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23.04.007 引言:“斯宾诺莎问题” 如果说马基雅维利是16世纪最具争议的政治哲学家,①到了17世纪则当是斯宾诺莎。因为相比斯宾诺莎,笛卡儿无意于专门论述政治哲学问题,霍布斯、洛克则较为内在一致地以经验主义来重塑愈发具有近代特征的政治伦理,②格劳秀斯、普芬道夫等自然法学家则更为直接地在经验(而不是经验主义)中寻求和平与存续的制度方案。唯有斯宾诺莎,不论是其哲学方法,还是其具体的政治哲学观点,都内在地呈现出不一致性,外在地遭遇持久的争论。尤其是在方法论层面,单是一个“自然神论”的标签,就使得斯宾诺莎在后世研究中呈现出复数的形象。用奥伊泽尔曼的话来讲,在斯宾诺莎的客观唯物主义内容与其主观宗教用语式叙述的矛盾中,一方面能够看到不自觉的(甚至是不自知的)唯物主义的、无神论的性质,另一方面又能看到后世“唯心主义者认为斯宾诺莎是他们的志同道合者,而唯物主义者则视他为思想对手”③。在17世纪,斯宾诺莎的唯物主义的神学外衣已然被人识破,超自然的创造力和存在物的无神论取向已十分明晰,故而拉比们毫不犹豫地革除了斯宾诺莎的教籍,斯宾诺莎派也成为了无神论者的代名词。在18世纪,斯宾诺莎通常被视为泛神论者,唯物主义者们(如费尔巴哈)一方面在宗教的层面认为斯宾诺莎哲学是一种“神学的唯物主义”,另一方面则在思辨性的层面认为黑格尔的“哲学-神学”是斯宾诺莎的“哲学-神学”的完成。④在19世纪,随着辩证唯物主义的出现,原先关于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陈见遂告以终结,而斯宾诺莎哲学则成为了革命氛围浓厚的政治条件下溯源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研究对象,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说,“实在说来,研究一下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思想和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之间有没有什么共同之点这个问题,是重要而且有意思的”⑤。到了20世纪,尤其是在新中国哲学界,围绕斯宾诺莎的唯理论或唯物论的论争依旧“火热”。贺麟、张世英、苗力田、齐良骥、温锡增、朱德生、刘放桐和李武林等诸位先生关于斯宾诺莎的唯物主义界定表达了两类观点:一是“主张唯理论只要承认客观实在为第一性的,就是唯物主义的”;二是“主张唯理论在否定知识的经验来源方面是唯心主义的,但在承认理性认识实在性上可能是唯物主义的”⑥。 斯宾诺莎的唯物主义哲学在过去三个多世纪始终被抛掷于论争之中,从启蒙时代的欧洲到当代中国的学界,这些论证的焦点问题是:斯宾诺莎的唯物主义何以能够一方面介入政治哲学,另一方面又并不仅仅是一种政治伦理学?该问题关乎我们是否能正确理解政治思想史完整的近代化脉络,同时关乎我们是否能把握旧唯物主义走向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分析该问题在当前学界面临着最为棘手之处在于被装作已然解决了:首先是在德国古典哲学的体系化路径中被装作建构性地解决了;⑦其次是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倒果为因的路径中被装作批判性地解决了。⑧但是要真诚地面对这个问题,就不仅需要回到文本重新思考斯宾诺莎的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缘起,更须回到语境之中分析其唯物主义的政治哲学意图。 一、真理的界定 斯宾诺莎并未有意识地建构某种唯物主义,甚至都不知唯物主义为何物。他的方法论与政治哲学应用所要解决的是当时哲学与政治哲学的双重“不幸”。“哲学不幸的命运”可见诸路德维希·梅耶尔(Ludwig Meyer)为《笛卡儿哲学原理》所写的序言:当心灵热切地追求不可移易的真理,进而安全和幸运地到达所追求的“知识的港口”,却只能看到汗牛充栋的哲学书籍——“其中找不到任何论据确凿、真实可信的东西”,以及由此带来的“议论纷纭莫衷一是的激烈争论的汪洋”⑨。由此又导致了政治哲学的“不幸”——“理论与实践不符”,即政治哲学家们“没有按照人们本来的面目来看待人,而是按照他们所希望的样子来想象人。结果,他们写出来的通常是讽刺作品,而不是伦理学著作”。斯宾诺莎认为政治哲学领域“理论与实践不符的情况”十分突出,以致研究通常是无效的,反而“政治家们在政治著述方面比哲学家们更加卓有成效,因为他们以经验为向导,所以他们的教导没有一点是不能付诸实施的”⑩。 纠正这两个“不幸”是前提性的,构成了斯宾诺莎政治哲学的基本意图与原则。斯宾诺莎没有致力于提出新的或前所未闻的建议,而是通过可靠和无可争辩的推理,并且“从人的真正本性去确立和推论最符合实际的原则和制度”(11)。故而阿伦特以启蒙主义的标准对其哲学自由(libertas philosophandi)的轻视是站不住脚的,(12)因为无根而固的政治制度与政治行为只能是启蒙智识的妄想。斯宾诺莎的论证也并非依靠某种理念或者思想实验,他的“一切论证都是根据人性的必然性,也就是每个人的自我保全的普遍愿望”(13)。正是基于这个颇具唯物主义特征的普遍且必然的论据,斯宾诺莎的政治哲学意图就是为人们的行为和情感提供客观且普遍的价值准则,而支撑起这一准则的恰好是当代政治哲学——尤其是自由主义所避谈的真理。时下一提到真理,人们言必及罗尔斯意义上的“统合性学说”,即某种凌驾于政治的道德应得(deservingness),甚至将真理一词作为本质主义的标志。但是在斯宾诺莎的时代,人们既没有经历从启蒙运动到冷战的漫长的关于真理的话语之争,也没有见证自然科学的真理逐步滑落于意识形态窠臼。彼时人们所能理解的真理大抵具有两类含义,一是宗教的,二是自然科学的。斯宾诺莎所追寻的显然是后者。他虽然并没有像培根、笛卡儿与霍布斯那样直接推动自然科学的发展,但却从各个方面展现出自己是笛卡儿的“学徒”,在其哲学中真理的基本含义即是客观性。只不过相比真正意义上的宗教的客观神论,斯宾诺莎的客观性居于可触可及、可知可解的此岸世界,即自然。故而人类可以获得关于真理的知识,而不是永远地成为爱着、追求着、崇拜着真理的“临摹者”。事物的本质(entitas)可以存在于观念中,故而人类可以获得观念的客观实在性,人类的心灵可以“摆脱一切成见”(包括作为“统合性学说”的各种成见),是因为人类可以“找出坚实牢固不可移易的知识基础”,而这种知识基础只要存在就必然被人类发现。(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