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31;K2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23)-03-0061-17 公田作为一种土地占有形式,是中国传统社会财产所有形态的一大特色。基于公田形式的民间共有经济,普遍存在于家族、寺庙、书院、桥会、义渡等机构中。凡此血缘、地缘交融与建构的组织网络系统,形成一个相当复杂的多元社会结构。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共产党人以“阶级革命”为主导的社会革命将“土地私人占有为标识的地主”作为革命的客体,公田亦成为理解和判断中国土地所有制乃至社会性质的焦点。江西苏维埃时期党的重要文献《寻乌调查》,完好记录了毛泽东在革命实践中对公田的观察与定性。毛泽东在现实中发现“剥削”的多种形态,提出“公共地主”概念,这是《寻乌调查》的一个重要成果。 本文以赣西南民间文献比对《寻乌调查》中的“公共地主”,旨在揭示“公田”在赣西南地区社会现实中的构成与运行,探究革命话语下毛泽东将“公田”视为“地主”的考量,进而重新认识毛泽东在复杂多元的传统社会和中共革命现实需求夹缝中寻找平衡的努力。 关于土地占有状况与中共革命关系的反思与检验,近20年来学界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如黄道炫、龙登高发现公田对于理解革命话语下土地集中程度的判断具有重要意义,其在中共土地革命与土地改革逻辑中事实上承担着地主之名,且直接影响着中共革命逻辑的建构①。王先明考察“地主”作为阶级概念的生成与演进时提出,革命语境下的地主及其阶级释义的有效性,只能被限定于革命的逻辑之内②。回归社会经济视角的考察亦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面相。温锐等考察赣闽边区土地租佃制度,指出大量公田的存在及其租佃经营,是当时政府无暇顾及公共事务下,农村社会的经济选择。综合《寻乌调查》及地方志史料考察清末民初寻乌农村经济社会关系,认为乡情浓厚、阶级分化不甚明显的社区共同体关系比之既往“阶级对立关系”的认识更接近中国传统农村历史的真实。③ 事实上,上述认识张力在毛泽东《寻乌调查》对“公共地主”的剖析中也有呈现。作为革命话语下的公田,在赣西南乡村社会现实中究竟是怎样的结构与运行?毛泽东《寻乌调查》中有关公田的观察具有怎样的普遍性和解释力?它对我们理解中共土地革命乃至土改运动又有怎样的价值和意义?要梳理这一问题,存留于赣西南的水利文献、族谱、分家文书、契约等民间文献资料,特别值得关注。 幸运的是,笔者在江西遂川县搜集到两部重要水利文献,即《四修虎潭北澳陂志(1925)》和《续修南澳灵陂志(1949)》,其完好记录了清初至民国以来该县大型水利工程北澳陂和南澳陂历次的修筑情况。尤其是《续修南澳灵陂志(1949)》十分难得地保留了清初以来南澳陂历次修筑中,灌区内各村各户与各类公田、会产“照田派费”下的缴纳数额。加之上述两陂灌区内各村普遍存有完好的族谱,间或契约、分关等民间文献,为窥察清初至民国遂川公田设置运营提供了可能。此外,《赣南文书》中收录的赣南广昌、宁都、石城三县有关祭会、神会、桥会等82份契约,也生动地还原了公田的运行状态。遂川文献与赣南文书的发现④,为我们从具有高度相似性的地域范围去认识和比较公田构成与运行的异同,探讨其与革命文本《寻乌调查》中“公共地主”的内在关联及其差别,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一、从井冈山到寻乌:革命实践中发现公共地主 1927年起,毛泽东率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余部转战井冈山,建立了以宁冈为中心的湘赣边界工农武装割据。随着根据地的建设,毛泽东开始将中共党内“平分土地、抑制剥削”的阶级革命理念付诸具体的土地革命实践。 关于土地革命的现实依据,毛泽东均以深入的社会经济调查为基础。对于为什么要做社会经济调查,他曾坦言道:“我们的终极目的是要明了各种阶级的相互关系,得到正确的阶级估量,然后定出我们正确的斗争策略,确定哪些阶级是革命斗争的主力,哪些阶级是我们应当争取的同盟者,哪些阶级是要打倒的。我们的目的完全在这里。”⑤事实上,毛泽东率领工农革命军到达井冈山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来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的。宁冈县委组织部部长刘克犹回忆:“1927年11月间……工农革命军攻打茶陵去了……毛委员没有去打茶陵,在步云山附近的洋桥湖、坝上一带搞社会调查。”⑥1928年2月间,毛泽东带队在永新秋溪乡也做了详细的社会调查,最终形成《宁冈调查》与《永新调查》两个报告。内容记述了“宁冈、永新的政治、经济、土地、人口、社会风俗等情况。起初是写历史,然后是写土地情况、经济情况、各个时期用的东西,如搪瓷脸盆、煤油灯一些东西,什么时候进口,帝国主义的洋货都写上了”。时任湖南省委特派员的杜修经称,“自己不理解这些就是毛泽东同志为我们党制定方针政策的依据,对这些调查材料,只当做一些故事或情况阅读”。⑦曾经看过《永新调查》的贺子珍回忆道,“里面主要谈了经济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有关于土地革命的情况,也有对工商业政策的意见……毛泽东在宁冈写好后,曾油印发到井冈山各个团”⑧。遗憾的是,1929年1月红军离开井冈山时,这两个调查报告遗失了。不过从《井冈山的斗争》中,我们仍可了解到些许毛泽东对边界地区土地占有状况的认知: 大体说来,土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在地主手里,百分之四十以下在农民手里。江西方面,遂川的土地最集中,约百分之八十是地主的。永新次之,约百分之七十是地主的,万安、宁冈、莲花自耕农较多,但地主的土地仍占比较的多数,约百分之六十,农民只占百分之四十……⑨ 上述关于边界土地占有情况的分析,是为江西苏维埃时期最早的关于土地革命现实依据的记述。然边界拥有60%土地的地主是谁?特别是江西土地集中程度最高的遂川,拥有80%土地的地主是怎样的构成?由于相关调查史料遗失,无法探得究竟。 需要指出的是,大革命后期,土地问题多次为共产国际提及。1927年5月,中共五大制定了《土地问题决议案》,指出“中国农村的经济生活,大半尚建筑在封建的关系之上。大部分的田地(约百分之六十六)为收租的大地主所占有。中国田地只有百分之三十四属于农民……井田之制久,已消灭,惟所谓公有田产之管理制度,尚遗留于乡村间,作为乡村中宗法社会政权之基础。此等田地的主有权,已为乡绅所篡夺,耕田者反而失却享有的权利,乡绅等得变为地主,更利用此种权利,以行使其宗法社会的威权及统治”。⑩鉴于共产国际与中共中央对国内革命政治形势的判断,这一决议虽未深入贯彻,但似可猜测《井冈山的斗争》中地主手里60%以上的土地或包括公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