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在论到古希腊时曾动情地充满敬意地写道:“一提到希腊这个名字,在有教养的欧洲人心中,尤其在我们德国人心中,自然会引起一种家园之感。欧洲人远从希腊之外,从东方,特别是从叙里亚获得他们的宗教,来世,与超世间的生活。然而今生,现世,科学与艺术,凡是满足我们精神生活,使精神生活有价值、有光辉的东西,我们知道都是从希腊直接或间接传来的,——间接地绕道通过罗马。”(注: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157页。)同样地,在我们看来,一提到“礼乐”这个名字,在有教养的中国人心中也会油然生起一种“家园之感”。不仅如此,我们也同样有理由说,中国后世的政治、法律、宗教、伦理、哲学、文学、艺术及日常生活的面貌与精神,也都无不与先秦奠基的礼乐文化精神息息相关。有学者指出:“‘礼’在中国,乃是一个独特的概念,为其他任何民族所无,其他民族之‘礼’一般不出礼俗、礼仪、礼貌的范围。而中国之‘礼’,则与政治、法律、宗教、思想、哲学、习俗、文学、艺术,乃至于经济、军事无不结为一个整体,为中国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之总名。……外国之‘礼’,随着第一代文明的灭亡,就与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重要方面相绝缘,而不再向前发展。中国之‘礼’则没有间断自己的发展。并不断扩大自己的领域。故从礼俗而发展到礼制,从礼制发展到礼义,既而又由礼制、礼义回归到礼俗。……中国之‘礼’固重于形式,故中国之‘礼’是活在中国人心中的一个基础。由是之故,从中西文化比较而言,中国文化使西方最感惊异者,莫过于‘礼’。故从中外文化比较而言,‘礼’为中国文化的根本特征,当是无疑的。”(注:邹昌林《中国古礼研究》,台湾文津出版社1992年版,12—13页。)这一从比较文化的立场上下的论断,有过较深中国文化或中国生活体验的人是不会不同意的。 礼乐的存在固然离不开一定的形式,但更为重要的无疑是它的精神。正如孔子所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注:《论语·阳货》,《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版(下引《论语》同)。)同样,“活在中国人心中”的也不仅是礼乐的外在形式,更重要的是它的根本精神、根本原则。那么,礼乐的根本精神、根本原则是什么呢?这种根本精神、根本原则又是如何刻写在了中国人的心中的呢? 对于前一问题,可以一言以蔽之:中和精神。以此言之,言“礼乐”活在了中国人心中,犹言“中和精神”活在了中国人心中。对于后一问题,合而言之,则是“礼乐互补”在中国人心灵上刻下了“中和”的精神追求;分而言之,则是“礼”以致“和”、“乐”以成“和”并最终依靠“乐”以成“和”这个心理、审美的机制完成了这个塑造中国人灵魂的工作。 “礼乐”与“中和”之关系,学者所论多矣,然已有的研究与这个问题在中国文化(尤其是传统文化)中所占的地位相较,尚待进一步深入。鉴于此,我们不揣浅陋,尝试对它作一点新的探索。 一 中和:礼乐之根本精神 尽管史称周公“制礼作乐”,但“礼乐”并不始自周公。《论语·为政》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八佾》也说:“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是为“礼”不自周公始。《尚书·尧典》说:“帝曰:夔!命女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是为“乐”亦不自周公始(虽然尧、舜、禹所在尚属传说时代,但周公之前已有“乐”当不会有问题)。既然如此,那么周公之前的“礼”与“乐”是否有“中和”之追求呢? 答案是肯定的。 “夏礼”、“殷礼”并非空穴来风,其渊源,学者们多认为是原始时代的祭祀。王国维《释礼》一文中说: 《说文·示部》云:“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豐。”又《豐部》:“豐,行礼之器也。从豆,象形,豐亦声。”……此诸字皆象二玉在器之形。古者行礼以玉,故《说文》曰:“豐,行礼之器”,其说古矣。惟许君不知
字即玨字,故但以从豆象形解之。实则豐从玨在凵中,从豆乃会意字,而非象形字也。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
若豐,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谓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禮,其初当皆用
若豐二字,其分化为醴禮二字,盖稍后矣。(注: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六)第一册,中华书局1959年影印版,290-291页。) 郭沫若也有类似说法: 礼是后来的字。在金文里面,我们偶尔看见有用禘豐字的。从字的结构上来说,是在一个器皿里盛两串玉具以奉事于神。《盘庚篇》里面所说的“具乃贝玉”,就是这个意思。大概礼之起于祀神,故其字后来从示,其后扩展而为对人,更其后扩展而为吉、凶、军、宾、嘉的各种仪制。(注:郭沫若《十批判书·孔墨的批判》,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82—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