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主义(racism)是一种类似宗教信仰的意识形态学说,它催生偏见,并为种族不平等辩护。种族主义者对异质的“他者”缺乏包容,宣称自我种族比其他种族优越,认为智力、文化和道德素质在人类种群中遗传,并依此将不同族群划分为有高下之别的等级,其所属群体则处于这一等级的最高层。对他者的敌意和缺乏理解是种族主义思想和行为的基础,它具有刺激人们采取行动歧视少数种族的精神力量。① “种族主义”一词频繁出现在学术研究、媒体、政治及日常话语中。学界对种族主义内涵的界定已有基本共识。美国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将其定义为“一种教条,即一个种族群体注定低人一等,而另一种族则天生优越”。②社会学家皮埃尔·范登伯格在他的经典研究中将种族主义定义为“人类群体之间差异的一套信念,进而构成不同种族间差异合法性的基础”。③目前学界对这一概念的使用基本不出上述二人定义的范畴。种族主义具有系统性,优势种族运用其权力强化种族偏见,并将之制度化。与其他相互竞争的意识形态不同,种族主义与不同政治体制和经济体系具有极强兼容性。 种族主义不是一直存在,更非一成不变,而是“具有历史特性”。④对种族主义及其不断变化的含义主要有两种解释:一是基于遗传或生物特征的种族主义;二是所谓的新种族主义,有时也被称为文化种族主义(cultural racism)。在不同国家,种族主义表现形式和程度皆有差异,但在美国尤其根深蒂固,对其社会影响也更为深远,塑造了美国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甚至也决定美国与他者的交流方式。⑤文化种族主义是隐晦的种族主义形式,其根源在于白人至上主义的遗产,以使白人的“优越性得以长期维持”。⑥种族维度是研究美国社会最重要的维度之一。然而在学术研究中,美国的文化种族主义尚未引起足够关注。事实上,通过文化维度的考察,可以更深入地理解种族主义对美国族群间关系的影响。 本文旨在厘清文化种族主义的概念和理论,探讨从传统种族主义向文化种族主义转变的内在机制和逻辑关联,分析当代美国种族主义的运作方式及其影响。 一 传统种族主义式微与文化种族主义的兴起 种族主义在不同历史时期被不断重新发现,其兴起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族群的接触。这些群体除了彼此身体特征差异,还必须在文化上相异,并处于一种制度化的不平等状态。⑦军事征服、族群边界的扩张,以及各种类型的移民皆可催生种族主义。历史学家借用种族主义谈论古代的仇外心理和部落主义。而近代以来的种族主义,主要指白人种族主义(white racism)。白人种族主义是欧洲扩张和技术优势的产物。从15世纪晚期葡萄牙和西班牙海外征服开始,欧洲人逐渐确立主宰世界的进程。欧洲人将其压倒性的技术优势与某种天生的优越感相联系,用以为他们控制非欧洲人辩护。⑧到17世纪末,欧洲人优越的观念随着殖民扩张而得以逐渐确立。欧洲人在与其他人接触时自视为一个独特而优越的族群。人类的优劣之分与欧洲人征服亚非的时代一致,成为他们征服和剥削他者的政治话语。到18世纪末,种族的等级分层已确立,成为一种“潜在的全面世界观”。⑨欧洲通过殖民扩张,将种族主义传播到世界。除了空间上的传播外,作为意识形态的种族主义也同样空前繁荣,“成为西方世界观根深蒂固的组成部分”。⑩20世纪30年代,纳粹德国将种族主义推向极端,认为犹太人对纯种雅利安种族构成了威胁,从而为种族清洗寻找解释话语。种族主义作为一种白人控制其他种族的意识形态,是“时代的发明”。(11) 在美国,种族问题先于美国而存在,且一直困扰美国社会。白人对黑人的总体观念和言行,无疑是典型的种族主义。自17世纪开始,黑人所受的偏见和不平等最深,被认为是“最绝对不平等的待遇”。(12)美国主流白人通常把黑人描述为“弱者”“不幸之人”。同印第安人一样,黑人也被视为异教徒和野蛮人,这成了为奴隶制辩护的早期话语。从美国历史上对非裔美国人的分类方式可以明显看出种族分类的主观性。对黑人的认定遵从所谓“一滴血原则”(one-drop rule),拥有任何比例的黑人血统的人都被视为“黑人”。这一观点被美国主流所长期接受,并影响到其他有色族群。作为意识形态的种族主义,与美国所提倡的自由民主矛盾。美国的《独立宣言》明确指出,“人人生而平等”。在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说》中,林肯也提到美国政府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13)这些理念与种族主义不相容。自由民主是以人人平等的原则为前提,与种族并不直接相关。而种族主义则基于种族等特征来界定个人和群体的价值和意义,假定各族群之间存在无法变更的本质差异,而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人的能力和成就等方面的落差。 在美国,种族主义在1880年至1920年间达到鼎盛。种族与社会和心理特征有关的观点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美国被赋予了伪科学的有效性,科学种族主义(scientific racism)流行一时。科学种族主义试图利用新兴科学和技术来支持特定人群在智力、文明等方面天生不如其他人。(14)科学种族主义与达尔文主义存在一致之处,适者生存、遗传决定论和基因近乎恒定的观念都被应用于人类分层,并被19世纪晚期的社会科学所采用。以英国思想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和美国社会学家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William Graham Sumner)等人为代表,发展出社会达尔文主义(Social Darwinism)。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将生物进化观扩展到人类社会和文明的演进,将物竞天择的思想转化为社会各阶层之间,不同国家、种族之间的斗争。在他们看来,这种冲突绝非坏事,而是催生优秀种族不可缺少的方法。(15)一个社会、国家或种族的本质被认为是自然进化的产物。进化过程以斗争和冲突为特征,在这个过程中,更先进、更文明的民族自然会战胜相对低等和未开化的民族。美国白人因此有了一套成系统的种族主义意识形态来解释他们对待所谓“劣等种族”的方式。在他们看来,有色人种通常缺乏自治能力,黑人尚未做好行使自治权利的准备。(16)社会达尔文主义塑造了美国人的价值观和美国的内外政策,也与当时的经济自由主义桴鼓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