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谢林的艺术哲学里还是在黑格尔的美学①里,“象征”(Symbol)都是一个反复出现的重要概念。但值得注意的是,两位哲学家对象征的理解虽然有相通之处,但更多的却是分歧和抵牾,以至于在他们各自的艺术哲学体系里,象征最终扮演着迥然不同乃至针锋相对的角色。这一方面是因为,象征概念本身就包含着各种意义,可以进行不同的解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两位哲学家希望通过用自己的解读来强化并呈现自己的哲学方法。因此最终说来,谢林与黑格尔关于“象征”的争论不但丰富和深化了这个概念的意蕴内涵,而且从不同层面再次揭示出他们的艺术哲学思想乃至哲学体系本身的差异性。 在我们进行相关论述之前,有必要首先澄清“象征”概念的基本含义。根据《哲学历史词典》的考据②,这个词语起源于希腊语的“symballein”一词,意为“嵌合”或“配合”,其核心意义在于两个东西的“合体”或“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出现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某种意义上的在场,而我们因此能够通过一方而认识到另一方。比如柏拉图用来描述爱情的那句名言,“每个人都经常在寻求自己的另一半”③,其中谈到的“另一半”(symbolon),就是我们今天使用的“象征”一词。但恰恰在这里,“合体”或“一致”又分为两种情况,因为它既可能指不同事物之间的一种本质性的、必然的结合,也可能指一种人为制定或约定的、部分的、偶然的结合,而在后面这种情况下,“象征”又引申出“比喻”“暗号”“标志”“记号”“符号”等日常通用的含义④。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谢林与黑格尔对于“Symbol”的理解大体上就是分属上面所说的两种情况,尽管如此,在黑格尔那里,“Symbol”绝不是一种像符号那样简单粗陋和偶然随意的东西,而是精神的一种必然的、哪怕不完满的呈现方式,因此它仍然是“象征”,而不是“符号”。 一、象征在哲学尤其是艺术哲学中的基本意义 正如前面指出的,“象征”的关键在于两个东西——尤其是两个不同性质的东西——的结合或一致。在哲学的层面上,这个概念立即与“思维与存在是如何一致的”“思维与感性如何结合”之类基本问题联系在一起。康德在其《纯粹理性批判》里就遭遇到了这个困难。也就是说,当他通过先验演绎证明了范畴或纯粹知性概念是全部经验性直观(甚至一般的感性直观)的必要条件之后,仍然面临一个问题,即范畴与直观毕竟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东西,前者仅仅属于思维的领域,绝不可能出现在后者之中,既然如此,怎样才能够把前者应用于后者,或者说让二者真正结合起来呢?比如,虽然我们知道“因果性”范畴是指“原因”和“结果”的必然结合,但这些全都是抽象的概念,只能被思考,而我们在直观中并不能看到因果性本身(就像休谟已经指出的那样);因此,只有借助于一个第三者,即所谓的“范型”(Schema),抽象的概念才能够以直观的方式呈现出来⑤。比如我们只有借助于因果性范畴的范型(“不同事物按照一个规则在时间上先后存在”),才直观到一个事物是原因,另一个事物是结果。简言之,康德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感性事物(直观)—范型—概念”的模型,范型在其中扮演着枢纽和联系者的角色,它把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以至于我们总是能够一方面从感性事物还原到概念,另一方面从概念过渡到感性事物。在《纯粹理性批判》前面的“原理分析论”里,康德一开始只是用形而上演绎的方式“找到”了各种范型,而在该书后面的“先验方法论”里,他才指出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建构”(Konstruktion),即“先天地呈现出一种与概念相吻合的直观”⑥。这种吻合是不同性质的东西的“一体化”,而当康德把范型称作“想象力”的产物时,就已经揭示出这个概念术语的深刻意蕴,因为德语的“想象”(Einbildung)在字面上恰恰是“一体化塑造”的意思,因此它不是像人们通常以为的那样意指胡思乱想,而是特指不同性质的东西的结合或一致,相应地,“想象力”也就是指一种能够突破鸿沟和界限,把性质迥然不同的事物结合在一起的能力。 但需要指出的是,康德在这样做的时候,给出了一个限制。因为在康德那里,“概念”本身又分为经验概念、纯粹知性概念(范畴)、理性概念(理念)三个层面,而在他看来,只有前两者才能够与感性事物或直观结合,反之理念仅仅是一种只能予以思考,却不能真正加以直观和认识的东西。一方面,在《判断力批判》第59节,康德明确指出:“要展示我们的概念的实在性,永远需要直观。如果是对应于经验概念,那么直观叫做实例(Beispiel)。如果是对应于纯粹知性概念,那么直观叫做范型(Schema)。如果人们甚至要求理性概念亦即理念……也展示出客观实在性,这就是追求某种不可能的东西,因为根本不可能有对应于理念的直观。”⑦但另一方面,康德并不否认,或者说甚至完全承认,从理性自身的本性来看,人们永远摆脱不了这个追求,即企图直观理念,展示出理念的客观实在性。因此康德又指出:“一切生动呈现作为感性化都是双重的:要么是范型式,即先天地给出知性概念的直观,要么是象征式,即为理性只能思考却没有对应的感性直观的概念提供这样一个直观,通过这个直观,判断力的处理方式与其在范型化里观察到的东西仅仅是类比关系,亦即仅仅就这个处理方式的规则而言,不是就直观本身而言,随之仅仅就反思的形式而言,不是就内容而言与之相一致。”⑧在这里,康德第一次提出“象征”的概念,并且把它与“范型”对立起来:二者都是为了让先天概念以直观的方式呈现出来,但范型是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的呈现,而象征却仅仅是一种借助于类比的、间接的呈现,它严格说来只是效仿一个规则(Regel),即“概念可以应用于一个感性直观的对象”这一规则,但并没有真正让理性概念(理念)成为这样一个对象。也就是说,康德的结论是:理念不可能呈现于直观——除非它只是以间接的方式(通过类比),仿佛呈现于直观。 以上的铺垫叙述是希望表明,康德在哲学史上第一次尝试以深刻思辨的方式打通概念与直观之间的联系,并且探讨其各种联系方式,而不是像之前的哲学家一样要么武断地主张、要么武断地否认这种联系。但囿于康德哲学本身的框架,这种联系是不彻底的,尤其是最高理念与直观的联系,仅仅被看作一种虚拟的、仿佛如此的联系。谢林和黑格尔作为康德的后继者,正是要在这个基础之上完成思维与存在的真正的同一性和一致性。两位哲学家的相关努力不仅体现在他们的形而上学、认识论、自然哲学和法哲学的领域,同样也体现于他们的艺术哲学。因为从最一般的层面来看,谢林和黑格尔不但打破了康德在“概念”和“理念”之间划出的鸿沟,把全部概念都看作理念,而且专门用艺术哲学去讨论感性事物和概念之间的独特的嵌合或一致,而从具体的层面来看,艺术哲学讨论的就是:艺术如何以客观的、感性的方式呈现出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