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国际关系学科旨在解释国家间互动的各种现象、结果,尤其是那些带有规律性的现象,如战争为什么反复出现、国际组织的形成与作用、联盟的建立与解体等。一般认为,国际关系学科研究的核心问题是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因为战争是冲突的极致,了解了战争的根源,便有可能通向合作与和平。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传统的历史研究、国际法研究、哲学研究都有所涉及,但直到一战后,国际关系才开始成为一个专门的领域和专门的学科。这是因为世界大战所带来的巨大伤亡和破坏,使得各国希望系统、科学地理解国家间冲突乃至战争的根源,从而提出可行的、科学的理论知识和解决方案。国际关系理论的建立和发展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基础之上。 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方向与范式 国际关系学科研究的对象其实涉及两个层次:国际结果和外交政策,从而导致它的理论化存在两个方向,即国际关系理论和外交政策理论。国际关系理论是关于国际关系领域的具有普遍性的知识。由于主权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主要行为主体,并且很大程度上垄断了暴力的使用,因此国际关系理论本质是国际政治理论,即分析各国之间的政治博弈和政治合作,并由此出发理解各种国际政治、经济和社会现象。从冲突与合作的维度来说,各国冲突到极致就可能发生战争,而合作到极致就可能出现一体化和完全的统一。国际关系理论解释的对象是国家间的互动及其结果,而这些互动的过程与结果都不取决于某一个国家的实力与政策。这就意味着,国际关系不等于外交政策,国际关系理论不等于外交政策理论。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更多是取决于一些结构性的因素,例如不同国家之间的实力对比、国际制度和国际组织的管制作用、各国利益和政策的冲突性与一致性等。 外交政策理论一般指向的是某种外交政策为什么会出现。外交政策的发展变化,不仅受到国际体系的各种结构性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各国国内局势以及决策过程中权力博弈的影响。由于涉及两个层次,发展出来一种普遍适用的解释性外交政策理论就变得十分困难。因此,国际关系理论大多是体系层次的结构性理论,而外交政策分析则倾向于结合国际体系和国内政治两个层次。当然也有一些纯粹国际体系层次或者纯粹国内层次的外交政策理论。国际关系理论和外交政策理论都属于国际关系学科的理论知识构建,只是解释的对象有所不同。 西方国际关系学界形成了以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为主的三大范式,这些范式同时涵盖国际关系理论和外交政策理论。中国国际关系学者做了许多有意义的理论建设工作,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理论成果。如果要回答国际关系学科的理论知识增长点在哪里这一问题,必须先厘清一个常见误区,即解释性和规范性理论截然对立,进而讨论现有理论建设的成就与不足。 社会科学理论的建构:解释性与规范性 按照一般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国际关系学科的理论建构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例如发现一个需要因果解释的规律性问题,所使用的概念应该可以被观察、被测量,从而能够建立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一种理论应该包含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因果机制。以肯尼思·华尔兹为代表的国际关系学者认为,国际关系理论是对国际关系领域中规律性现象的解释,但对于同一个现象,可以存在不同的理论解释。如果某一种理论对于大多数现象都具有较强的解释力,那么它就是一个好的理论。但是,国际关系学者一般也承认,不存在某种可以“包打天下”的单一理论。在很多的案例中,学者们都需要结合不同的理论来解释,有的理论可以贡献解释框架中的主要因素,而其他理论则贡献解释框架中的次要因素。但无论如何,理论是用来解释问题的,解释力的强弱决定理论的好坏,这已经成为评价各种国际关系学说的基本标准。 事实上,不存在“纯粹”的解释性理论。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都是以国家具有基本理性为前提的理论,而社会建构主义很多时候强调理解而非解释。过于强调解释性的标准,会给国际关系学科的理论发展带来一些负面效应。一方面,由于强调国际关系理论的解释性,规范性理论的发展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现有的一些规范性理论大多是从政治哲学、伦理学的角度推出来的,具有较强的理想主义色彩,因此也就没有受到认真对待。其实,规范性理论应该是解释性理论研究的下一个阶段,即对现有的国际关系问题做了深入的解释之后,应该提出来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从而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例如,对自由主义者来说,他们应该更多关注国际制度的设计问题,研究通过什么样的制度设计,可以调动不同领域内不同行为体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全球治理,而不能满足于仅仅说明国际制度能够发挥哪些一般性的作用。对于现实主义者来说,他们当然强调实力结构对于国家间互动的制约作用,但这并不是说现实主义对于国际政治的进步无法提出任何建设性的方案。现实主义者对于进攻性武器、防御性武器和攻守平衡的研究,就有可能在这方面作出贡献:各国通过致力于防御性武器而不是进攻性武器,可以缓解安全困境,在不损害其他国家安全的情况下提升本国的安全水平。尽管国家间的实力结构不是可以人为设计的,但现实主义强调战争的成本、主张审慎的外交,无疑都有助于减少战争的发生。 另一方面,想要建构具有普遍解释力的外交政策理论其实是非常困难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外交政策的制定本质上属于国内政治过程,因此,某一种外交政策的出现,不一定是国际体系的压力所导致的,大多数情况下受到国内政治和领导人个人因素的深刻影响。如果想要发展一种具有普遍解释力的外交政策理论,就需要把国际体系和国内政治的因素整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的核心概念;即便可以把其中某两种因素整合到一起,由于涉及的因素太多,这个新概念的解释力也仍然是非常有限的。新古典现实主义外交政策理论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好的尝试,但仍然没有提出一个让大家广泛接受的核心概念。对于外交政策的理论建构来说,其实更具有意义的是解释性和规范性并重的理论,即国家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外政策、应该如何确定自己的盟友和对手,以达到想要的预期目标。非理性的对外政策可能受到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难以对它们进行统一的理论化。而着眼于理性的对外政策如何产生,则可以为各国的对外政策提供指导。这里所说的规范性外交政策理论不是基于普遍的道德原则,而是基于理性国家的假设、基于国际体系的客观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