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柏拉图在自己的早期对话中,尤其在《凯米德斯》、《申辩》、《拉克斯》、《欧叙弗伦》、《普罗泰戈拉》中强调德性就是知识或美德即知识①,这与其说是他的观点,倒不如说是苏格拉底的主张。大部分学者相信,早期对话中的哲学思想更多地刻有苏格拉底的思想烙印,因为年轻的柏拉图还没有形成自己的哲学见解——理念论或理型论,所以他仍然处于忠实地反映苏格拉底哲学思想的阶段。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才开始真正地构建自己的哲学,而其中最为明显的一个标记就是,他对人的欲求本性和德性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开始逐渐放弃之前的德性即知识的主张,虽然他依然像苏格拉底那样坚持知识或理性的洞见在人的伦理生活中具有统治力量,但他同时意识到这种理智主义或唯理主义的伦理学无法解释人本身所具有的那些非理性的动机和欲望,所以,在《理想国》第四卷和第九—十卷开始重新审视人的内在的心灵结构或灵魂结构,提出有名的灵魂三分法:人的灵魂并不是由一种单一的理性力量所组成的,而是同时存在着其他两种力量,即欲望
和激情或情志
。在这三个部分中,理性应当占据统治地位,但是,人既非天生地亦非靠着随意任何一门技艺或在城邦中流行的知识就能够让理性进行统治,而是需要某种哲学的训练和教育。无论如何,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开始重新审视人的灵魂中的非理性部分的动机来源,分析它们在人的城邦生活和伦理实践中所具有的作用和角色。 柏拉图在《会饮》中通过女祭司狄奥提玛对爱神(爱若斯)②的颂辞或赞词而提出了自己对人的爱欲本性的理解,这就是爱的序列(scala amoris)。狄奥提玛描绘了一位有爱者
是如何通过对被爱者的欲求而逐渐地向上攀登,从美的人物上升到美的诗歌言辞、美的法律和城邦的教育,然后一直上升到达美本身那里,即美的理念或理型自身那里。柏拉图提出,对美的理念的沉思或对美本身的静观才是爱欲的终极目的,只有对美本身的沉思和静观才使得我们的生命获得幸福和分享永恒的神性。柏拉图在《会饮》中对人的爱欲能力充满积极的肯定,给我们描绘的是一幅爱若斯在一位有爱者的帮助下就能够轻盈地拾级而上,直达人的终极目标的图景——对美本身的沉思和静观。但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对人的欲求天性表现出更为审慎的态度,因为理性在人的灵魂内的统治并不是理所当然的,非理性的灵魂部分可以与理性部分分庭抗礼而同样地具有动机性作用,非理性的欲望和激情作为一种独立的动力来源也可以奴役理性。 柏拉图在《会饮》和《理想国》中给我们提供了两种关于人的灵魂结构的图景或解读方式,前者给我们塑造的是一个向着美本身或美的理念不断攀升的爱若斯的形象,因为爱若斯对美的欲求只有在对永恒不变的美的理念那里才能得到满足,后者为我们所描绘的是一幅关于灵魂的不同部分或力量之间的冲突画面,理性有被激情和欲望奴役的可能性。我们的问题是,这是否为两种互相矛盾的灵魂图景?我认为,这看似彼此不相容的两种灵魂图景实际上是从不同的视角和层面将柏拉图的道德心理学呈现出来,《理想国》关注的是城邦与个体的正义如何得到实现,自然地会更加突出灵魂的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而《会饮》所要揭示的核心问题则是爱欲的本质和爱欲的真正对象,呈现出来的是爱若斯向着美的理念的攀升图景。攀升图景和冲突模式并不能被视为柏拉图的两种实践哲学,而是对同一种实践主题的两种不同描述或展示方式:即欲求的秩序。无论在《理想国》还是在《会饮》中,柏拉图都强调只有理性的统治才符合正义的要求,因为只有理性才能把握到那真正意义上的善,而对美的理念的沉思和静观也是理性欲求的实现。对此,首先,我们需要理解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之所以要对灵魂进行三分的目的和意义,因为学者们对灵魂的三分并没有什么异议,但对柏拉图是否认为存在着一种非理性的、与善完全分开的或独立于善之概念的欲望有着极大分歧;其次,我会对柏拉图在《会饮》中借狄奥提玛女祭司所说的爱欲向着美本身的攀升进行分析,例如爱欲攀升的动力是什么,为什么爱欲的终极目的必然是超验的美的理念自身而非尘世间的可见的美之事物;最后,借助于对柏拉图所说的心灵结构和爱欲的本性的理解,我希望能够揭示出人的欲求的逻辑和爱的秩序。 二、理性与欲望的角逐 柏拉图在《理想国》第四卷给我们展示出的并不是一幅关于人的心灵结构的和谐图画,而是关于人的灵魂内不同部分之间的矛盾与斗争的场景,尤其理性与欲望或理性欲求与非理性欲求的矛盾更为明显。这种理性与欲望之间的争斗使人们自然想到了近代哲学关于人的行动理论的解释,比如休谟就认为,为了解释一个人的自愿性的行动,我们需要把握两个因素,即理性或信念(belief)及欲求或欲望(desire),欲求能力为我们设定欲求之对象,而理性或信念则提供如何达到所欲之对象的方法或手段。前者仅仅提供动机性的力量,而后者仅仅提供一些现实的信息,并无其他作用,因此,休谟认为理性是且应当是情志或激情的奴隶。休谟的这种看法早在霍布斯那里就已经出现。霍布斯认为,理性的想法对欲望来说就应当像侦查员或间谍,能够善于在各处打探虚实,找到通达欲求之对象的途径③。表面上看来,柏拉图也作出了这样的区分,人的灵魂可以分为三个部分:负责推算和筹划的理性部分
、与身体的快乐和痛苦紧密相连的欲望部分
、与愤怒等情志相关的激情部分
。虽然柏拉图所说的能够进行推算的理性部分与非理性的欲望部分之间会产生矛盾或冲突,但是,这并不是近代哲学在理性和欲望之间所作的二元区分,因为对于柏拉图来说,理性并不是仅仅提供有关事实的信息,帮助欲望达到所欲求的目标或对象,而是灵魂的这三个部分都相应地有着属于自身的欲望形式和快乐与痛苦的感受(参见《理想国》580d7),这三个部分构成了完全独立的三个动机来源:理性部分有属于理性的欲望,而与激情与欲望部分相对应的则是非理性的欲望。所以,对柏拉图来说,理性不但能够认识真理或把握实践中的真,而且它还有另外一种作用,那就是统治或主导
,而不是像霍布斯和休谟所说的,理性是激情或欲望的奴隶或侦探员。在柏拉图这里,理性的统治地位并不是被天生地赋予人的,而是需要哲学的教育与训练,并且理性的统治地位可能会被激情与欲望推翻,因此理性仍然没有完全摆脱被奴役的可能性。接下来,我们将首先阐明柏拉图对灵魂进行三分的形而上学基础,然后分析这种三分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回答为何只有理性部分居于统治地位,整个人的生活才是符合欲求秩序和个体正义的,并由此达致幸福和自我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