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黑格尔“逻辑科学”的现代复兴与现代价值 随着20世纪70年代政治哲学在整个世界范围的兴起,黑格尔的实践哲学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比如其“承认”理论和正义理论就成为了现当代哲学界的热点话题之一。然而,随着学界对黑格尔实践哲学的重新审视和再度挖掘,后形而上学式地探讨黑格尔的实践哲学不仅争议不断,而且也已略显乏力,因为此种方式不能充分满足深度研究的内在要求。由此,一批著名学者开始重返黑格尔实践哲学的逻辑基础——“逻辑科学”①,试图由此出发来重新理解黑格尔政治哲学的现代价值,他们甚至通过对逻辑基础的强调来转换整个黑格尔哲学研究的范式。②在此背景下,黑格尔的“逻辑科学”开始逐渐回到学界的视野,2019年在德国耶拿召开的题为“逻辑与现代——作为现代主体性范式的黑格尔逻辑学说”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即可视为黑格尔“逻辑科学”复兴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在现时代的背景下,黑格尔的“逻辑科学”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重要价值不容忽视:第一,“逻辑科学”是有别于传统形式逻辑的新型逻辑、现代逻辑。③自亚里士多德创立传统形式逻辑以来,一直到黑格尔的“逻辑科学”才再一次真正革新了逻辑领域,这是发生在近现代哲学史上的一次真正意义的逻辑学革命,黑格尔藉此为其哲学体系的建构打下了一个坚实的逻辑基础。这种现代逻辑不仅是在范畴演绎这个层次上对传统逻辑的发展与革新,更是对整个现代文明和现代世界崭新的逻辑奠基。第二,“逻辑科学”虽是把握整个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础与核心,但它并非某种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糟粕,相反,它恰恰构成了与分析哲学、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等诸多现当代哲学思潮对话、交流的一个关键。以和分析哲学的对话为例:一方面,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并非是一种抽象、僵化的思维结构,其思维方式的特点乃是过程性、全面性、融贯性,这些特点使“逻辑科学”本身就具备了作为一种意义批判理论的可能性。④另一方面,现代分析哲学注重寻找命题与判断的逻辑结构,这一流派本身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起初的批判、拒斥黑格尔到后来的吸收、借鉴黑格尔的过程。⑤由此可见,在两者显著差异的背后已经出现了某种共同的研究取向,即探讨思维共有的逻辑形式和逻辑结构本身。在此背景下,“逻辑科学”自然就成为了双方交流、对话的焦点。 重新阐释作为现代逻辑的黑格尔“逻辑科学”,其要点之一是破解这种思辨性、繁复性逻辑的运作密码(Fundamentalcode),从而使该逻辑系统运行的核心机理明晰化。⑥而概念逻辑(Begriffslogik)开篇的“概念”⑦之所以能够作为我们解读黑格尔逻辑学说的“密码”,⑧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从“概念”在实在逻辑系统的“投射”或“运用”来看,它关涉到一系列十分重要的范畴。例如,“概念”是“生命本身的灵魂”,⑨而“生命”的实在形态既是自然哲学的最高范畴,又是精神哲学的根基;又如,黑格尔法哲学的起点与归宿——自由意志概念也以“概念”本身的诸环节作为其内在结构。⑩2.“精神”作为黑格尔哲学的最高范畴,(11)其核心结构在“概念”中有较为清晰的展示。“精神的第一个与最简单的规定即精神是自我(Ich)”(12),“概念”的自由定在也同样展现为“自我”的形式,(13)故“精神”与“概念”的同构性体现在两者的基本逻辑模式都呈现为“自我”的形态。而与“自我”这一复杂的意识形态相比较,身处概念逻辑的“概念”无疑可以为我们对“精神”的把握提供更清楚的逻辑程式。3.“逻辑科学”既是“精神”的开展方式,亦是黑格尔体系的“第一哲学”、基石与中心,而“概念”则是“概念之概念”(14)或中心的中心。“逻辑科学”的三部分分别是存在逻辑、本质逻辑、概念逻辑,但存在和本质在概念中被扬弃为两个环节,概念则构成存在和本质的统一、基础和真理,(15)因此概念逻辑才是“逻辑科学”最深层的领域,亦或真理的本土领域。“概念”以简明的形式勾勒出概念逻辑开展的基本范式,并清晰、充分地展示了否定性自相联系这一根本原理,因而它在“逻辑科学”甚至整个哲学体系中都具有独特的地位,(16)可以看作是思辨性现代逻辑的中心(17)或运作“密码”(18)。 重新解读黑格尔的“概念”,我们应革新以往单向度的研究范式,从多重视域去考察“概念”的内涵,并深入“概念”的核心结构,对其晦涩复杂的逻辑构造进行有文本依据的理路重构。重返“概念通论”(19)这一关键文本,我们会发现黑格尔于此的论述既整合了近代哲学的理论资源,又暗合他在《精神现象学》中所提出的著名命题“实体即主体”。即是说,他一方面重述了斯宾诺莎式“实体”的基本内涵,另一方面又借助康德哲学的先验主体来阐发概念逻辑的“概念”,并最终把实体←→主体之综合体的逻辑构造表述为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之内在统一的“概念”。故本文遵循“实体→主体”的逻辑暗线来解锁作为现代逻辑运作密码的“概念”,拟在详细探讨“概念”本身的逻辑结构之前,先去剖析黑格尔对斯宾诺莎式实体与康德式主体的“扬弃”。 一、斯宾诺莎式实体的厘革与“概念”的生成 黑格尔着力论述的实体概念是一种斯宾诺莎式实体,它以斯宾诺莎的实体为其哲学史上的主要来源和“原型”(20),尽管黑格尔基于本质与存在(以及内在与外在)的统一和拒斥超验者的思想而否定了斯宾诺莎实体之属性的无限性。(21)在“逻辑科学”中,斯宾诺莎式的“实体”是“概念”的直接前提与直接起源,“概念”则是“实体”自身所开辟出的真理,两者的内在关联使黑格尔对斯宾诺莎式实体的批判性解读同时构成了“概念”自身的溯源式阐释,故对“概念”的系统研究绕不开此种“实体”。由于篇幅所限,本文的相关讨论只聚焦于“实体”最后阶段向“概念”蜕变的两个关键点以及实体的“自因”问题。(22) 第一个关键点体现在术语“被设定了的存在”(Gesetztsein)。在此,实体起初的那种直接的自在性与盲目的必然性消退了,实体性的绝对者作为“被设定了的存在”具有了一种新的生机和自我厘革的契机,这意味着,绝对者通过此前的自身运动扬弃了直接性、抽象性,并由此达到了一种具体的、中介了的(vermittelt)状态。此处的被动性含义必然关联到一个能动的存在者或设定者,这就指向了第二个关键点,即绝对者的“自身相关”或“自身规定”(Selbstbestimmung)。在此,绝对者不仅是一个“被设定了的存在”(Gesetztsein)或被动者,而且同时自身就是能动者与设定者,(23)这里的设定源于作为“同一”的绝对者自身。换言之,设定“实体”的能动存在者并不在“实体”之外,而是与“实体”本身相同一,而这种自身设定/规定的能动实体已然达到了“概念”的层次。(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