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市场获得了巨大发展。截至1996年底,全国文化市场各类经营网点已达21.2万个,平均每万人拥有1.73个,从业人员108.7万人,资本金合计403.2亿元,固定资产原值358.5亿元,当年主营营业收入236.5亿元,实现利税额44.8亿元,创造增加值157.2亿元。文化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 一个国家或地区文化市场的发育、成长与该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水平密切相关。一般来说,生产越发展,经济越进步,人们的文化消费力就越强,文化市场也就越繁荣。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已证明了这一点。据有关资料介绍,发达国家每年人均用于文化消费的支出约占其生活消费支出额的33%左右。所以发达国家的文化市场大都比较成熟,对产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也较大。例如美国的文化娱乐业自1983年到现在一直呈稳步增长的态势,每年新增加的就业人员就占全国新增就业人员的12%左右。日本是个举世闻名的汽车工业大国,但其文化娱乐业的产值现已超过汽车工业的产值。英法等国也大体如此。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经济发展缓慢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原因,文化产业长时间内极其单一、落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据统计,从1978年至1996年,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提高了近2.7倍,与此同时,人们用于文化消费的支出也有了较大增加(其中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的文化消费支出构成从1983年到1996年增加了6.6个百分点,绝对额从1990年到1996年短短6年间就由31.38元增加到132.46元,增长了3.2倍),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我国文化市场的发展。但由于我国地区之间经济水平还存在着较大差异,所以文化市场在总体上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在地区分布上也明显地表现出不平衡。同时由于我国经济水平总的来说还比较低,经济和文化的相关程度还远不如西方那么高,所以文化市场的地区走势和各地的经济水平线并不完全一致,经济发达地区文化市场的发育程度不一定必然高,经济落后地区文化市场的发育程度不一定必然低。 我国文化市场网点最密集的省份是云南省,其网点密度为4.57个/万人,然后依次是浙江(4.33个/万人)、辽宁(3.31个/万人)、福建(2.57个/万人)、黑龙江(2.56个/万人)、上海(2.49个/万人)等。网点最稀疏的省份是贵州省,其网点密度为0.28个/万人,然后依次是河北(0.53个/万人)、山东(0.58个/万人)、河南(0.73个/万人)、安徽(1.04个/万人)等。但仅凭网点密度的大小并不能确切地反映出一个地区文化市场的实际状况。因为这一指标只反映了文化市场的总体单位数量规模,而并没有反映出文化市场的总体经营规模,更忽略了作为文化市场基本细胞的个体单位——单个文化企业经营规模(人员、资金、收入等)对整个文化市场的影响。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云南省文化市场经营网点密集度最高就断言云南文化市场最发达,同样,我们也不能简单地以北京市文化市场经营网点密度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就断言北京市文化市场发育程度在我国还比较低(北京市网点密度为1.67个/万人)。 为比较客观地反映我国文化市场的地区分布状况,笔者以为除了网点密度外,更应该从文化市场吸收就业的能力、文化市场发展能力和文化市场对第三产业发展的贡献等方面分别加以考察(因为缺乏1996年以前的历史资料,所以考察只能是静态的),然后再以综合指数法作出全面评价(西藏因无资料,故不在评价之列)。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我国文化市场的地区分布与我国各地的经济格局有极为相似的一面,比如上海是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最高的地方,其文化市场也最发达;广东、辽宁、浙江、北京、福建、黑龙江等文化市场比较发达的省市人均GDP均居我国前列;贵州是我国人均GDP最低的省份,其文化市场也最不发达。其他如内蒙古、河南、安徽、江西、山西等人均GDP也都比较低。但也有例外,比如天津,其人均GDP居我国第二位,但其文化市场发展程度却位列第11;山东人均GDP我国居第8位,文化市场反而属最不发达之列;四川、云南人均GDP在我国分属第23、24位,其文化市场反而比较发达。 总之,不平衡性是我国文化市场地区分布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