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095-1760(2023)05-0107-17 “放管服”改革是政府转变职能、优化管理的必然要求。高等教育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需要,符合大学发展的内在逻辑,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2017年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瞄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学科专业、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1]政府简政放权已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实施了多年,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相关研究,其主要内容聚焦于政府简政放权的“放管服”逻辑;重塑政府与高校的权力关系;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理顺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加大高校内部的放管服改革,如,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财务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内容。现有文献资料表明,目前还没有学者对于政府简政放权后高校如何承接及其效果进行实证研究。因此,为了解地方高校承接权力及落实情况,课题组通过问卷与访谈调查了85所地方高校,现就调查情况进行实证分析。 一、研究设计与实施 (一)问卷设计与实施 1.问卷设计 课题组根据研究目的,结合《意见》内容,将“放管服”新政“20条”[2],分解细化为47项权力,作为问卷主要内容,在征求地方高校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问卷内容除了基本信息外,还包括7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47个三级指标,主要涉及完善地方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改革地方高校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改善地方高校进入用人环境、改进地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完善地方高校内部治理等内容。 2.问卷实施 因为该问卷内容涉及广泛,需要地方高校的人事、资产、财务、组织、规划、工会、校办等诸多部门协作完成,所以问卷实施难度较大。课题组最终回收有效问卷85份,省属重点本科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34所、非“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本科高校33所,合计调查本科高校67所,占样本总数的78.8%;国家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9所,一般高职高专9所,合计占样本总数的21.2%。 (二)访谈内容与实施 在问卷实施过程中与上述85所高校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主要包括高校校领导及其人事、资产、财务、组织、规划、工会、校办等部门的负责人。访谈内容主要包括政府简政放权的程度、地方高校在政府简政放权后的态度与想法、采取的举措、取得的成效、面临的困境及未来改革的方向。 二、地方高校承接权力的有效举措 政府简政放权后,高校纷纷采取有效举措,成立机构,制定制度,出台文件,承接权力。 (一)实施分类岗位管理,优化岗位结构 地方高校在人社部门核定的人员总量范围内,依法自主管理岗位设置,确定内设机构及其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岗位总量控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依据人才引进、职责变化以及事业发展需要等情况,适时调整岗位设置,不断优化岗位结构;按需设岗,合理设置岗位类别,依据各类岗位控制比例,分类分级设定专业技术、管理与工勤岗位,建立高效的岗位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聘用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探索实施特设岗位制度,其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深化编制改革,设置事业编制与非事业编制岗位;出台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轮岗实施办法,对行政管理岗位进行轮岗;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赋予二级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权限,引导自主办院。 (二)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简化进人程序 地方高校充分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不惜花费重金提供优惠条件与待遇,引进高层次人才。它们自主确定人才标准与招聘条件,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分赴各地开展人才招聘会,甚至通过猎头公司招聘高端人才,自主签订聘用合同;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工作体系,简化人才引进工作的环节和流程,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治把关,将思想政治状况、师德师风考察作为人才引进的必要条件;建立师德师风承诺制,将思想政治要求和师德师风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通过经费支持、项目支持、国际化培养、团队建设、工作空间安排等,为各类人才发展提供支撑;赋予二级学院自主设置各类人才支持计划,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的阶梯式人才培育机制;对于非事业编制人员,授权二级学院自主制定方案和程序,开展招聘及管理工作。 (三)实行职称分类评审,下放评审权力 随着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下放,地方高校纷纷根据本校特点,自主制订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与操作方案,出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突出业绩导向,破除“五唯”痼疾。强化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中心的职称评审标准;重视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把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指标;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建立职称评审监督机制;教师职称评审实行代表作评审制度,根据不同学科,出台不同的评审标准与条件,设置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等不同的系列;试点将副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权下放到二级学院,报学校审核,二级学院自主评聘教师职称,将其纳入学校人事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事项清单。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师德不合格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