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高等教育强国,其学科专业目录是中国学者关注的重点议题之一。美国教育部下属的教育信息统计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NCES)于1980年建立了一个学科专业分类与管理系统(Classification of Instructional Programs,CIP)专司其职①。由于CIP的学科专业分类与中国的学科专业目录相似,故常被人称之为美国学科专业目录。[1]已有研究主要集中于从比较角度分析中美学科专业目录的异同[2-4]、从介绍角度以美国学科专业目录来重点分析其学科专业的设置与分类[5]、从借鉴角度来学习美国学科专业目录的设置经验[6-8]。美国学科专业目录发展历史较长,自1980年颁布以来,期间分别于1985年、1990年、2000年、2010年和2020年各修订了1次,修订跨度达40年。[9]系统全面地认识美国学科专业目录的来龙去脉,总结其发展特征,对中国学科专业目录调整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美国学科专业目录的变迁历程 1970年,NCES开发了《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分类法》(A Taxonomy of Instructional Programs in Higher Education)以对美国四年制大学与两年制学院中开设的学科专业进行分类与统计,这一分类系统在纵向上分为学科(Discipline)与专业(Specialty)两级,如“0100农业与自然资源”和“0103土壤科学(管理与保护)”。[10]在内容分类上,所有学科与专业被分为学术型与职业技术型两个类别,如“0300区域研究”与“5100数据处理技术”。 由于美国高校不断设置大量新的学科专业,原有的一些学科专业也不断细分。但囿于两级制的目录结构过于简单,大量新学科专业难以归类其中,故NCES召集学者专家,计划构建一个全新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分类系统,即CIP,以更好地统计全美各高校开设学科专业的相关信息。1980年以来,NCES对CIP进行了5次修订,至今共颁布了6版CIP,根据各版CIP内容变迁侧重点的不同,可将其发展历程分为初创奠基时期、结构优化时期和深化拓展时期三个阶段。 (一)美国学科专业目录的初创奠基时期 1980年,NCES在总结《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分类法》相关经验的基础之上,颁布了第一版美国学科专业目录,即CIP-1980。这一目录为三级结构,层次由高到低依次为学科群、学科与专业。学科群覆盖面最广、综合性最强,由若干相近学科组成,有专门定义并由2位数代码指代,如“13教育”。学科是CIP中的过渡层,由若干相近专业组成,没有专门定义,由4位数代码指代,如“05.01区域研究”。专业则是美国各高校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也是它们在高等教育综合信息调查(Higher Education General Information Survey,HEGIS)②中上报数据的基本分类口径。每个专业都有详细的定义描述与课程体系介绍,由6位数代码指代,如“16.0301中国语言与文学”。CIP-1980共有50个学科群、372个学科与1 176个专业,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为及时反映美国高校中学科专业的新近发展,NCES计划每5年修订1次CIP。
NCES指出,CIP中仅包含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科专业:(1)该学科专业必须由获得美国政府资助的Ⅳ类(Title Ⅳ)高校开设并提供教育教学;(2)办学者必须通过教育部认可机构的认证并获得教育部颁发的相关证书以获法律授权在所在地办学;(3)该学科专业必须具有独立的、成熟的、系统的课程体系而并非不相关课程的随意组合;(4)至少1所高校有成熟的教育教学体系且必须符合正式授予学位学历或其他学业完成证书的标准。然而,未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或政府教育部门认可的、仅限于组织内部进行的在职培训,以及在学习结束后学习者无法获得任何正式奖励(例如学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业完成证书等)的相关培训活动,则不予归类。 在此基础之上,NCES还规定新增专业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1)近3年至少有3个州10所以上高校在该专业最少授予了30个学位;(2)由该领域的相关权威人士或组织提供证据证明新增该专业的必要性;(3)通过分析其他数据资料证明该专业必须新增。而CIP中的专业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在下一版中被删除:(1)未能全部满足第一条新增要求;(2)由该领域的相关权威人士或组织证明该专业已过时应被删除;(3)通过分析其他数据资料证明该专业实际上并未开设。同时,为确保CIP内部逻辑关系和组织体系的一致性,并及时反映各高校开设专业在名称与内容上的动态变化,NCES还会在必要时对CIP中的学科与专业进行移动或更名。 在CIP-1980颁布5年后,NCES如期进行了第一次修订,颁布了CIP的第一个修订版本,即CIP-1985。[11]这仅是一次小幅调整,更名了1个学科群,新增了11个、删除了10个学科。修订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专业层面,删除了115个,新增了39个。此次修订后,CIP-1985中学科群依旧为50个,学科增至373个,专业则减至1 100个。 在初创奠基发展阶段,NCES颁布了首版CIP及其第一个修订版本,即CIP-1980与CIP-1985。这两个版本确定了CIP统计型的目录属性、三级制的目录结构、科学合理的修订原则、严格客观的修订标准、科学民主的修订流程等核心特征并延续至今,其规范着CIP的修订,为各个后续修订版本的颁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