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历史条件的产物,并受到制度传统的深刻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①因此,要理解中国的国家治理,其重要途径就在于探寻中国国家形态演化的制度传统及影响机理。那么,何为制度传统?制度传统又是如何形塑国家的?为回答这几个问题,本文尝试从“农民性—国家性”的分析进路出发,以中国的家户制和俄国的村社制作为比较分析的对象,围绕制度传统与国家形态的互动关系做一尝试性解答。 一、制度传统及其分析进路 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并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不断演化发展。作为特殊的公共权力,国家从诞生之日起就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并经历了成长、发育、成熟的过程。②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历史制度传统的差异,国家呈现出不同的形态与特征,也形塑了国家的不同特性。制度传统是在长期的历史演化过程中形成的制度规范和体系。根据徐勇教授的定义,传统③是指能够对当今甚至未来发生影响的价值、行为和规范及与此相关的历史条件。④对此,美国学者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 Moore)有深刻见解:“在两大文明形态起承转合的历史关节点上,分崩离析的传统社会所遗留下来的大量阶级因子,会对未来历史的造型发生强烈影响。”⑤在此,并非所有的制度传统都会对未来产生影响。从影响程度上看,能够对当下和未来产生深远影响并长期发挥作用的传统构成“本源型传统”,这种制度传统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具有本源性,构成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也可以说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历史本体。⑥ 在构成制度传统的历史制度形态中,基础性社会制度构成本源型制度传统的重要来源。基础性社会制度是指将社会成员按照特定方式加以组织并形成基本社会单元的制度形态。基本单元是构成国家的最小“细胞”,是指组成国家机体的最基本、可独立的人的群体。在基本单元之下,不可再分为“独立的”群体或个体,群体或个体只是基本单元的构成部分,反映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⑦基本单元是一个社会的根基,其性质和特征将会深刻影响包括国家在内的上层政治体系。对此,路易斯·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明确指出,“基本单元的性质决定了由它所组成的上层体系的性质”“基本单元是怎样的,其复合体也是怎样的”。⑧正如基因之于人体一样,有什么样的基本单元,就会有什么样的国家,二者具有内在的互构性。⑨ 由于历史社会条件的差异和时空的变换,组成国家的基本单元也有所不同,并形成了包括中国的家户单元、俄国的村社单元、西欧的庄园单元以及游牧民族的部落单元等多种基本单元,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家户制、村社制、庄园制、部落制等基础性社会制度。⑩这些基础性社会制度构成各自国家最具深远影响的本源型制度传统,(11)成为塑造国家形态的重要力量。本文的研究路径,便在于以中国的家户制和俄国的村社制为案例,对制度传统与国家形态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历史分析和比较。 制度传统是如何影响国家形态的?换句话说,制度传统形塑国家的路径和机制如何?围绕这一议题,学界的研究目前尚未完全展开。对此,本文尝试提出“农民性—国家性”的分析进路,以期对制度传统与国家形态的互动关系提供一个分析视角。本文认为,国家是由国民所组成的政治共同体,制度传统对国家形态的塑造,首先即表现为对国民性的塑造,进而建构起不同的国家特性。在传统时期,由于农民构成国民的主要社会阶层,所谓国民性也就主要表现为农民性。在此,农民性可以界定为农民群体在心理意识、态度和行为模式等方面的总体性特征,是国民性在农民群体中的反映。制度传统之所以能够对国家形态产生作用,其重要原因正在于其对民情民性的持久影响。对此,托克维尔(Tocqueville)就曾指出“民情是一个民族的唯一的坚强耐久的力量”(12)。明恩溥(Arthur Henderson Smith)在《中国人的气质》中将中国人的特性归纳为体面、节俭、力行、软弱的强硬、保守主义、孝心、仁惠等诸多方面。(13)徐勇教授则认为中国在长期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农民理性”,包括勤劳、勤俭、算计、互惠、人情、好学、求稳、忍耐等,正是农民理性在近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与工商业社会结合形成的“叠加优势”成就了“中国奇迹”。(14) 制度传统在塑造农民性的同时,也会进一步形塑国家形态及其特性,即本文所称的国家性。国家性可以理解为制度传统影响下国家治理所呈现的结构、样态及其特性,突出表现为制度传统与国家权力的互动过程及其结构形态。国家是合法垄断暴力的特殊公共权力,拥有超强的整合和改造能力。即便如此,长期形成的制度传统也不会在国家权力面前轻易分崩离析,而是通过多种方式与国家权力相结合,并形塑特定的国家治理结构和样态。具体来看,制度传统对国家性的形塑包括国家的基层治理模式、国家与乡村的联结方式以及现代国家建构路径等不同维度。 基于“农民性—国家性”的分析视角,本文拟以中国的家户制和俄国的村社制作为比较分析的对象,考察制度传统对于国家形态的形塑机理。本文的理论预设是:中国的家户制和俄国的村社制均构成两国的本源型制度传统,二者在制度要素构成上存在明显差异,这一差异形塑了两国各自的农民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塑了两国的国家性。从“农民性—国家性”分析进路出发,既可为考察制度传统与国家形态的互动关系提供一个分析视角,也可为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厘定历史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