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是最喜爱美玉的民族。 我国现存最早的古诗集《诗经·卫风木瓜》曰:“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琼琚”、“琼瑶”、“琼玖”皆为美玉的名字;《诗经·齐风著三章》曰:“尚之以琼华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尚之以琼英乎而”。“琼华”、“琼莹”、“琼英”皆为美玉的光色。《郑风·有女同车篇》:“佩玉琼琚”,“佩玉将将”;《秦风·终南篇》:“佩玉将将,寿考不忘”……正如英国学者李约瑟所说的那样:“对于玉的爱好,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特色之一。”(《中国科学技术史》(英文本)第三卷第663 页)但目前有关这方面的较为详细、系统的专题研究却不多见。 汉民族对玉的崇拜不仅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而且是多方面多层次的。1976年,在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址中,就曾出土了一些玉制的璜、玦、管、珠坠等佩饰。可见早在距今七千年前的原始社会晚期,人们就已经广泛地采取玉石来制作装饰品和器物。建国以来,考古工作者陆续在北方的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红山文化、齐家文化,以及南方的良诸文化、石峡文化等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墓葬中发现了大量玉雕:有琮、璧、璜、玦、环、笄、梳、铲、斧、锛、多孔刀、动物和人面饰等。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民族像汉民族那样与玉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对古代文化产生了那样大的影响。 在古代,玉依照用途划分有祭祀用玉,如琮、璜、璧、圭之类;服饰用玉,如琫、珌、珩、琚之类;交际用玉,如玦、瑷之类;工具玉,如玉斧、玉铲等;殉葬用玉,如琀、瑱之类。相传在远古时代,中华民族的祖先黄帝就以玉分赐部族首领,作为享有权力的标志。后又逐渐演变为统治者用作表明身份等级及行使军政权力的信物,如玉玺、玉璧、玉印之类。《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尊卑上下,各有名分,佩玉依等级,视玉而知礼。《礼记·玉藻》:“天子佩白玉,而元组绶公侯佩山元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瓀玟(次玉)。” 玉还被广泛用于朝聘、祭祀、礼仪、丧葬等活动中,连天子服玉冠冕之饰及佩也随季节有所不同。《礼记·月令》:“孟春之月天子服仓玉,孟夏之月天子服赤玉,季夏之月中央土天子服黄玉,孟秋之月天子服白玉,孟冬之月天子服元玉。”《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元璜礼北方。以圭璧祀日月星辰,以璋射祀山川。”周制还设有玉府专门掌管这方面的事务。据《竹书纪年》云,“玉府掌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食玉、含玉。” 在古人看来,玉兼备了人间的所有美德和至性。因而对玉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常以“玉”比拟“君子”的美德。《说文》:“玉,石之美,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
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尃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忮,絜之方也。”“润泽以温”是指玉的光泽滋润而柔和;“
理自外,可以知中”,这是说,玉的文理,表里一致,在阳光下可以照见内部;“不挠而折”是非常坚韧不能弯曲,只能折断的意思;“锐廉而不忮”,是指玉的断口或玉制刀、铲等虽有棱角或刃口,但又不很锋利;“其声舒扬,尃以远闻”,这是描述玉的声音。《五经通义·五德》:“玉有五德,温润而泽,有似于智;锐而不害,有似于仁;抑而不挠,有似于义;有瑕于内必见于外,有似于信;垂之如坠,有似于礼。”故“奴隶主贵族,无论男女,都要佩带玉饰……以显示自己的贵族身份。”(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册第198 页)《礼记·曲礼》:“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凡带必用佩玉,惟丧否,佩玉有衔牙。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礼记·聘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右徵角左宫羽,于玉比德盖求,所以称夫仁义知礼乐忠信之德而比之于玉也。”(徵角、宫羽皆为能发出不同声音之玉的名字)于是形成一种影响极其广泛的玉文化现象,历史沉积极为壮观。我国古代典籍中有关“玉”的艺文、诗赋,汗牛充栋,不胜枚举。汉代黄宪的《玉论》,晋代傅咸的《玉赋》,瘦肃之的《玉赞》,李为的《蔺相如秦庭反璧赋》,前人的《蔺相如全璧赋》等都为人们所熟悉。甚至同一主题的《荆山璞赋》就各有不同时期的作者范琮、谢一鲁、孔浍、文逢原等人创作。逆境中行吟的屈原在他的《离骚经》中就多次提到了“玉”:“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何琼佩之偃蹇兮,众薆然而蔽之?”“为余驾飞龙兮,杂瑶象以为车”。“扬云霓之
蔼兮,鸣玉鸾之啾啾。”“屯余车其千乘兮,齐玉轪而并驰”。《红楼梦》第三十七回中咏白海棠的那场诗会,六首诗里,每首都离不开“玉”,如:“玉是精神难比洁”(探春),“愁多焉得玉无痕?”(宝钗),“捧心西子玉为魂”(宝玉),“碾冰为土玉为盆”(黛玉),“种得兰田玉一盆”(史湘云),“玉烛滴干风里泪”(史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