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23.04.003 2021年,以美国脸书(Facebook)公司更名为Meta为标志,元宇宙成了科技巨头竞争的新赛场。这件事情的象征意义在于,脸书最初只是一个社交娱乐网站,经过不到20年的发展,则获得了影响数十亿人日常生活甚至政治选择的能力,因此,当它决定下注元宇宙,就被广泛解读为元宇宙可能在不远的将来为人类社会带来另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当然,元宇宙也会影响政治。事实上,在脸书所代表的平台时代,政治的运行规则已经发生了改变,平台本身也成了当代政治的一部分。作为平台经济的新发展,元宇宙将平台经济对政治的影响继续向纵深推进,对一些基础性的政治价值构成了挑战。在现代政治的价值体系中,公共性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其存续依赖于一些特殊的条件。而从元宇宙已经呈现出的特征来看,公共性所赖以存续的条件开始受到动摇,使得政治是否仍能具有公共性成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要回答这一问题,政治理论需要做出一系列的探索,本文则是这方面的初步尝试,旨在澄清元宇宙对公共性及其实践的挑战。为达此目的,本文将首先解释公共性的实践含义,然后分析它在现代社会中的支撑条件,接着通过对元宇宙主要特征的界定来讨论元宇宙对公共性支撑条件的影响。 一、公共性的现代实践 关于公共性范畴的适用性,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一种观点是将公共性视为一种泛历史的存在,将所有集体性的活动尤其与统治权力的行使相关的集体活动都视为具有公共性的活动,并把所有统治权力都视为公共权力;另一种观点是将公共性视为一种历史性的存在,具体来说,是现代性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人类的集体活动在现代条件下获得的特殊存在状态。哈贝马斯为后一种观点做出了最有影响力的论证,根据这种论证,“‘公共性’观念产生于18世纪西方的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互动这一具体情境”①。张康之与张乾友也指出,在农业社会的漫长历史上存在的其实是一种共同性,而不是公共性,由于不同共同体之间存在难以逾越的边界,而没有融合为所有人都可以穿梭其中的市民社会,使得不同的共同体生活之间缺乏公共内容,也就无法产生公共性。②尤其是,在农业社会条件下,统治权力其实是某些共同体借以凌驾于另一些共同体之上的权力,它的寄身之所表现为一个个具体的身份共同体,而不是一个抽象的制度实体。只是在现代化的过程中,随着权力的国家化与国家的公共化,统治权力才变成了一种公共权力,相应地,公共性才成为现代社会中一种基础性的政治价值。 (一)公共性的生成 首先来看权力的国家化。在任何社会,权力的来源都是多元的,因为权力的基础是具有关键性的资源,而在任何社会,这种资源的控制权总是分散的。以农业社会来说,最关键的资源是土地。然而,虽然有的农业社会存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但在现实中,许多“王土”的实际控制权则是分散在诸侯手上的。在这里,即使所有权是统一的,也不能改变控制权的分散化,因为正如经济学里的代理理论所说,人们生活在一个相互依赖的世界中,这种相互依赖使得所有者无法亲自控制对他所拥有资源的全部处置,而只能通过将某些控制权授予他人来达成自己的目的。结果,无论以何种方式分享了土地控制权的人们就构成了一个统治阶级。他们因为对这些关键资源的控制而掌握的权力直接表现为一种阶级权力,这种权力的主客体之间具有明确的身份边界,虽然不同阶级间的关系并不总由权力来调节,但权力的行使则总是建立在某种阶级距离之上。现代化没有改变实践中权力来源的多样性,却建立起了统治权力由国家这一制度实体集中控制的观念,使得任何人想要谈论统治权力就必须接受国家这一话语前提,任何人都只有通过参与国家这一制度实体的运作来参与统治权力的行使。在这里,对某种关键资源的控制权仍然是一种权力来源,却不再与统治权力直接相关,而只是这些控制者参与国家运行的一个便利条件。结果,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之间仍然存在距离,但这种距离不再是阶级距离,而成了制度距离,它反映的是不同人之间的制度关系,而不是阶级关系,虽然制度关系不可避免地会受到阶级关系的影响。无论如何,随着这样一种国家观念的形成与付诸实践,我们就见证了统治权力的国家化。 其次来看国家的公共化。随着权力的国家化,统治权力与特定的人群分离开来,它的存在本身获得了某种相对独立性。这意味着权力的行使不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对抗性关系,而成了国家履行其职能的过程。那么,国家到底履行什么职能?为履行这样的职能,国家需要具备何种制度条件?显然,关于这些问题并不存在可以通过某种公式自动算出的答案,相反,对它们的回答是由实践做出的,即在现代化的政治实践中,人们确立起了如下观念,由于国家本身具有相对于特定人群及其利益的独立性,它的存在就是要通过履行面向所有人的公共职能来促进公共利益,更具体地说,就是要提供对所有人开放的公共产品。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制度建设: 第一,从其“设计的目标和原则”来说,一国的所有公民能对国家这一制度实体施加同等的影响。之所以要强调“设计的目标和原则”,是因为,如罗尔斯所说,在现实中,任何设计良好的制度都可能无法实现其预期目标,但“如果一个政体的目标不是实现某些政治价值,而且也没有任何用以实现它们的安排,那么这些政治价值就不会得到实现”③。在现代观念中,所有人能对国家施加同等影响是政治平等的基本要求,其功能则是保障国家不偏向任何特定利益,并通过对所有利益保持中立而维护其公共性。为达此目标,现代国家往往设置了一人一票的投票制度。当然,在实践中,这样的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使得不同人能对国家施加的实际影响也大相径庭,但在原则上,政治平等的目标则仍是现代国家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的。如果一个国家公开放弃了这一目标,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偏向某些群体及其利益,进而,它的存在与行为就不再具有公共性。第二,国家履行职能的过程需要具有公开的形式。当政治平等得到制度保障,所有利益就同等输入到了政治过程之中,我们就可以预期国家通过这一过程决定要做的事是符合公共利益的,这些事情的完成就维护了社会的公共产品供给。但在实践中,这种预期也可能落空,因为总会有力量试图干预国家的履职行为,将国家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引导至偏离公共利益的方向。而要避免这种干预和偏离,国家的履职过程就需要具有公开性,要以某种方式对公众可见,才可以使其中的任何偏离都可以被发现,进而得到矫正。第三,国家需要建立对自身行为的公共问责机制。当国家行为实际发生了偏离,就需要通过问责来进行矫正。在这里,问责需要出自公共理由,即特定履职行为阻碍了公共利益,或侵犯了某种公共价值;问责的目的是让履职主体回应公共关切,根据公共关切矫正其行为。当公共问责机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国家就处于对公众负责的状态,而这种负责的结果就是维护了社会的公共产品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