势力日益膨胀,有的人甚至无“人君之礼”;对北方蛮族的妥协退让,已经危及自身的国防,等等。因此,促使统治者进一步反省自身的政治指导思想,并进行必要的修补和调整。汉武帝时期,经大儒董仲舒改造后的儒家理论作为治国策进献给汉武帝,并得到采纳,于是,下令“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而确立了儒家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定于一尊的统治地位。然而,董仲舒的儒家理论,却是整合了先秦诸子之后的政治理论,而不是先秦儒家所主张和倡导的政治理论的原貌:如董仲舒的君权神授论,是法家思想与儒家思想整合的结果。有学者指出:“从中国封建社会看,神化与圣化是维护君主专制的两大思想支柱,战国以前以神化为主,战国时期又发明了圣化,法家是圣化理论最主要的制造者。从西汉开始,实现了两者的结合,董仲舒是从理论上完成两者结合的代表人物。”(注:刘泽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文化》,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86页。)天人合一论,是整合先秦天帝观的结果。“董仲舒用天人合一理论给皇帝蒙上一层圣光。这是殷同天帝观的复合,但又不是简单的重复。”(注:刘泽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文化》,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18页。)三纲五常论,是整合了先秦诸子多家政治伦理学说的结果,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是先秦以来各家伦理学说的总合”(注:刘泽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文化》,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21页。),等等。总之,经过秦汉之际,尤其是西汉中期统治阶级对政治理论的整合,作为封建社会政治指导思想的儒家学说的存在形式是:“外儒内法,杂以百家”。自此以后,儒家的旗号没变,但其思想内容却在不断地吸纳、整合法家、道家等其他各流派的思想,其政治思想也因各历史时代的特点不同而突出某一家理论的特色。从此以后,中国政治思想、理论的整合规模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贯穿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