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和国家更加自觉、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以下简称“德法”课)作为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之一,怎样更好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德法”课固本铸魂的价值和作用是必须回答好的时代课题。“知识是构成课程体系的核心要素,因此,课程的内在价值之一就是通过知识的传承达到发展学习者能力的目的。”①“德法”课有相对独立、完整的知识体系,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德法”课教学中固本铸魂的积极价值,根本上是要围绕课程的基本问题,结合课程具体内容,努力构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②的课程知识体系。 一、构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德法”课知识体系的原因分析 新时代之所以要构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德法”课知识体系,主要原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落实思政课改革精神的内在要求 新时代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思政课建设。2014年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第四部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提出,要“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紧密结合”,“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进一步丰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强调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除在“调整创新思政课课程体系”部分提出各高校要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选择性必修课程”外,在“统筹推进思政课课程内容建设”方面更进一步明确提出,要系统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思政课课程内容建设上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势必牵涉到思政课知识体系的重构。那么,“德法”课作为高校思政课之一,在课程内容建设上怎样系统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就成为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有学者认为,“无论从教材结构本身,还是从教学过程间接涉及的传统文化内容来看,这门课程较为适合进行传统文化的传播与教育”,③“德法”课是“最适合融入中华传统文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④,“德法”课是“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贴近也最容易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课程”⑤,“教育内容和教学目标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存在密切的契合性”⑥。这些观点为笔者所赞同,但是,根据在思政课课程内容建设上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要求,“德法”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在已不是“适合不适合”“能不能”的问题,而是“必须”的问题。然而,从目前有关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德法”课的相关研究来看,在“德法”课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要求之间还有较大差距。 在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德法”课的方式上,更多学者主张,结合“德法”章节框架隐性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但是,也有学者主张“合理打破教材程式”,在课堂教学中开设传统文化专题;⑦也有学者主张在“德法”课设置“传统文化中的修身立志”“传统文化中的家国情怀”等专题,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教学;⑧也有学者主张“充分挖掘在第二课堂中融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路径”;⑨还有学者主张拓展中华传统文化融入的“实践途径”,建设中华传统文化融入的“网络体系”⑩。 在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德法”课的内容上,有的主张将其蕴含的“刚健不息的理想信念、忠贞爱国的民族精神、尚合中庸的人生修养、崇仁尚礼的伦理道德、德法并辅的治理思维”等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融入课程;(11)有的主张将其核心价值“仁义礼智信”融入“基础”课教学;(12)有的认为“基础”课教材中第三章(中国精神)、第四章(中国价值)、第五章(中国道德)是中华传统文化融入“基础课”的重点章节,应分别对应融入传统文化中“崇尚精神”“价值传承”“明德修身”内容;(13)还有学者主张结合教材各章内容,探讨传统文化在各章融入的内容。(14) 一些学者还对传统文化的融入“德法”课的“原则”进行了深入探讨,一些学者还从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提升教师传统文化素养等方面探讨传统文化融入“德法”课的问题。这些研究成果开拓、深化了“德法”课怎样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思路,均不失为有益的探索。然而,从融入方式来看,打破、脱离教材框架,设置传统文化专题的方式,容易偏离课程教学的根本目的;特别是,在“德法”课堂外开展第二课堂的融入方式,以及拓展中华传统文化融入的“实践途径”、建设中华传统文化融入的“网络体系”等,很容易回避“德法”课的实质内容,使该课变成与传统文化课无异的文化实践活动或传统文化讲座,不仅超出了在“思政课课程内容建设”上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指向,而且完全超出“德法”课教师能够主导的课堂范畴,不能成为“德法”课内容建设的主攻方向,势必成为一厢情愿的泛泛之谈。同时,从融入内容来看,人们对将传统文化的哪些思想理念融入“德法”课,在认识上存在明显分歧;同一思想观念,有的主张融入甲部分,有的主张融入乙部分,可谓人言人殊。 总之,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传统文化融入“德法”课还不够系统、深入,还停留在运用传统文化思想观点和材料“证成”教材观点的“各自为政”的自发阶段,未能对传统文化蕴含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理想信念、民族精神、道德、法治等方面的思想观点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总结,并进而将之与马克思主义相关观点有机结合。这与现有“德法”课尚不具备提供给教师既符合“德法”课教学目标、任务又能精准、规范、系统传承传统文化精神的知识体系有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