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是一个现代现象,它伴随着现代化的高潮在20世纪中期达到鼎盛。然而,二战后,民族主义在它的发源地西方世界开始失去动力和活力。随着冷战的结束,民族主义在西方世界越过了它发展的顶点,开始走向衰落。伴随着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进程,超越民族国家不再是理想主义知识分子的浪漫乌托邦,而变为精英们的实践追求和日益明显的现实。极端的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从内部解构民族主义文化,民族认同、民族国家理念和民族主义意识形态都成为西方文明的历史原罪,也成为后现代浪潮的障碍和威胁,遭到批判和摒弃。到20世纪末,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和知识精英们宣布已经将民族主义送进了历史博物馆,多元文化主义和全球主义被奉为新的时代精神和“政治正确”。①在这种情况下,以2016年特朗普参加美国总统大选和英国通过全民公投决定脱欧为标志,当保守主义者重新举起了民族主义大旗的时候,尽管这种民族主义与20世纪前期德国式的种族主义有本质的不同,也比那时英美的公民民族主义温和得多,但左派所主导的西方精英普遍将其打上(右翼)“民粹主义”标签,②或者归类为以种族主义为核心特征的“极端右翼”或“另类右翼”,③甚至直接将其等同于种族主义、纳粹主义或法西斯主义,④为此他们还发明了“种族主义的民粹主义”(racist populism)、“白人至上主义”(white supremacy)和“白人民族主义”(white nationalism)之类的标签。⑤从这里,人们可以看到后民族主义已经走了多远,它标志着西方发达工业社会的民族主义时代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后民族主义时代正在降临。 1976年,德国政治学家布拉赫(Karl D.Bracher)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称为“民族国家中的后民族民主政体”,这里表达的是联邦德国知识界的共识。1998年,著名的当代左翼学者哈贝马斯在其书名中使用了“后民族国家的聚合体”(die postnationale Konstellation)术语,这个概念开始成为政治中的关键词。⑥如今,西方知识界的主流已经集体摒弃了民族主义,拥抱后民族主义。在他们那里,后民族主义、全球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已经是根深蒂固的政治信仰,是一种理所当然的“进步”,也成为他们批判民族主义的“政治正确”的大棒。因此,他们将当前兴起的民族主义潮流视为反常或反动现象,是一股需要遏制的逆流。基于这种立场,他们将精力集中在分析这股民族主义潮流产生的原因和负面影响上,为遏制这股逆流、继续推进对民族主义的解构和推动全球主义、多元文化主义进程出谋划策。这些研究的一个普遍倾向,是将后现代主义作为预设的价值前提或标准,没有表现出对走向后民族主义趋势的充分反思和批判。由于不能正确认识后民族主义,其对目前这股对抗后民族主义的民族主义复兴的认识必然充满偏见,甚至是非颠倒。 本文以对西方左翼学者预设的后现代主义价值标准的反思和批判为基础,试图从现代主义转向后现代主义的价值革命角度理解民族主义向后民族主义演进的内在逻辑。在揭示现代个人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从个人与整体(民族国家)的关系以及现代个人主义向后现代个人主义演进的角度阐释后民族主义的特征、困境和后果,从而以新的价值坐标来理解和评价当前西方社会走向后民族主义的趋向,以及民族主义与后民族主义之争。 现代个人主义价值革命与民族主义时代 民族主义无论作为一种情感表达还是意识形态阐释,一向被归类为一种与个人主义相对立的集体主义,但其另一面相却很少被人关注,即它还是与个人主义相伴生的现代现象。人们容易看到两者表面上的对立,看到它要求个人对民族和民族国家的皈依、忠诚、义务、奉献与牺牲,而没有发现两者深层的内在联系。两次世界大战使人们关注到民族主义的集体自私、非理性和好战的面相,看到它否定个人价值的极端表现,民族主义从此背上恶名。后现代主义价值革命使人们将民族主义视为过时之物,视为压制个人解放的邪恶力量。其实,从历史上看,民族主义是现代个人主义价值革命的产物,正是现代个人的出现,才推动了民族国家的产生。民族国家是现代个人联合与组织的恰当形式,也是现代个人自我实现的组织机制。它比以往任何共同体都更适合现代个人,也只有现代的个人才会产生对民族和民族国家的认同与归属、忠诚与服从、义务与献身,也正是民族主义才使现代个人能够凝聚成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而不至于成为一盘散沙。所以,这种集体主义的基础是个人主义,民族国家是现代个人有机结合的一种方式,因而也是与现代个人主义互为表里的现象。这正是民族国家现代性的根源。 (一)现代个人的形成与现代个人主义价值革命 在西方,前民族主义时代也是整体主义时代,整体主义观念占绝对统治地位,个人完全融合于以自然纽带为特征的小共同体中,没有个人意识。在古典城邦时代,家庭是个人生活的中心,城邦是家庭(或家长)的联合,也被“拟制”为扩大了的家庭。公民是“属于城邦的人”,典型的城邦规模都很小,且只有公民才属于城邦,城邦也只属于他们。在城邦成员(即公民)的观念中,他们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保护神,是一个血缘和宗教的共同体。这种血缘共同体直接从部落演化而来,宗教共同体也由部落宗教演化而来。这是其政治共同体的基础,也是公民天然爱国情感的根源。在中世纪,个人依附于多种小共同体,包括家庭、家族、庄园、马尔克公社、城市、行会、教会、教区等。这样的小共同体主要是比较直接的、具有天然性和私人化的小团体和社会联系网络,个人只有在这类小共同体中才能获得生存保障。此外,个人还普遍依附于私人化的权威,被纳入封建的私人保护与效忠的网络,比如附庸对领主的依附、贵族对国王的依附。在封建秩序里,人的身份是“人(领主)的人”。建立在那些小共同体之上的王国,是由私人依附和效忠的网络联系起来的。个人的依附性在政治上就体现为臣民心态和臣民观念,这种现象持续到中世纪晚期。恰恰因为个体对小共同体和个人权威的依附,超越血缘、地缘和族群等小共同体的“全国性”(national)民族认同从未在中世纪产生,中世纪的臣民只知主人或国王而不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