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从1920年开始,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出现了现象学考古学(ph
nomenologische Arch
ologie)。①I.耿宁(Iso Kern)和S.卢夫特(Sebastian Luft)认为胡塞尔的现象学考古学方法与纳托尔普的回溯方法和重构方法具有一定关系,R.索瓦(Rochus Sowa)和Th.冯格尔(Thomas Vongehr)认为现象学考古学所讨论的相关问题缘自于胡塞尔现象学内部发生的莱布尼茨式的思辨转向。②区别于前述学者对胡塞尔现象学考古学进行哲学史的溯源或比较,本文致力于在胡塞尔现象学内部考察如下问题:相较于早期的现象学还原、构造、反思、直观等方法,胡塞尔为什么要提出现象学考古学的方法?除了现象学考古学,晚期胡塞尔还提出拆解(Abbau)、建造(Aufbau)、返问(Rückfrage)、回溯(Zurückgehen)、建构(Konstruktion)等现象学方法。③现象学考古学方法与其它这些晚期现象学方法是什么样的关系?现象学考古学的两个步骤——发掘与重构又是什么样的关系?现象学考古学是合法的吗?它对整个现象学哲学具有何种价值?我们尝试在梳理相关文本、分析不同解读策略的基础上回答这些问题,以期进一步准确定位现象学考古学的方法论意义。 一、提出现象学考古学的动机 在胡塞尔前期,还原、构造、反思是超越论现象学的主要原则或方法,它们的交汇点是一切原则的原则——直观。直观规定着还原、构造、反思的范围和有效性。“每一种原初给予的直观都是认识的合法源泉”④,直观决定着作为认识批判或理性批判的现象学的基本论域,纯粹自我、纯粹意识、意向相关项均由于直观而具有自身被给予性。但是,无论是感性直观还是本质直观,无论是感知直观还是想象直观,它们都具有其内在的局限性。直观是一种意向行为,具有意向构成与意向对象的相关性。就其意向构成而言,其中的材料部分已经具有统一化和差异化,从而在背景中凸显出来,并具有足够触发力引发行为对它的注意和立义,而行为侧恰好也具有对凸显材料的兴趣。就其意向对象而言,无论是感性个体还是普遍本质,无论是现实对象还是虚拟对象,都是相对稳定的,与其它个体、本质、现实物、想象物具有明确的区别,在其所处的背景之中处于中心地位。也就是说,无论是行为还是对象,直观都是现成的,它无法向我们呈现材料的统一化与差异化作用,无法向我们呈现对象从背景中突出的过程;直观是当下的,它无法把握到围绕着它并使它得以可能的时间视域,特别是远距的视域;直观是时间性的,感性个体、普遍本质、现实对象、虚拟对象均由于相应的直观行为而具有当下的时间模态或拟时间性,直观行为无法追问诸时间模态或时间性本身的根源。总之,奠基于直观的超越论现象学由于以上诸多局限,导致它不能深入到行为和时间的最终构造层次,无法把握到完整的现象学领域。 胡塞尔将超越论现象学定位为第一哲学,这门第一哲学追问第一开端或最终根源。这种终极理念要求胡塞尔不满足于直观,必须运用其它某种方法深入到行为、对象、时间的最终根源。现象学考古学在这种理念的要求下应运而生。这门“‘考古学’,应该系统地研究那种最终根源,以及在自身中包含着存在与真理的一切根源,并且进而应当向我们说明,一切认识何以能够出于一切意指和效用的这种源泉而获得最高的且最终的理性形式……”⑤也就是说,在直观无法发生作用的领域,或者在直观恰恰要当作前提的领域,正是现象学考古学的工作领域。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现象学考古学在整个现象学哲学中具有奠基性的地位。 同时,胡塞尔将关于超越论事实或原事实的形而上学看作其现象学哲学系统的终端。而超越论的出生、死亡等原事实构成现象学的界限,它们是理解超越论主体不可缺少的维度,但是又不可能直接原初地或本己地被直观到。面对这种困境,“建构性现象学必须提出并回答关于世界构造之本我学的和主体间性的‘开端’与‘结束’的超越论问题”。⑥在超出直观领域的意义上,现象学考古学恰好就是这样一门建构性的现象学。 至此我们发现,现象学考古学的目的是对直观现象学提供奠基和补全。但现象学考古学的实质性内容究竟是什么?李南麟(Nam-In Lee)区分发生的考古学与效用的考古学,前者追求最终的发生根源,即本能,后者追求最终的效用根源,即活的当下。⑦G.切尔纳文(Georgy Chernavin)将现象学考古学看作研究原真性、原印象当下、质素的学科,并将其与其它两种胡塞尔晚期现象学——经验世界本体论与(原—)事实性形而上学——区分开。⑧M.鲍尔(Matt Bower)将作为重构的现象学考古学区分为本我学的与主体间的,前者对意识生活之不可回忆的过去进行主题化,后者对社会历史事件或世代关系进行主题化。⑨本文并不企图对现象学考古学的研究内容进行准确规定和分类,而只是宽泛地将为直观奠基的或超出直观的现象看作现象学考古学的内容,包括本我学内容与主体间内容、静态内容与发生内容、主体性内容与对象性内容、认识论内容与伦理宗教内容。因为关于研究内容的这些分类方式并不为现象学考古学所特有,前期的直观现象学同样可以以这些方式得到分类。因此,与直观现象学相比,现象学考古学与其说代表上述某种研究领域,倒不如说是一种新型的现象学方法。正是借助这种现象学方法,我们才得以通达那些为直观奠基的或超出直观的诸现象。那么,作为方法的现象学考古学具体包含哪些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