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1969-1974年担任德国总理的维利·勃兰特领导的一个委员会在1980年发表了题为《北方与南方:争取生存的纲领》(North-South:A Program for Survival)的报告。①该报告指出,发达国家主要分布在北半球,发展中国家主要分布在南半球,区分两类国家的线被称作“勃兰特线”(Brandt Line)。从此以后,“南方”“北方”“南方国家”“北方国家”“南北关系”以及“南南合作”等词汇不时出现在世界各地的学术文献和媒体中。顾名思义,南南合作就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南南合作不仅可以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还能为完善现行国际秩序做出重要贡献。 一、南南合作的发展进程 南南合作就是发展中国家在政治、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和治国理政等领域开展的交流与合作。1955年4月举行的万隆会议(亚非会议)开创了南南合作的新纪元。在这一重要会议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确定为处理国家间关系和开展国与国之间合作的十项原则,形成了团结、友谊、合作的万隆精神,为推动南南合作奠定了基础。2015年4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出席亚非领导人会议开幕式时指出:“在万隆精神激励下,亚非国家联合自强,区域、次区域、跨区域合作方兴未艾,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世界战略全局中的地位不断上升。”② 最初的南南合作主要是在政治领域的合作。1961年9月成立的不结盟运动奉行独立、自主和非集团的宗旨和原则,支持发展中国家维护民族独立、捍卫国家主权以及发展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的斗争,坚持反对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和一切形式的外来统治和霸权主义,为发展中国家在政治领域开展合作和争取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提供了重要平台。1964年6月成立的七十七国集团进一步强化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领域加强团结与合作的决心,表达了发展中国家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强烈愿望,也推动了政治领域的南南合作。 应该指出的是,受冷战的影响,同时也受自身发展水平的制约,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虽然发展中国家成立了不少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但是,经济领域中的南南合作似乎呈现出“雷声大而雨点小”的特点。③ 冷战结束后,和平与发展越来越成为时代的主题。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趋势开始提速。在这两个大背景下,尤其在2000年9月联合国通过《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后,加强南南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越来越得到重视。2003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12月19日定为“联合国南南合作日”(UN Day for South-South Cooperation)。④毫无疑问,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在经济领域,南南合作委实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15年9月26日,中国与联合国共同举办了南南合作圆桌会。在这一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同广大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总结南南合作经验、共商合作发展大计,并就新时期南南合作提出了以下建议:一要致力于探索多元发展道路。二要致力于促进各国发展战略对接。三要致力于实现务实发展成效。四要致力于完善全球发展架构。⑤ 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了人员、资本和商品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但也强化了发展中国家在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过程中加强南南合作的决心。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庆祝2020年“联合国南南合作日”时所说的:“当今世界充满着相互关联的挑战,南南合作在塑造更光明的未来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南南合作有力地提醒我们,只要各国团结一致,就能克服万难,加速可持续发展。”他还说:“从气候行动到消除贫困,从医疗保健到教育,从贸易到数字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团结一致和强有力的伙伴关系可以为一个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世界铺平道路。”⑥ 2023年9月16日,在古巴首都哈瓦那闭幕的“77国集团和中国”峰会发表的《哈瓦那宣言》指出,面对当前不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发展中国家必须加强团结。与会代表还高度赞赏了长期以来中国为推动南南合作做出的巨大贡献。⑦ 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国际秩序是一种体现世界体系中力量对比的变化、用国际法或权力规范国际关系的机制。国际关系是由国际政治、国际经济等权力关系组成的,因此,国际秩序还可被细化为国际政治秩序、国际经济秩序(如国际贸易秩序、国际金融秩序)以及其他规范国际关系的国际秩序。 国际秩序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此外,国际秩序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的实力的变化而变化,不同国家对国际秩序的认知也会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国内外学术界的普遍认为,现行的国际秩序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利用自身的经济实力、政治实力和军事实力构建的“自由国际秩序”。这一秩序崇尚自由、民主和市场开放,强调规则的重要性,推崇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领导或主导权。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表面上,这样一种国际秩序似乎应该是受人欢迎的。但是,在现实中,这一貌似公正的国际秩序却成了美国及其盟友在国际舞台上为所欲为的“幌子”。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它们高举单边主义大旗,唯我独尊,在人权、主权和规则等领域经常使用“双重标准”,随意抛弃《联合国宪章》,肆意践踏多边主义。无怪乎“自由国际秩序”常被当作美国控制下的国际秩序或“美国统治下的和平”(Pax Americ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