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23]11-0005-07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正式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理解和系统把握“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①这一要求的精神实质,在新时代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就要主动迎合、积极应对5G、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因时而变,顺势而为,以数字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在守正创新中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对于数字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目前学界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的本体论研究,包含发生背景、价值与意义、二者之间关系等问题;②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的作用机制研究,主要涉及生产、传播、消费三个方面;③三是数字化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行业性实践案例研究④。这些系列研究虽然成果斐然,但是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缺乏对数字技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二者逻辑关系的系统阐述以及实践原则的综合考量,亦鲜有基于更广阔的生命周期维度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发展路径的深入思考。因此,本文将从数字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实践出发,围绕上述问题展开讨论,以期把握数字时代我国文化建设的特点、规律和趋势,为新时代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再升级、再完善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一、数字技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逻辑关联 数字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是促进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讨论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不仅应强调数字技术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过程中的技术属性、工具属性和动力属性,还应注意数字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存在对传统文化的片面理解、娱乐化诠释等问题,有着歪曲和消解文化价值、削弱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风险。因此,要坚持取长补短、相互赋能、共促发展的原则,以增强文化自信、巩固文化主体性为核心要旨,在科技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平衡中,凝聚多维合力,推动创新发展。 (一)数字技术为推动文化“两创”提供创新动力 从人类历史发展来看,从蒸汽时代到信息技术时代的三次工业革命中,科学技术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当今世界,以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已经到来,万物互联的数字世界正在加速构建。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成为必然选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要深刻理解数字技术在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方面的巨大作用,系统把握数字化推动传统文化“两创”的作用要素和动力机制,统筹建设、科学布局和有效培育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应用场景和创新业态;要以数字技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流程再造和路径更新,推动传统文化保护利用模式由传统的文化资源向文化消费单向输出转变为文化资源与文化生产、传播、消费多环节链接并互动,深度拓展和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效能、发展空间和品质效率。 (二)数字技术有利于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 进入近代以后,西方列强凭借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古老的中华文明受到西方文明的冲击,中华文化的主体性日渐式微。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分量与地位不断提升。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将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增强中华文化主体性不能故步自封、因循守旧,要牢牢把握数字化发展时代技术革命和产业升级的新机遇,通过采集、生产、运营、传播等全流程的数字化建构,搭建连接传统与现在、沟通历史与未来的媒介和桥梁。通过返本开新、守正创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新形态、新模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探索形成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数字化发展新路径,不断巩固文化主体性、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夯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基础。 (三)数字技术与传统文化之间存在融合张力 当今社会正由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向智慧化、数智化时代加速转型,数字空间与现实空间、在线与离线、真实与虚拟之间的二元对立依旧存在,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之间的矛盾愈发凸显。一方面,数字技术强调工具理性,注重手段、注重条件、注重形式、注重程序,追求结果和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强调价值理性,注重目的、注重理想、注重内容、注重实质,强调道德精神的影响和对人的终极关怀。数字技术与传统文化的融合发展中,存在技术表现“强”、文化内涵“弱”的情况。特别是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演进和网络技术的迭代更新,网络文化生产速度化、内容娱乐化和传播精准化逐渐成为文化产品的供给标准,大量同质化、低俗化、不适配的“数字文化杂食”充斥互联网世界。“流量为王”导致受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解不全、认识不深、领悟不透,弱化了消费者的文化思考力和判断力,并使其陷入狭窄化、碎片化和虚拟化的文化消费“死胡同”。再者,“数字大潮的特点是后浪推前浪,新旧替换;文化的特点是积累与传承,叠加增长”⑤。在“文化快餐”盛行的社会背景下,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者在数字洪流的裹挟之中存在轻视和消解文化的人文价值和传统旨趣的问题,“信息蚕房”现象较为突出,影响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