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1-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23)06-0026-08 弗雷格以“逻辑即哲学”①的主张完成重大哲学创新的同时也打造了自己的术语体系,然而,对于他的两个关键术语“Sinn”与“Bedeutung”,学界的理解和翻译却议而不决、常议常新。这两个术语对于理解弗雷格哲学,尤其是后期弗雷格哲学至关重要,因此在充分借鉴学界既有研究和认真领会弗雷格哲学文本的基础上,我们不揣浅薄,尝试再探究关于“Sinn”与“Bedeutung”的翻译问题,以就教于方家。 据考察,学术界对于如何翻译弗雷格哲学的“Sinn”与“Bedeutung”这两个术语莫衷一是,但对于如何翻译“Bedeutung”与“Sinn”,前者的争议明显大于后者。 对于“Sinn”,英语学术界一般有“meaning”和“sense”两种译法;中国学术界有“涵义”“含义”和“意义”等译法。甚至,同一个学者在不同时段对自己的译法也有改变,比如,王路在《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第一版《译者序》中主张译为“意义”。他说:“根据弗雷格的思想,我把‘Sinn’译为‘意义’。我认为‘意义’的意思更一般些,而‘涵义’除字面意思外,还有更多的意思,因此‘意义’比较符合弗雷格的用法。”②但是,在《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的《再版译者序》中,王路完全改变了之前对“Sinn”的译法,而主张将其译为“涵义”,原因有二。“一个原因是,最近一些年来,我看了许多国内文献,发现大家比较愿意使用‘涵义’一词,而且这两个词的差异并不会给理解弗雷格的思想造成问题,因此我觉得应该与大家保持一致。另一个原因是,意义理论(theory of meaning)是语言哲学的核心内容,而在这一理论下。既有关于涵义的讨论,又有关于意谓的讨论,因此区别一下也有好处。”③ 对于“Bedeutung”,其英译法包括“reference”“denotation”“nominatum”“meaning”“significance”等。④在这一翻译上,我们应该首推英国哲学家达米特,毕竟他是世界闻名的弗雷格专家。即便如此,他对翻译弗雷格的“Bedeutung”也有反复。在20世纪50年代,达米特主张把“Bedeutung”译为“meaning”,比如体现于他在《心灵》杂志发表的关于吉奇和布莱克译著《弗雷格哲学著作选译》的书评和为《大英哲学百科全书》编写的词条中;因此,他反对吉奇和布莱克把“Bedeutung”译为“reference”,把“Bedeuten”译为“to stand for”,认为后者尤其不可取,因为它导致了名词与动词不同源。⑤然而,当1973年达米特出版自己的力著《弗雷格的语言哲学》时,又认为可以把“Bedeutung”改译为“reference”。当然,达米特此时依然不否认“‘Bedeutung’不过是表示‘meaning’的德文词”,但“‘reference’这个词并非与弗雷格的意图不一致”。⑥据说,达米特译法的转变是迫于“reference”这种译法已广为接受的压力。⑦这样的变化不禁让人深思。至于遭到达米特批评的吉奇和布莱克,在再版《弗雷格哲学著作选译》时便把“Bedeutung”的译法由“reference”改为“meaning”,以期“使弗雷格的术语使用在所有翻译中统一起来”。⑧他们释放的信息似乎为:“meaning”是对弗雷格的“Bedeutung”的流行译法,而达米特的自我否定似乎又表明:“reference”是“Bedeutung”的流行译法。其混乱程度由此可见一斑。但有趣的是,我们在考察过程中遇到的大多为“reference”译法的否定者。比如,朗与怀特在其英译著作《弗雷格遗著》中力主将“Bedeutung”译为“meaning”,并批评了“reference”的译法。⑨再如,格雷林指出,“Bedeutung”这个术语在弗雷格那里既用于专名又用于句子,如果将其译为“reference”(“所指”或“指称”),“名称具有所指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可是,语句具有所指这一想法就不大让人明白了。”⑩相较而言,尤尔格劳的批评更进一步,他一方面针对译者,反对将弗雷格的“Bedeutung”翻译成“reference”;另一方面把矛头直指弗雷格本人,认为弗雷格视真值为句子的所指这一见解很怪异,因为人们一般不会在理论形成之前认为句子有指谓功能,即便人们承认句子具有指谓功能,也不会承认真值就是它们的所指。正是因为弗雷格这一见解缺乏说服力,所以弗雷格传统的直接继承者罗素和维特根斯坦转而认为句子指谓的是事实,而非真值。(11) “Bedeutung”错杂的英译法似乎为人们例示了何为事与愿违。诚如图根哈特所言:“每位德语读者在第一次阅读弗雷格的论文《论意义和意谓》时都会感到一种困惑,而英译者却喜欢使他们的读者避免这种困惑。他们选择预先做出的答案,但是这样做也许比答案是错误的要更糟糕,因为这样一来,英译读者连先知道问题所在的机会都没有了。”(12)据图根哈特诊断,上述英译者们非常糟糕的表现根源于他们没有捕捉到弗雷格对“Bedeutung”这个德语多义词的特定使用。“在德语中,‘Bedeutung’这个词不仅在‘meaning’的意义上使用,而且在‘significance’(‘重要意义’)的意义上使用。由于弗雷格显然不是把‘Bedeutung’理解为这个词通常的语义情境所意谓的东西,因此可以期待,对于弗雷格来说,当他选择这个词在语义学中引入一个新概念时,这个词的第二种意义,即这种并非专门的语义意义就是重要的。在英语中,‘significance’(‘重要意义’)这个词或多或少是像‘Bedeutung’这个德文词使用的,即不仅在‘meaning’的意义上,而且在‘importance’(‘重要性’)的意义上使用的。此外,可以选用‘significance’这个词来翻译弗雷格的这个表述,这是因为在语义理论中,它相对地没有确定的联系。”(13)同样,库里认为,用“significance”翻译弗雷格的“Bedeutung”就不会造成上述分歧。(14)后来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弗雷格是在一种特殊意义上使用“Bedeutung”这个术语的。相应地,他们也对弗雷格的“Bedeutung”做了特殊化处理,比如,德国学者库车哈以为“Bedeutung”加下标的方式(即形如“Bedeutungf”)来专门表示弗雷格的“Bedeutung”,英国学者埃文斯以大写m的方式即用“Meaning”来专门表示弗雷格的“Bedeutung”,(15)等等。 中国学界受国外学界之影响,对于弗雷格“Bedeutung”的翻译也是五花八门。对于弗雷格在《算数基础》中提出的“必须在句子联系中研究语词的意谓(Bedeutung),而不是个别地研究语词的意谓(Bedeutung)”(16)这个语境原则内的“Bedeutung”,多数学者主张译为“意义”;而对于弗雷格《论意义和意谓》《对意义和意谓的解释》等文献中的“Bedeutung”,却有“所指”“指称”“意谓”等不同译法;只有王路和江怡主张应把弗雷格全部文献中的“Bedeutung”译为“意谓”。(17)但江怡认为,“涵义和意谓的区分是弗雷格对‘意义’内部的再次划分,因为在他看来,‘意义’一词实在是不清楚,必须对它做出进一步的澄清。”(18)而王路则认为,如果弗雷格研究的重心在于专名的“Sinn”与“Bedeutung”,那么,将“Bedeutung”翻译成“reference”是可以接受的;但对于弗雷格侧重研究的句子的“Sinn”与“Bedeutung”,将“Bedeutung”翻译成“reference”是不可以接受的,因为这样的翻译无助于更好地理解句子的“Bedeutung”。(19)对此,王路指出:“‘意谓’在字面上符合‘Bedeutung’的意思。从引申的角度讲,‘意谓’也有‘指’的意思,因此比较符合弗雷格的用法。”(20)至于英译,用“meaning”或“significance”翻译“Bedeutung”比较贴切。(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