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48;D6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85(2023)05-0144-14 DOI:10.12046/j.issn.1000-5285.2023.05.014 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不仅是政治理论领域的大著作,而且是晚清以降政治变革中颇为引人注目的实践资源。在前一个方面,通过对历代政治与制度的得失进行检讨,以及在其他政治理论家所积累的经验观基础上,黄宗羲构建了一个冲破君权桎梏并与近世平民化社会参与诉求相适应的君臣民整合新方案;在后一个方面,黄宗羲新方案主张参与性挺立,且此宪制化的追求跟近代特殊的实践需要暗合,从而变成革命和立国均可以积极化用的重要资源,甚至埋下了后来全民政治的伏线。①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明夷待访录》作为规范理论建构的系统性与其作为实践资源体现出来的选择性之间的关联?在政治理论意义上,这种关联意味着什么?对此,如果仍然局限于比附政体论这一外部性视角,那么问题始终难以得到澄清与解答。关于上述问题,诸多学者聚讼纷纷,尚未形成定论。②然而,循着相关线索可以发现,黄宗羲试图构建的确实是一个与现代民主共和极具亲缘性的治体论式政治图景,即参与型公天下。 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一书中,梁启超指出,“国为人民公共之国,为人民共同利益故乃有政治。此二义者,我先民见之甚明”③。但是,他同时认为存在不足,就是“无参政权”,“我先民非惟未尝研究其方法,抑似未承认此理论”。④那么,“先民”真没有研究其方法,以及提供落实的方案吗?对此,其实梁启超自身已经提供了答案的线索。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梁启超说“《明夷待访录》之《原君》、《原臣》诸篇,几夺卢梭《民约》之席”⑤;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梁启超仍然称赞《明夷待访录》“的确含有民主主义的精神”⑥,那《明夷待访录》不正是研究其方法,乃至提供了落实办法吗?事实上,正因为二者在问题设置和解题思路上存在共性,黄宗羲才被称为“亚洲的卢梭”⑦,《明夷待访录》才成为近代仁人志士不断援引的资源。不过,《明夷待访录》跟《民约》毕竟不同源,而且指向不尽相同。钱穆同样肯认《明夷待访录》之《原君》《原臣》诸篇“发挥民主政治之精神所在”,但同时指出“卢骚《民约论》仅本空想,而梨洲则根据中国传统史实”。⑧牟宗三亦认为《明夷待访录》包含的理想的实质就是民主政治,但表示其原型是“大同”理想。⑨这恰恰提示,尽管政治原理层面的取向具有高度一致性,但《明夷待访录》跟《民约》的理论特质以及所提供的政治方案,包括具体的政治原则以及制度安排等确实并不一样。 在《孟子师说》中,黄宗羲直陈“使孟子得行其道,则三代之治当复见,而秦必不得志于天下。顾圣王之统遂绝者,古今之一大厄会也”。⑩可以说,黄宗羲念及的是复三代之治(11),切入点也不是自然法和自然权利,而是圣王之统及其典范化的政治意涵。相比卢梭所谓天赋人权,诉诸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援引和重建的圣王之统是黄宗羲的立论根基。在这个意义上,黄宗羲承接了古典儒学的秩序理念,但是,他也受到理学心学政教思路的强烈影响(12),倾向将普遍个体与外在秩序直接联系起来,并予以制度化的安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黄宗羲广泛吸取宋元明关于公议、经筵、学校、提学、乡约等政治实践与礼法建设经验,构建了一个覆盖中央、地方及基层的学校建制,以实现对政治的全面领导。依托这一新建制,传统政治理论脉络中公天下的政治理想得到了宪制保障,同时实现了政之所从出而其权力不“在人民以外”。而在这个意义上,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无疑堪称近代共和转型的理论前导。 一、政治空间的释放:作为宪制原则的公天下 对中国传统政治理论家来说,君主常是理论运思的出发点。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开篇也就君主问题展开论说。不过,黄宗羲经验观和现实观的基础却不同于他人,他要在贯通历代政治经验的基础上,对晚明以来的政教秩序重建难题开出一个总的解决方案。(13)其中,明代的政治实践无疑是黄宗羲最切近的经验来源。在《明夷待访录》中,黄宗羲将有明无善治的原因上溯至“高皇帝罢丞相”,对君主破坏共治宪制和理想的行为表达了激烈批判。事实上,这一点在宋代中后期已见端倪。王安石推行刚健政府,权力进一步扩张,而理学如朱熹欲先正君心,结果君权要兼祧道统。(14)到了明代,朱元璋直接废止宰相,而且推崇刚猛治官,导致君权桎梏政治社会活力;此一情况“使理想的政治家风度无从产生”,“为中国政统有失道统意义之最大一关键”。(15)然而,反映在以《大学衍义补》为代表的明代政治论说里,却表现为将现实中有位无德的君主也不得不视为可想象的圣王。(16)在这种情况下,有位无德的君主从体制框架上桎梏了政治理想性和活动空间,台谏监察等制度和治人脆弱性皆为黄宗羲熟知。但他对问题的根由不断向上溯源,最终推至三代以下的圣王之统遂绝,从而为转出来“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命题积累了强大动能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历史基础。 依照“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命题,黄宗羲的首要任务是对治法进行改造,破除三代以下君主私天下的政治格局。这属于政治框架的改变,涉及政治原则的重构及其再宪制化,需要黄宗羲在理论上克服一些难题:一方面,既然问题的根源是圣王之统遂绝,那么关键任务自然是复圣王之统;另一方面,复圣王之统又如何避免流于空言,或者导向代表圣王之统的教与学的力量与以现实中君主为旨归的政治力量的二元对抗,甚或开启另一种时君圣王化的路径呢?在这方面,宋代以来理学心学的一些资源,其师刘宗周对幽暗意识(17)的承认与重视,以及近世以来强调礼法化宪制化(18)的政治与思想发展趋势,为黄宗羲完成任务进而释放政治参与空间提供了极大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