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 伴随着教育竞争加剧、经济社会分化以及学校外部环境的改变,家庭与学校之间围绕学生学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这一变化体现了家校双方提高学生竞争力、助其实现社会流动的共同努力(唐晓菁,2020)。诸多研究证实,家校联系对学生的日常表现和学业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Hoover-Dempsey et al.,2001)。家长协助教师共同参与子女学习事务不仅被纳入教育政策①,也是学校和社会(特别是中产阶级家庭)极其认可的家校联系形式(爱普斯坦等,2012;拉鲁,2014;沈洪成,2020)。 但家校联系存在群体和地区差异,中下阶层、农村及教育弱势地区的家校关系往往更疏远(拉鲁,2014;沈洪成,2020,2023)。既有研究在解释这一差异时多持微观视角,或关注中上阶层的资源优势(如时间精力、教育水平)如何帮助他们与学校建立密切联系(Horvat et al.,2003;Calarco,2020;拉鲁,2014),或着重分析学校/教师对家长(尤其是低社会经济地位者)的歧视以及教师的专业主义权威如何使家长远离学校(
,2010;谢爱磊,2020)。 这一分析思路往往把紧密的家校互动作为更具合法性和优势的家校联系形式,不仅极易造成对其他家校联系形式和低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的缺陷化理解(Posey-Maddox & Haley-Lock,2020),也缺少对生成不同家校联系形式的时空条件的阐述。作为教育过程的重要一环,家校联系的形式和频率会因时因地发生改变,是具体的社会过程和教育环境塑造的结果(Lareau,1987;德普克、齐利博蒂,2019)。 在我国,受政府主导、城镇化与市场化发展以及收入不平等加剧等因素影响,城区内部以及地区之间在教育环境方面的分化愈发明显,并显著地影响着包括生源结构、教学模式、师生互动、家校联系等在内的教育过程(雷望红,2022;沈洪成,2023)。其中,经济社会分化和教育竞争水平是影响教师和家长行为的重要维度(李佳丽、张民选,2020;雷望红,2020)。但这些研究未能详细阐述教育环境影响家校联系的具体过程与机制,也未揭示出家校联系在不同教育环境中的分化所关涉的宏观教育不平等。家校联系的紧密度不仅反映家庭的行动能力,而且反映了家校双方能否相互补充和支持,构筑共促学生发展的教育网络。此外,家校联系的差别还反映了不同教育环境中家庭与学校力量的相对作用(Raudenbush & Eschmann,2015)。 基于此,本研究拟探讨差异化的教育环境对家校联系的影响,以此理解特定的家校关系如何嵌入具体教育过程和环境中。对该问题的研究不仅能深化对家校互动的认识,从教育过程的角度拓展对教育不平等的理解,而且提供了一种理解中宏观层面教育不平等的思路。 具体而言,本研究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其一,不同教育环境中的学校/教师对家长有何期待;其二,不同教育环境中的家庭与学校如何互动;其三,教育环境如何塑造了不同的家校联系模式,家校互动又如何与中宏观层面的教育不平等勾连在一起。 二、文献回顾 (一)家校关系及其历史转变 从历史的视角看,个人的教育经历了由家庭负责到学校为主再到家校共育的过程,当下家校围绕子女教育的联系越来越频繁紧密。 公共教育出现前,家庭主要负责聘请教师,家长大多不会直接参与其中。20世纪前后,各国建立起公共教育体系,学校接管了个体知识教育的任务,家庭转向经济保障以及情感和人格培养领域(涂尔干,2006)。20世纪中后期开始,教育越来越依赖家校双方的合作和家庭的投入,家校联系不仅成为教育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日常责任伦理(爱普斯坦等,2012;沈洪成,2020)。 教育竞争加剧、经济社会分化及学校外部环境改变是家校关系变化的主要推动力。家长主义文化兴起及其全球扩散使家长在子女教育中的能动性日益凸显,各阶级争相增加教育投入以帮助子女在急剧激化的社会不平等中占据优势(Brown,1990;DeWiele & Edgerton,2016;德普克、齐利博蒂,2019)。与此同时,教育改革使学校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以绩效和功利主义为导向的市场化机构,在竞争、考核和问责压力下,学校和教师极力把家长卷入教育过程共同应对竞争压力(林小英,2019;唐晓菁,2020)。 家校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表现为:家校边界日渐模糊,联结日益紧密。家庭以一种更积极主动、更具策略性的方式与教师一起参与到子女的日常教育中(Calarco,2020;拉鲁,2014;沈洪成,2020;唐晓菁,2021),学校/教师也把部分教育任务移交给家庭,并试图改造家长的教育实践,重构家庭生活的时空特点,使之日益“学校化”(Edwards & Warin,1999)。这一转型既蕴含着家长提升子女学业优势的功利主义动机,更是家校双方为了提升学生在社会流动中的竞争力而展开的合作甚至“共谋”(唐晓菁,2020)。 目前,家长配合并协助教师共促子女学业发展是更主流也更被认可的家校联系方式(拉鲁,2014;沈洪成,2020),但这并非唯一形式。同一时期不同群体、不同区域甚至不同学校的家校关系都有所不同。已有研究详细探讨了教育价值观、时间精力、家长与教师的关系、教师对专业性的理解等微观因素对家校联系形式和频率的影响(Horvat et al.,2003;
,2010;Xie,2016;拉鲁,2014;谢爱磊,2020),但该思路容易导致对其他家校联系形式和低阶层家庭的问题化理解(朱志勇、董轩,2011;Posey-Maddox & Haley-Lock,2020),也未关注到家校联系如何被具体时地因素所建构(Lareau,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