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 一个世纪以来,现象学与分析哲学的比较研究已经结出了丰硕的成果,近年来,这一研究进路尤其表现为,胡塞尔学者将麦克道威尔引发的概念论/非概念论之争引入胡塞尔研究中,关于“胡塞尔是概念论者还是非概念论者”的争论持久而且深入,它不仅影响了对胡塞尔感知学说和认识论的重新解释,也反向地为这一争论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思想资源。 在2020年的新书《当代现象学导论》中,对胡塞尔的非概念论解读的代表人物瓦尔特·霍普(Walter Hopp)对此争论作出了阶段性的总结,他概括了概念论的五个缺点:概念论“(1)没有说明感知的基础性,(2)没有说明感知的意向性,(3)不能令人满意地说明感知和认知充实的区别,(4)不能说明视域内容和直观充实的区别性本性,(5)不能说明感知在知识中扮演的区别性角色”。(Hopp,2020,p.183)在霍普所列举的当代概念论解读者之中,笔者也忝列其中。(cf.ibid.,p.207,not.3)在拙文《胡塞尔是概念论者吗?重读胡塞尔第六逻辑研究》(cf.Zheng)中,笔者对以霍普为代表的非概念论解读作出了批评,并且通过澄清和重构胡塞尔的“流渡说”充实理论,为胡塞尔式的概念论认识论提供了辩护。本文是上文的延续,它以上述霍普对概念论的批评为引导线索,尝试具体回应这五点批评,并且通过对胡塞尔的“充实的意义”概念的澄清,为对胡塞尔的概念论解读提供进一步的辩护。 一、霍普反对概念论:形而上学的维度 关于概念论/非概念论之争,有着不同的维度和论题,就霍普对概念论的批评而言,我们可以区分出两个维度,即形而上学的维度和认识论的维度。前者关乎感知经验的意向本性,即感知内容(在这里是感知的意向内容)是不是概念性的;后者关乎感知经验的认知地位,它要回答的问题是:感知经验能否为相关信念提供证成?如果能,此证成的可能性条件是什么?根据此区分,我们大致可以这样来划分霍普总结的概念论的五个缺点,其中,第1、2、4个缺点属于形而上学的维度,第3、5个缺点则属于认识论的维度,尽管这两个维度并非没有交叉。 对霍普而言,形而上学维度的争论总是着眼于直观行为和概念行为——或者用胡塞尔的术语来说就是“符号行为”——之间的差异。根据霍普的看法,第一个问题说的是,概念论者错误地理解了在意向性上符号行为和直观行为的优先性关系。正如胡塞尔所说,符号行为自身是空乏的,有待充实的,它仅仅意指对象;与之相反,在直观中对象自身被给予,因而,空乏的意向性植根于直观的意向性。看起来,霍普实际的观点要更强一些,他所理解的符号行为,其内容是空乏的,因而几乎等同于“单纯的语言游戏”(Hopp,2020,p.106),它根本没有意向性,因而缺乏与对象的关联。 显然,面对霍普的这种批评,一位概念论者仍然可以说,我们可以接受直观行为在意向性上的优先性,同时仍然坚持直观行为具有概念内容,甚至可以说,直观行为之所以是意向性的,是因为它具有概念内容。对此,霍普认为,这就意味着,如果概念论者既要坚持直观行为具有概念内容,又要强调直观行为不同于符号行为,那么二元组元观点(dual component view),或者说“图式-内容”二元论就是概念论者的最佳选择了。根据这种观点,直观行为中与符号行为相同的概念内容是意向性的承载者,其直观内容,比如感觉,则是直观行为区别于符号行为之所在。 在《感知与知识》中,霍普已经指出,胡塞尔选择概念论这种“糟糕的理论”(Hopp,2011,p.208),是和他对“立义内容-立义”范式的青睐有关的,而“立义内容-立义”范式正是“图式-内容”二元论的一种样式。在这里,我们暂时不展开概念论与“图式-内容”二元论的关系这个话题①,而仅限于指出,概念论在概念上并不排斥“感知的基础性”,问题并不在于可以将直观行为从静态上分析出意向内容和描述内容,而在于如何恰当地理解这两种内容之间的关系。 关于第二个批评意见,即概念论者错失了感知的意向性,霍普主要借助于“纹理细密”论证,即感知具有的内容要比概念内容更加精细。“纹理细密”论证可以说是非概念论者最经典的论证了,麦克道威尔在谈及埃文斯的非概念论论证时,“纹理细密”论证就是其中的关键一环。埃文斯的例子是颜色,他的问题是:“我们真的理解如下建议吗:我们拥有像我们能够从感觉上分辨开来的色度那样多的颜色概念?”(Evans,p.229;转引自麦克道威尔,第83页)我们所拥有的颜色概念比我们分辨颜色的能力粗糙得多,用麦克道威尔的说法就是,颜色概念对应着光谱上的光带,而颜色经验则对应着光谱上的线条,它比颜色概念精细得多,颜色概念不足以表达颜色经验。基于此,非概念论者坚持有对象经验,而无需相应的概念。 针对非概念论者的“纹理细密”论证,麦克道威尔建议,我们不必将颜色概念局限于已有的语词和短语之上,而是通过将色样纳入概念范围来扩大颜色概念,具体而言,“在深深地卷入一种被认定超出了人们的概念能力的经验——即这样一种经验,按照假定它提供了一个适当的样品——之中时,人们可以通过如下方式给予一个恰如该经验那样纹理细密的概念以语言表达,即说出像‘那个色度’这样一个短语,在其中那个指示词利用了那个样品的出现”。(麦克道威尔,第84页)正如维特根斯坦的“巴黎的标准米”,一个纳入概念范围之内的色样在这里起到样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