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和杜威是现代教学论的经典人物,他们也是现代教育学的奠基人物,尽管其教学方式之间存在明显差异。[1]赫尔巴特教学论的特点或优势在于脱离活动情境去传递系统知识和认知,而杜威教学论的特点或优势在于通过活动情境去解决真实世界的真实问题,以发展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以及民主交流、协商和参与能力。这两种教学模式也代表了我国课堂教学的两种主要形式:一个是以课堂教学为主,另一个是以项目学习为主。而且由于我国教育评价多是纸笔测试,导致前一种形式占据主导地位。因此,赫尔巴特教学论像空气一样存在于我国中小学教学实践之中,成为教育者不自觉的教学实践形式,而只有当空气稀薄时,我们才会意识到它日常的普遍存在和绝对必要。杜威的教学论则需要通过教育改革的呼吁和推进,才可能成为一种被广泛认可的教学形式。当空气再次稀薄时,我们又会习惯性地呼吁回到赫尔巴特的教学论,呼吁“认真对待‘轻视知识’”的教育思潮。这两种教学论的交替几乎构成了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钟摆。 但是,今天这个钟摆迫切需要我们的教学向杜威的方向移动,因为时代要求我们的教育培养学生的高阶能力(包括高阶思维能力和情感能力),更加关注和落实我们政策文本所聚焦的学生核心素养和学科核心素养,以更好地应对国家的战略需要和人类社会日益不确定的未来。但这对于我们偏向教师和教学中心的教育传统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那么,是否存在一种能够把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并将高阶能力培养置于核心的教学论呢? 德国当代著名教育学家底特里希·本纳(Dietrich Benner)2020年出版了自己思考建构了40多年的教学论,即《普通科学教学论纲要:教师教育、教学和研究的基础和取向》(Umriss der allgemeinen Wissenschaftsdidaktik:Grundlagen und Orientierungen für Lehrerbildung, Unterricht und Forschung),并于2022年出版了第二版。这样,本纳教授不仅为德语世界贡献了一本原创性的经典的《普通教育学》(1987出版,第四版有中文版,第八版中文版在准备中),同时还贡献了他对普通教学论的系统思考。在我们看来,这部教学论作品就像其《普通教育学》一样,也是结合了杜威和赫尔巴特的教学论思考/教育学思考,吸收了两者的优势。本文拟考察本纳教学论的基本结构,同时也结合当代教育发展趋势,指出其对不同知识形式之间非等级性关系的捍卫,对不同知识形式的方法能力的强调,对教育学中教的维度的捍卫,以及对杜威和赫尔巴特的连接和超越。 一、科学教学论的内容结构:捍卫不同知识形式的非等级性 科学教学论(Wissenschaftsdidaktik)中的科学即德文"Wissenschaft",其含义要比英文世界中的"science"(science在英文中多为“自然科学”意思)更广,其字面意思可对应于英文的"knowledgeship",即学术、研究和学问的意思。德文的“科学”不仅包括自然科学,还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等德语中的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at),如人文研究、历史学、人类学和艺术,也包括化学、心理学等。德语中还有"
Wissenschaft"(美的科学)的概念,涉及诗学、修辞学以及促进真善美的理解的学科。康德甚至认为,审美判断在科学的王国之外,不属于系统知识的领域。因此,把"Wissenschaft"翻译成英文的"science"和中文的“科学”,都有点缩减和降低它的涵义。我们知道,一般意义上的“科学”不仅指自然科学,还包括与其相关的探究方法(如实验探究)以及科学进步的态度,即相信科学是一种建立在之前知识基础上不断进步的可迭代的过程。19世纪的美国把德国的"Wissenschaft"概念视为一种未被社会目的所污染的、不同于自由艺术(liberal arts)的纯粹科学(pure science)。因此,本纳科学教学论中的“科学”(Wissenschaft)实际上是指不同的知识形式(Wissensformen)。本纳科学教学论中的一个特色就是强调不同的知识形式以及它们之间的平等的非等级的关系。其科学教学论主要涉及以下十种不同的知识形式。 (一)古代目的论的知识 古代目的论的知识形式的主要阐述者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动物具有通过感官和经验进行学习的能力,但人不止于此,人生而追求知识和科学,是理论的生物,人要寻求经验、知识和科学的原因和规律,要检验各种相互有冲突的规则并找寻隐藏于经验中的真相。亚里士多德认为,教育应该教关于事物的根本和规律的知识,即关于原因的知识;构成事物的原因有四个: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目的因是根本。 亚里士多德认为,不是说谁知道了房子的质料因和形式因,就理解了什么是房子,也不是说谁能造房子谁就理解了什么是房子。只有那些知道人如何在一所房子里生活的人,才理解房子是什么,因为房子的目的是居住。因而,四因之中最重要的是目的因,其他三个因素都是受目的因支配的。人必须对房子的目的有正确的理论概念,才能知道什么是好的住宅。人有了这样的概念,才能思考和教授;没有这样的概念,就不能思考和教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