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4月8日,曹禺改编本《家》(下称“曹禺本《家》”)由中国艺术剧社在重庆搬上舞台,章泯导演,张瑞芳和金山主演,首季连演两月有余,反响巨大。其时曹禺身在重庆,曹禺本《家》的创作及首演均在渝地似乎是不争的事实,不过远在新疆迪化(今乌鲁木齐)1943年1月就大规模公演了曹禺本《家》,比中国艺术剧社还早了两个多月。抗战时期,由于交通、文化、政策的阻隔,新疆话剧演出多为业余性质,远不如上海、重庆等地成熟,以《家》为代表曹禺剧作的演出以及观众接受则呈现出中国现代话剧史上的区域性特征。 一、从曹禺本《家》在新疆的初演说起 1933年开明书店将巴金连载小说《激流》更名为《家》出版单行本。“在1940年以前,社会反响并不那么强烈,不仅大众读者反映冷淡,就连左翼文坛都保持沉默。”①直至1940年吴天改编、上海剧艺社上演的话剧《家》“打破话剧界未有之记录,感受到七万余观众的交口称赞”②,《家》在读者中的关注度开始逐步提升。吴天本《家》是接近原著的,巴金本人却并不十分满意,作为巴金多年老友的曹禺主动请缨改编,并于1942年12月由重庆文化生活出版社正式出版。随即,中国艺术剧社取得了首演权,1943年4月8日在重庆银社首次公演。然而远在西北边陲的迪化,在曹禺本《家》出版的次月就已经进行了大规模公演,比中国艺术剧社还早了两个多月。
《新疆日报》1946年2月4日刊载话剧《家》的剧评 抗战前的新疆因严重的民族问题常年内乱并受到外敌威胁和觊觎,文化教育事业几乎无从谈起。1936年前后,在新疆督办盛世才的亲苏态度和“反帝、亲苏、民平、清廉、和平、建设”的“六大政策”政治纲领下,共产党人陆续进疆建设“新新疆”。1939年春茅盾、张仲实等入疆,八月,赵丹、王为一、徐韬、朱今明、易烈及其家眷叶露茜、俞佩珊等一行十人到达迪化后就在由茅盾主持的文化协会下成立了新疆戏剧运动委员会,以及新疆第一个专业剧团“实验剧团”。此前新疆话剧多是水平较低的学生演剧,“实验剧团”成立后在排演剧目的同时招收学员、培养人才,帮助各民族业余剧团排演话剧,掀起了新疆剧运的高潮。“但经过赵丹一班人的影响与亲身指导,并且附带训练出一批人,总算很进步了。那时新疆剧运,真是走鸿运的时候。如同一个少年,生活在优越的环境里,且又在奋发自强”③,“自民国廿八年前后,可说是本省话剧的极盛时代”④。但很快,盛世才转向国民党导致新疆政治风云突变,1941年赵丹、王为一、徐韬、朱今明、易烈等先后入狱,女眷则转入迪化女中担任教员。新疆话剧在迈向专业化的初期即遭重创,然而赵丹等专业戏剧人才给新疆带来的却是宝贵的戏剧文化火种。1939年“实验剧团”公演了由赵丹主演的话剧《战斗》,在五万人的迪化城上演了半月之久,场场满座,甚至有观众从第一场看到最后一场⑤,地处偏远的迪化观众首次从专业舞台中感受到现代话剧艺术的魅力。其后又上演了《新新疆万岁》《突击》《前夜》《古城的怒吼》四个剧,排练而未正式上演的有《塞上风云》《凤凰城》《夜光杯》《日出》《雷雨》等。“实验剧团”仅一年多就解散了,新疆的剧运热潮却持续着,曹禺本《家》正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上演的。 《新疆日报》刊载了《家》的排演信息、演出预告、广告、创作谈及剧评,这在建国前整个新疆剧运史上都较为少见。演出成员多为迪化女中学生,四人导演团是从演员中抽出的⑥,另有一说导演是赵丹妻子叶露茜⑦。1943年1月中旬该剧着手排练,1月30日在迪化汉文会正式首演,共演出10场⑧。“内容精彩,服装□灿,装置新颖,灯光幻变,效果百奇,人物众多,大小演员达廿八人之众。”⑨。一部四幕八景的大型话剧由业余学生剧团于短期内“大开夜车”⑩完成,呈现效果可想而知。试想若将该剧置于现代话剧演出体系已经相对成熟的内地演剧市场,戏剧艺术的欠缺难免导致观众不满,然而迪化由于缺少正式的大型演出,这部粗粝、简陋,甚至存在诸多硬伤的剧目,却备受欢迎。普通观众在赞扬妇女协会专为“文化劳军”而排练此剧所付出努力的同时,也看到了它“情节的奇突,穿换的紧凑,对白的精炼,效果的复杂”,(11)“像一个警钟,一个号角会替那些被旧家庭束缚的人们和隐在泥沼里的人们,呼吁不平,希望有人去拯救”(12),“是空前的创举,是本省剧运上的新页”(13)。盛世才也在1943年2月1日观看了演出,并为该剧的募捐活动捐出二百大洋。原本六天的演出计划,因“连日剧场满座观剧情绪之热烈”(14),在观众的要求下又续演了四天。仅就演出场次而言,共十场的演出总量不多,在新疆却是“本市历次上演戏剧中最大的一个”(15)。 这次演出极具偶然性。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重庆到迪化路途遥远,正常邮路需要数月有余,该剧本1942年12月出版,次年1月就在迪化上演,说明在此期间恰有人将剧本带往迪化。曹禺本《家》明确注明“本剧排演或改编必须得文学社同意”(16),不过民国十七年就已颁布的著作权法在新疆形同虚设,外界对这次演剧活动也不得而知(17)。抗战期间新疆剧运在短期内飞速发展,与内地相比,新疆面临的“剧本荒”不仅在“质”,更是“量”的缺乏。因此偶得的曹禺新作对新疆戏剧爱好者而言如获至宝,恰巧“新疆妇女协会总会”已经举办过的两次文化劳军均效果不佳,“仍觉募得的款子为数不多”(18),于是妇女协会以第三次“文化劳军”的名义组织女中学生上演了这部剧作。 二、曹禺本《家》的新疆“旅行”与舞台实践 迪化业余剧团演出的《家》在导、表、演以及舞美灯光等方面专业程度远无法与中国艺术剧社这样具有“舞台表现的‘完整性’的典范之一”(19)的专业剧团相提并论,略显粗糙的演出却与当时、当地的文化以及观众之间实现了某种共融性。由于地域文化的差异性、区域剧运的特殊性,该剧有别于内地任何一次曹禺本《家》的演出,是中国现代话剧发展史上一个非常独特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