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206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方法 (一)问题的提出 粉丝群体受到关注之初以及进入学术领域之时,都与其显著的能动性和情感性密切相关。粉丝作为文化工业的受众并非是消极被动的,与一般大众相比,粉丝群体是更加积极的消费者,他们会表现出超常的行为并依托他们所热爱的对象形成个人化的意义和信念(Jindra,1994),是愿意投入大量金钱、时间和情感的超常消费者(刘伟,王新新,2011),并且因其积极的实践而具备了一定的生产性,甚至形成了一种“影子文化经济”(Fiske,2001)。粉丝的生产力是由情感驱动的,“粉丝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情感经济”,而挖掘粉丝行动背后的情感因素和心理根源也是理解粉丝行为的关键所在。 粉丝的狂热展现出一种占有性的倾向,在某种程度上,粉丝身份的诞生本身就具有“占有”的意味。若以主观认知为标准,一个主体的粉丝身份的形成往往是其认为或表达“某某明星是我的偶像”的时刻,这是一种关系认知,并由此建立起一种看似双向实则单向的情感链接,其本质是一种“准社会关系”。心理所有权理论指出,当个体觉得“目标物(物质的或非物质的)或目标物的一部分好像是自己的一样”(即他们的目标是“他们的”或“它是我的!”),即是形成了心理所有权(Psychological Ownership)。尽管所有权通常是涉及“人—物”关系的体验,但它也可以是被感知到的非物质实体,如思想、文字、艺术创作和其他人(Pierce,2001)。例如“某某是我的女儿”、“这是我的企业”等,是一种“占有”心理的关系表达,而“某某明星是我的偶像”的语词结构同样体现着心理上的所有权结构,它表现出认知和情感的混合,主体从心理层面上表现出对明星的占有和拥有,并产生占有感。“占有”是现代性的一部分,这种心理现象的产生可以追溯到财产的私有化,并且随着现代化的进程渗透在人与自然、人与物甚至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文化工业、明星产业则通过符号和关系的再生产扩大了“占有”的游戏领域,将抽象且源源不断的文化资源也变为占有欲的对象。由此而言,粉丝的情感实践也包含着一种占有实践,而粉丝对明星的狂热背后也体现着一种占有情感。因此,本文聚焦于粉丝的占有情感,从心理所有权这一现象出发,研究粉丝的占有情感及其与粉丝实践之间的关联作用。 (二)文献综述 1.粉丝研究:被忽视的“占有”视角 粉丝研究主要将粉丝视为“积极受众”,认为粉丝并非如“法兰克福学派”等学者认为的那样,被动地接受文化工业生产的文化产品,而是以能动地、积极地方式将其“为我所用”,并且具有依靠这一场域提供的可能性实现反抗、进行斗争的潜力。西方的粉丝研究自上世纪90年代起经历了三次理论浪潮,其中,第三波粉丝研究尤其表现出对粉丝个体的关注,着重探讨了粉丝的主观性与情感特征,分析他们如何对特定对象产生依恋并将其付诸实践,并尝试对粉丝的动机问题做出回答(Gray,2007)。例如,劳伦斯·克罗斯伯格(Lawrence Grossberg,1992)从感受力角度解释了粉丝与文本之间的特殊联系,他认为,“感受力”即一个能够整合任何语境,把文化形式和受众联系起来的特定关系,粉丝可通过情感的组织和调动建构出个人的身份和权力感。斯蒂芬·海纳曼(Stephen Heinemann,2009)借用弗洛伊德、拉康、拉普朗什和彭塔利斯的精神分析理论研究了“猫王”粉丝的极端幻想现象,指出在粉丝的幻想中表达了被压抑的欲望,而明星是联结现实与欲望的重要符号。第三波粉丝研究的代表学者马特·希尔斯(Matt Hills,2002)和科奈尔·桑德沃斯(Cornel Sandvoss,2005)以唐纳德·温尼科特(Donald.W.Winnicott)的“过渡对象理论”为框架对粉丝个体进行分析,认为粉丝通常在倾慕对象身上寻找自己依恋的某些特质,并通过特定实践尝试建构它们与自己之间的联系。这些研究揭示了粉丝现象的部分动因以及粉丝进行情感实践的方式,也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基础。然而,上述研究却忽视了“占有”视角,并未对粉丝实践中的占有情感进行专门的研究。 而回归粉丝作为“积极受众”这一本质,从粉丝与文本之间的关系出发,“占有”情感的视角不容忽视。法国思想家米歇尔·德塞都(Michel De Certeau,1984)曾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对受众的消费行为做出了相当独特的分析,他用“策略”、“偷猎”、“盗用”等一系列概念来说明,读者或消费者是积极的、活跃的、充满智慧的,他们利用挪用的策略和周旋的艺术,进入并侵犯文本,“使文本变成了可以居住的空间,就像一个出租的公寓”。美国粉丝文化研究的代表学者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1992:59)赞同德赛都的盗猎式、游牧式的读者理论,并指出粉丝作为“盗猎者”“并非从远处观望(不管是物理上、情感上还是认知上的远处);他们在他人的财产上践踏,攫取它并占为己有,他们将其意义内化并重构这些借来的东西”。简而言之,粉丝的消费具有主体能动性(agency),而这种主体能动性就体现在对文本的“占有”和“掠夺”,并将其内化。回到粉丝对明星的消费行为中,明星本身也是娱乐工业打造出来的媒介形象文本,而粉丝的消费过程即是将这一系列符号占有并个人化的过程,明星粉丝的消费行为本身就与“占有”密不可分。 2.准社会关系:粉丝“占有”明星的复杂性 “占有”的本质是一种关系,而粉丝的占有行为也是在其与明星的某种关系中发生的,准社会互动与准社会关系方面的相关研究则为理解粉丝与明星之间的互动关系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理论视角。芝加哥学派的霍顿和沃尔(Horton & Wohl,1956)最早提出了准社会互动(para-social interaction,PSI)的概念来描述观众与媒介角色的互动关系的特殊性,并将这种互动下的关系称为“准社会关系”(para-social relationship,PSR)。他们注意到,大众媒体用户和媒体中出现的人类形象(“媒体人物”,如主持人、演员和名人)之间的互动的方式以及用户产生的反应就像在典型的社会关系中一样,这种互动虽然看似一种双向互动,实则只是一种单向的主观联系。一方面,如果从“关系”是长期确立的这一定义来衡量准社会关系,那么准社会关系能否成为一种“关系”都显得很可疑。欣德(Hinde,1979:16)认为“只有当参与者之间未来互动的可能过程不同于陌生人之间的互动时,关系才存在”,而在准社会关系中,媒介用户始终是一个“陌生人”。另一方面,准社会互动又与社会互动存在极高的相似性。在准社会关系中,一旦我们将一个媒介人物判断为人,或者发现其人物特征(如拟人化的卡通动物),我们就会对该人物做出反应,仿佛它占据了我们的物理空间,融入了我们的社会网络,因此准社会互动呈现出与社会互动类似的心理特征和关系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