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中华文明是世界几大古老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而延续至今的文明。“欧洲从未丧失其多国体系,而中国则未能真正经历过永久的分裂。”①在工业革命之前的几千年里,中国的经济、技术、制度、文化均长期位居世界前列。近代以降,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在工业化等因素的推动下走上加速发展的轨道,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世界则处于相对停滞的状态,由此出现了东、西方历史进程的“大分流”(the Great Divergence)②。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失去领土和主权完整,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③,与此同时,先进中国人也开始积极探索救亡图强的现代化道路。经过各种政治力量、政治观念、政治制度的不断尝试和交锋,最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 由于中国具有悠久、复杂而独特的政治传统,只有将其置于长程历史脉络之中,才能更好地理解中国政治的渊源和特质。近年来,中国政治学者越来越意识到从“长周期”视角探讨中国政治统一体的必要性④,并从理论建构和经验研究层面提出“历史政治学”的研究路径⑤。本文将从3000年、200年、100年三个历史时段出发,对传统时代、近代以降和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国政治的发展历程进行宏观透视,进而对中国政治的变与常⑥、中国道路的独特性与合理性加以学理反思。 一、3000年:周秦之变与官僚君主制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⑦创建于公元前11世纪的周朝,是中国传统政治文明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王国维认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移转,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所谓新制度,一曰立子立嫡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⑧。如果说以宗法分封制和嫡长继承制为主要内容的“殷周之变”奠定了中国文化的“伦理型”范式的话⑨,那么以官僚君主制和郡县制为核心特征的“周秦之变”,则确立了中国大一统、中央集权的制度框架。历代思想家、政治家在总结中国传统政治的特征与得失时,往往以“秦制”或“秦政”称之,即秦代所创立的政治制度。清代文人学者恽敬认为:“秦者,古今之界也。自秦以前,朝野上下所行者皆三代之制也;自秦以后,朝野上下所行者皆非三代之制也。”⑩为变法流血牺牲的清末思想家谭嗣同对传统政治和学术进行严厉批判云:“二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11)中国革命领袖毛泽东也曾说过,“百代皆行秦政法”(12)。他们都认为,中国两千多年的政治制度、政治观念是继承了秦代的遗产。与周代相比,秦代在政治制度上发生了若干重要变化:一是天下之共主的天子变为天下之独主的皇帝(13),二是间接统治的分封制变为直接统治的郡县制,三是基于血缘的贵族制变为基于爵位的官僚制(14)。还有学者主要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出发,认为周秦之变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变封建为郡县,更在于士大夫阶级的形成,促使中国从宗法封建的贵族政治转变为由士大夫阶级主导的官僚政治(15)。 秦朝二世而亡,只存在了短短15年时间,何以能奠定其后二千年中国政治的根基呢?一方面,以郡县制和官僚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并非秦统一六国之后才开始实行的创举,而是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开展的法家取向改革的延续和推广,至秦朝建立已有数百年的基础(16)。春秋战国是一个社会变动、思想转型、制度革新的过渡时期,经过数百年的演化和战争,天子为天下共主、分封诸侯、官员由世袭贵族担任的政治格局被打破,在秦统一之后形成了以官僚君主制和郡县制为制度基础、以中央集权和大一统为基本特征的政治形态。这种制度形态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延续,直到19世纪才开始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这和西欧历史形成了鲜明反差,后者从古希腊古罗马到中世纪、从中世纪到近代,都曾发生显著的断裂。 另一方面,汉承秦制,存续四百年之久的汉代既继承和发展了中央集权的秦制框架(皇帝制、郡县制、官僚制),又重拾周制遗意(宗法封建、地方自治)并确立儒家意识形态的正统地位,逐步形成了融会周秦(汉高祖)、兼采儒法(汉武帝)、杂用王霸(汉宣帝)的制度精神,此时,距离秦始皇统一六国已经过去了一个半世纪。冯天瑜认为,正是周、秦相结合的汉制,才使中国传统政治既保证了中央集权、天下一统、赓续不绝的基本特征,又借助天道、祖训、礼治、官僚等因素对皇权构成了一定的制约,所以皇权在多数情况下没有演变为绝对专制,制度因此具有较强的再生能力而得以长期延续(17)。赵鼎新则借鉴迈克尔·曼(Michael Mann)关于四种社会权力(IEMP)的分析框架(18),认为西汉统治者的治国策略为中国造就了“一种将政治力量和意识形态力量融为一体、军事力量受到严格控制、经济力量被边缘化的统治体系”,他称之为“儒法国家”(the Confucian-Legalist State)(19)。 这种独特的政治形态,从18世纪起就引起了伏尔泰、孟德斯鸠、黑格尔等西方思想家的关注。随着20世纪西方中国学和历史社会学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秦汉时期的中国已经具备了欧洲16、17世纪才出现的一种国家形态的基本特征,即君主作为主权的化身而凌驾于法律之上,集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等权力于一身的“绝对主义国家”(absolutist state)(20)。从制度来看,作为王权支撑的基本元素——金字塔式的官僚体系、完备的税收和财政体系、战斗力强大的常备军、有效的文官选拔制度,在秦汉中国都已出现并得以不断发展。从观念来看,路易十四的名言“朕即国家”堪称欧洲绝对主义国家的象征;而在中国,成书于春秋时期的《诗经》中已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21)的说法,尽管此时它还只是一种有待实现的理念。因此,一些西方学者以欧洲历史为参照,认为中国政治是“早熟的”。韦伯(Max Weber)强调,中国在秦代已建立了历史上明显发展且数量最大的官僚制度(22)。福山更明确地指出,中国人早于欧洲一千八百年,便创造了一个中央集权、官僚治理、非人格化、幅员辽阔、整齐划一的程度远超罗马帝国的国家(23)。但“早熟论”的另一面是,正因为中国政治很早就达到了极高的发展程度,随后就陷于长期停滞甚至衰退状态,只有依靠西方的冲击才能走出传统、迈向现代。这正是西方汉学界以费正清(John K.Fairbank)为代表的所谓“冲击-回应”模式的基本逻辑(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