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21(2023)03-0026-11 长期以来,制度都是学术研究的重点之一。科斯认为制度安排决定了经济发展的效率,而后威廉姆森、诺思、霍奇森、奥斯特罗姆、格雷夫和青木昌彦等人均从不同的角度强调了制度在影响人类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1]。但目前既有的关于制度研究的文献中,存在着概念和度量不明确、理论严谨性不足、发展经验解释片面、对制度变迁与发展理解不足等问题[2],制度理论发展中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概念混淆、模式混乱和思路繁杂[3]。而不同视角、不同目的、不同方法的研究衍生出的个体范式众多,未能形成较为统一的、富有说服力的完整研究框架和研究路径,在制度经济学的学术交流和学术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在制度改革实践中也缺乏完整的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如何基于科学化的研究范式完成对制度变迁和演进的理论化刻画仍然是学界研究的重点和难点[4]。 虽然关于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态势,但目前为止,学界已经达成了几项基本的共识。首先,在假设前提层面,大多数学者赞同在研究制度的过程中采用行为者非完全理性的假设,认同人类行为和人类意识的主观性和局限性在制度变迁中的重要影响[5-6]。其次,在研究角度层面,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展开研究[7],宏观层面的研究侧重于探索宏观环境变化对制度变迁的推动作用[8],微观层面的研究则重点关注行为者在制度变迁中的影响[9]。最后,在路径研究方面,学界正逐渐摆脱原先的断裂式变化思维,更倾向于认为制度的变迁在大多数时期是具有内生性的逐步演化过程的[10-11]。 因此,本文基于新制度主义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了制度变迁的动因,试图提出较为完整的制度变迁动因整合模型,并对各因素的作用路径加以解释,以期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参考,进而推动制度研究范式的发展,增强制度变迁动因相关理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回顾新制度主义三大流派中关于制度变迁动因的经典研究,对近年来新制度主义在制度变迁方面的理论发展进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挖掘理论的研究重点和发展方向;其次,对近年来新制度主义理论的整合发展趋势进行阐述,总结整合难点并探究解决方法,在此基础上为本文的整合提供概念前提和假设基础;最后,将影响因子分为非主体因素和主体因素,并分别进行详细的论证,同时明晰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最终提出较为完整的制度变迁动因分析框架。 一、新制度主义关于制度变迁动因的理论综述 (一)新制度主义三大流派的理论回顾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作为制度分析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在明晰制度概念、扩充制度研究视角和解释制度变迁等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12]。霍尔与泰勒在《政治科学与新制度主义三大流派》一文中正式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划分为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三大流派[13]。一方面,新制度主义融合了旧制度主义和行为主义方法,使得研究可以兼顾制度环境与行为主体的相互作用[14];另一方面,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发展立足于政治学、经济学与社会学的交汇,在综合分析制度及制度变迁等方面有着天然优势[15]。 历史制度主义倾向于从广义层面界定制度的含义,其中被广泛接受的是由彼得·霍尔(Peter Hall)提出的制度的含义,即制度是指“植根于政治或政治经济组织结构中的正式或非正式规则、惯例和规范”[13]。在历史制度主义的概念中,制度不仅包括了法律政策等正式规则,也包含了惯例习俗等非正式规则。相比之下,社会学制度主义对于制度的理解则更多着眼于非正式制度,例如规范、文化、象征体系和意义等因素[16]。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以将制度概念引入理性选择理论框架之中为出发点,强调个体行为在制度模式中的重要地位,认为制度是形塑着个体行为的规则集合体[17]。虽然三大流派对制度的理解由于各自研究视角和理论框架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大致都同意制度本身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并且彼此之间相互影响。 虽然三大流派均以超越旧制度主义和行为主义理论方法为出发点,但彼此侧重点与方法论却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别。历史制度主义者重视重大而复杂的现实问题,一方面运用系统的过程分析和案例比较等研究方法对长期的历史序列加以剖析;另一方面关注重大事件对历史进程的关键性影响,在制度变迁的解释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社会学制度主义者结合社会学对组织结构的分析方式,从“文化路径”的角度出发,强调制度与行为者认知之间的关系,将制度的存续性归因于团体和个人在社会场域中遵循的“适宜性逻辑”。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者则主张以科学的方法进行制度研究,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出发,将经济学中的微观基础和均衡框架引入政治学研究,认为制度不仅作为行为者的约束和激励影响其行为决策,也是微观主体在通过理性决策后策略集合的结果[18-20]。 早期的新制度主义着重研究制度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因此不少学者批判其研究缺乏动态性。随着新制度主义研究议题的日趋深化和研究范围的持续扩展,学界关于新制度主义的研究也呈现出新态势。近年来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学者对制度变迁的机制和路径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新兴的建构制度主义更是将制度变迁的解释作为学派的首要任务之一。随着制度变迁研究的不断深入,部分学者受新制度主义传统的外部冲击影响,导致对制度变迁解释方式提出了质疑,进而开始关注制度变迁的渐进性,并对制度的内生性展开了激烈讨论,由此演化出了一系列关于制度外生变迁与内生变迁的制度变迁动因研究。同时,随着各流派研究视角的多元化扩展和相关研究课题的不断深化,三大流派之间开始进行相互学习和沟通,从而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流派间的冲突,弱化了流派间的理论边界和规则分歧,流派融合和观念整合的趋势也日益明显,新制度主义逐渐作为整体为实证研究提供理论依据[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