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23)03-0034-09 17世纪新科学的兴起,不仅决定性地颠覆了古希腊和中世纪的旧科学,而且深刻地影响了现代哲学。斯宾诺莎哲学正是诞生在这样的语境之下。作为笛卡尔哲学的继承者和阐释者,斯宾诺莎沿袭了笛卡尔的“普遍数学”(mathesis universalis),坚持用数学方法构建他的哲学体系。在斯宾诺莎眼中,数学方法不仅最为清楚分明,对于哲学的演绎最为适宜;而且可以与他的必然论体系完美契合,如同形式(how)之于内容(what)。①笛卡尔虽然推崇几何学,但他对几何学是否适用于哲学并不自信。不同于笛卡尔,斯宾诺莎从一开始就笃信几何学的方法,并不断地尝试将它运用于哲学。早在《笛卡尔哲学原理》一书中,斯宾诺莎便采取了从公理、定义到命题和绎理的几何学推理模式;到了《伦理学》②阶段,他更是将这套几何学方法全盘运用于哲学体系的构造和问题分析之中,正如《伦理学》第三部分序言所说,“我将要考察人类的行为和欲望,如同我考察线、面和体积一样”(E3Pr)。 不仅如此,斯宾诺莎哲学还深受伽利略和笛卡尔物理学的影响。在对笛卡尔《哲学原理》的研究和与同时代科学家的交流中,斯宾诺莎逐渐熟悉了现代物理学尤其是机械力学的一般原理和实验方法。但在对力学原理的适用上,斯宾诺莎再次与笛卡尔分道扬镳。受霍布斯的启发,斯宾诺莎坚持认为,不仅自然世界受必然性的支配,心灵也没有自由意志可言。按照实体一元论,物理世界和心灵世界不过是唯一实体的不同分殊而已,二者都遵从同一种必然性。这意味着,适用于物理世界的法则也同样地适用于心灵,心灵的情感和物体一样,都受到力学原理的支配。我们把情感的这种力学特征称为“人性力学”。本文旨在以经典力学中的核心概念——惯性(inertia)为线索,考察斯宾诺莎的这种“人性力学”;并以此为基础,考察以斯宾诺莎为代表的现代哲学在面对现代科学时的努力、困难与局限。 一、惯性定律 惯性是近代机械力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因为“牛顿第一运动定律”而为人熟知。但早在牛顿以前,许多科学家和哲学家早已对惯性概念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如在《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1632年)和《关于力学和运动两种新科学的谈话》(1638年)中,伽利略先后两次记录了理想斜面实验,并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假设物体沿光滑斜面落下,并沿着另一斜面向上运动,则物体不受斜面倾角的影响仍将达到和原来同样的高度,只是需要的时间不同而已。”伽利略的这个说法,不仅颠覆了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物体的运动依靠外力,一旦外力消失物体便归于静止的古代物理学,而且也区别于中世纪的“冲力理论”,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孕育了近代惯性概念的雏形。正是在伽利略的基础上,笛卡尔才在1644年出版的《哲学原理》中明确地提出了关于惯性的三条自然法则: 第一条自然法则:一物只要在自身之中(quantum in se est),总会保持原有的状态;因此,它一旦运动,就总会继续运动。(37) 第二条自然法则:所有的运动就其自身而言,都沿直线进行;因此,做圆周运动的物体,总是力求脱离它们所绕的圆心。(39) 第三条自然法则:一个物体若与更强的物体碰撞,将不会失去运动;但若与更弱的物体碰撞,就会失去运动并将之传递给后者。(40)③ 笛卡尔所列的三条自然法则,堪称牛顿以前物理学对于惯性最深刻的阐述。其中,第一条自然法则指明了惯性的一般性质,地位最为根本。按照笛卡尔的观点,凡是一物“在自身之中”,也就是说“在自身的力量之中”,就会倾向于保持原有的状态。这表现在,除非有外力阻止,否则一物运动就会继续运动;同样,除非有外力推动,否则一物静止就会继续静止。这种保持自身的原有状态,永远运动或静止的自然倾向,就是物体的惯性。在这条法则的附释部分,笛卡尔特别指明:从惯常的眼光看,一切运动都是由于自己的本性而趋于静止,但这种说法其实是荒谬的。究其原因,“静止乃是运动的对立面,无物由于自身的本性,朝向其对立面或自身的毁灭而运动”。④言下之意,运动的事物会由于自身的本性继续运动;反之亦然,静止的事物会继续保持静止,决不会由于自身的本性朝向运动。第二条自然法则强调了惯性运动的直线性,是对伽利略等前人学说的重要修正。笛卡尔的理由在于,物体的运动归根结底来自上帝的推动。上帝不变且单一,它在物体运动的每个瞬间保持了相同的力量。因此,物体在运动时,就会倾向于以直线而非曲线的方式朝一个方向进行。这条自然法则也成为日后“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的核心。 第三条自然法则看似仅仅谈及物体的碰撞和阻力问题,实则还隐含了与惯性相关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抵抗力(resistant power)。按照笛卡尔的设想,一个运动的物体遇到不同的物体或者继续运动,或者趋向静止。运动或静止,除了与它遭遇到的物体的阻力大小相关,还与自身运动的力量大小密切相关。在笛卡尔眼中,所谓的惯性不能只是简单地保持运动或静止,而且要保持运动或静止的力量不受外力的影响;惯性的维系内在地要求物体具有抵抗外物作用的力量。但这种抵抗力究竟源于何处,笛卡尔有些莫衷一是。在《哲学原理》中,笛卡尔尝试性地将它归于物体的大小和表面、运动的速度,却没有说明这些要素如何能够成为物体内部的抵抗力。毕竟,在笛卡尔看来,物体本质上是惰性的,缺乏能动的活力,或者说仅仅具有“死力”。⑤抵抗力的观念虽是惯性的应有之义,却与物体自身的“死力”相互抵牾。这个难题,笛卡尔一直未能很好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