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文化交际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同文化系统之间的不可通约的因素。这犹如横在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沟壑, 亦被称为“文化沟”(theculture gap)。 这是因为一种文化的形式和发展有赖于某一民族独特的社会、历史、宗教诸方面的渊源。因此,文化自然会强烈地表现出各自的特征,而这些特征往往在另外的文化体系中是难于找到绝对等值或对等的替换形式。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奈达将文化特征分为如下几类:生态学(Ecology)、物质文化(Matcrial Culture )、 社会文化(Social Culture)、 宗教文化(Religious Culture )和语言文化(Linguistic Culture)。存在于这诸多方面的差异,便形成了许多障碍。 文化沟的存在是无法避免的,也是翻译者在跨文化交际过程中必然要面对解决的矛盾和难题。长期以来,文化沟受到翻译界的高度重视,并由此而引发对诸如“等值”;可译性/不可译性;忠实/不忠实和其他问题的讨论。不论各家看法如何,翻译作为跨文化交际的重要协调活动,势必要将原语与译语的文化系统联系在一起。如果说翻译意味着在不同文化系统中创造一种关系,这是不容置疑的。据此,译者不是设法去回避由于文化沟所造成的障碍,而应尽其所能去实现“天堑变通途”。这好比代沟(gencration gap)的存在亦是客观现象。尽管处于同一时代,不同年龄层次的群体之间亦会出现相互不理解的情况,甚至存在难于达到共识的差异。然而这些不同的群体不是相互排斥而不可交融,他们会寻求各种途径去实现相互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客观地来看,不同文化体系之间的关系不是永恒不变的。这种关系既是有界限的,又是可剖析而后达到动态对等的沟通的。于是一般概念所认为的文化沟便不可能深不可测。换言之,其表层的不可逾越性可以通过某些特殊的转换方式去解决。只要转换得当,原来似乎不可直接参照比较的文化关系可在某种层面上达到交融。综观人类历史的发展,异域文化的相互交流、相互渗透的事实促进了现代文明的发展。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价值的文化发展过程中,翻译均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广义地讲,“文化”不是某种排异的、永恒的真理,它仅是某一民族、某个社会特征的集合。因此,通过翻译,在不同文化体系中建立一种转换关系是完全可能的。 在实现文化转换的活动中,译者理应作为两种文化系统的媒介,更是将两种文化联系在一起时所出现的突出矛盾的协调者。译者总是处在不同文化之间,常常要面对因异体文化的不可通约性而造成的文化沟。不管这鸿沟有多深,或由此所产生的问题有多难,他都必须肩负起“搭桥”的重任。辩证地看,文化沟的存在固然给译者造成诸多难题,同时,文化沟的存在也给译者提供了颇具挑战性的机会去显示其化异才能(Aissimilative Competence)。在进行文化移植的过程中,译者必定要面对多种选择。就实践意义而论,翻译就是作出选择的过程。对此,笔者拟根据个人从事翻译实践和教学的肤浅所得讨论如下几个问题,以求教于同行。 一、文化的直接移植 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译者应直接把原语的文化信息和语言表达形式移植到译语中。这要求译者既要忠实传达原语的文化内涵,同时兼顾保持文化内涵的载体——语言的表达方式。这也正是译界所推崇的“神形兼备”的对等转换方法。采用了这种直接的移植方式,在我们的汉语中才会有诸如橄榄树枝(an olive branch )、 特洛伊木马(theTrojan horse)、穿梭外交(shuttle diplomacy )、 滚石不生苔(Arolling stone gathers no moss)等等不一而足的说法。 笔者在编纂《贵州民族风情词典(汉英对照)》(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以下简称《风情词典》)时,对贵州少数民族独有的民风民俗就尝试这种方法,如将板凳舞译为stool dancc、木鼓舞——wooden-drum dance、地戏——ground opcra、爬山节——mountain-climbing festival、龙船节——dragon boat festival、 祭山——offering sacriffices tomountain,等等。 在直接移植某一民族特有的文化信息的运作中,译者往往要对多种译文作出选择。而权衡选择得当与否,应当以既能充分传达原语文化意象,又能符合译语表达习惯以及读者的审美接受心理为度。如汉语中的“上坟烧纸”中的烧纸自然是指“焚烧钱纸”。 有人认为将其译为“to go to sacriffice at the graves ”较为妥当。 其理由为tosacriffice一词可从宏观上包容祭奠亡灵的种种活动。这显然是无可指责的。但上述英文恐难引发读者联想到东方人“烧香焚纸祭祖”的文化意象。我们在编纂《风情词典》时曾试译为“to burn the ghostmoney at the gravcs”。为慎重起见,我们曾征求外籍专家的意见,结果表明这种译法是可接受的。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实际上是属于一种创意性翻译,也就是译界所倡导的再创造。不可讳言的是,创意性翻译应力戒索强附会。若将“烧纸”译为“to burn pieces of paper”,就会导致文化信息的误传,使读者联想到的是焚烧任何种类的纸。 除上述方法外,对某些无法在两种文化、两种语言体系中找到可参照的表达方式时,采用音译(translitcration )亦可实现文化移植的目的。这在跨文化交际过程中解决文化沟所造成的困难也不时为一种有效的手段。 如英译汉中:logic 逻辑、 sofa 沙发、 nylon 尼龙、chocolate巧克力、whisky威士忌、……汉译英中:功夫Gong Fu、易经E-Ching、气功Qigong、太极Taichi、斤jin等。在《风情词典》中我们也沿用这种方法。如流行于黔东南苗、侗地区的“游方”活动,是描述苗族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一种方式。此民俗活泼多样,且内涵也很丰富。选择其他译法,不易解释清楚。将其音译为 youfang,不仅起到直接介绍民俗文化的作用,而且也让外来民俗专家或游客好奇而了解究竟。至于“游方”的内容则在词典正文介绍。又如苗族传统舞蹈中使用的吹奏乐器“芦笙”,我们曾将其译为a reed-pipe wind instrumcnt 。这种译法只表其作为吹奏乐器以及制作材料,并未将其构造形式表现出来。“芦笙”一般由六根竹管组成,每管从外侧开一孔,下端安放铜簧。如果为求全面须再将这段文字译成英文加进去。这种完全释义的处理方式尽管也可以,但显得累赘。考虑再三,我们将其音译为“Lushcn”,这已被广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