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中有一个基本概念十分重要,但并不引人关注,以至于著名的德语《哲学概念历史辞典》并未收录。这个概念内涵丰富,不同哲学家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中文译名也多种多样,以至于几乎看不出其结构和脉络。这个概念的英文形式是“discursive”,拉丁语辞源是“discurrere”(本义为“来回跑”),在德语和法语等欧洲语言中的差异不大;基本涵义涉及两个维度,一是言语的、话语的、交谈的,二是推论的、推理的;这两个维度有分有合,曲折复杂。其名词形式“discourse”在现代理论中是常用概念,通常译为“话语”“语篇”等,但在前现代的用法中,是兼具上面两个维度的。①充分理解“discursive”这个概念,把握其历史脉络和主要用法,对于我们深入理解西方哲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康德哲学中这一概念的内涵和译名入手,同时考察这一概念的历史演变,进入当代哲学家布兰顿的规范性哲学关于此概念的阐发,勾勒出一幅从推论到话语推论的思想脉络,以期澄清其内涵,把握其实质,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思想史的资源和哲学史的分析。 一、康德论“推论” (一)康德的“开普勒式改革” 在哲学史上,我们通常把康德理论哲学引发的哲学革命比作“哥白尼式革命”,其基本思想,正如康德所说:“理性只洞察它自己根据自己的规划产生的东西,它必须以自己按照不变的规律进行判断的原则走在前面,强迫自然回答自己的问题。”②这一革命在认识论层面上倒转了认知主体与客体的地位,赋予直观、概念、对象、经验以崭新的关系。苗力田先生将这一新的关系概括为“开普勒式改革”,即仿照开普勒第一定律(椭圆定律),强调直观与概念是人类认识活动的椭圆轨道的两个焦点:“要求不断扩大、不断加深、不断更新的普遍必然的科学必须有两个主干,认识的能力必定有两种特性,思辨理性的运行轨迹虽然以理性为中心,但应该有两个焦点:感性和知性,直观和思想。”③感性直观是感受性的(receptivity,或译接受性),知性概念是自发性的,因此人类感性官能只能给我们提供特定形式下、特定界域内的经验材料,人类知性活动的自发性能力能够提供和运用必然的概念或规则,在综合统一中形成对象,在综合判断中形成知识。康德打破了直观思维与概念思维彼此分离、必分高下的哲学传统,论证了二者的统一所发挥的至关重要的规范性作用。可以说,没有开普勒式改革,就没有哥白尼式革命。④ 那么,直观能力与概念能力的差别究竟在何处?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指出:“每一种知性、至少人的知性的知识,是一种凭借概念的知识,它不是直观的,而是推论的(diskursiv/discursive)。”⑤反过来说,“其他(除空间和时间之外的)直观形式,此外还有其他(除凭借概念的‘思维或知识’的‘推论形式’[the discursive form]之外的)知性形式,尽管都会是可能的,我们却毕竟不能以任何方式予以设想和使之可以理解。”⑥因此,在康德看来,人作为认识主体,只拥有感性直观形式(其纯粹形式即空间和时间)和知性推论形式(即概念思维),而不拥有其他如理性直观等认识形式,只是按照概念进行判断,而绝不是通过概念的构造进行判断。⑦ (二)推论的与曲行的:“discursive”的不同焦点 在这里,本文主题——discursive知识或能力——浮现出来了。关于这一概念的哲学理解及其中文翻译,存在两条不同的思路。主流思路是将其理解为与感性直观既相分又综合的概念知识或知性推论,因而其中文译名的熔铸和选择,从蓝公武、王玖兴、韦卓民,到邓晓芒和李秋零等学者,总体上是类似的,包括推理的、推论(性)的、论辩的和论证的等等,我们在这里取“推论的”为代表性译名。另一条思路是不仅将其理解为与直观认识相对的推论知识,而且把“discursive”认识视为综合直观与概念的人类认识的特性,从而译为“曲行的”,这个译名出自劳思光的手笔。⑧在这里,我们选取亨利·阿利森和关子尹为例作简要说明。 著名康德研究专家阿利森在《康德的先验观念论》中,较早详细阐发了“曲行论题”,即人类认识(作为曲行认识)既需要概念,也需要(感性)直观。⑨因此,康德的观念论事关认识条件,与人类认识的曲行本质是分不开的。所以,即便我们可以思维物自身,但由于这种思维方式抽离了人类认识的一个必需条件,就不是真正的(综合的)知识了。⑩阿利森以此论题贯穿始终,并与隆格内斯(Béatrice Longuenesse)等学者展开争论,丰富了对康德认识论的理解和诠释。 关子尹在翻译卡西尔《人文科学的逻辑:五项研究》时,涉及其中的一句话:“概念只不过以‘diskursiv’方式去把那些于知觉中以一纯粹为‘直觉’(intuitiv)的知识的内容表达出来而已”。(11)并参照劳思光的译法,将德文词“diskursiv”译为“曲行”,并认为这一概念是“康德用语中最为奥晦难懂的词汇之一,加上‘discursive’一概念尚涉及许多康德哲学之外而与康德之用意有密切关联的问题,结果更增此一概念之奥晦。”(12)关子尹在一个长篇注释中作了说明。他首先明确了我们前面提到的基本观点,即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的“discursive”多与“intuitive”(直观的)相对,是通过概念而生的知识,(13)实际上也就是理解之运作方式,牟宗三即顺这一意思而将其译为“辩解的”。但这种译法不能解释康德为何独用该词,故应有更深刻的涵义,需要更恰当的译名,“曲行”这个译名既切合“往返而行”的原义,也因“曲行”可以理解为相对于“直行(观)”而言,故可以表示“间接性”,即指思想不能直接产生对象,而只是“间接地”(曲行地)作用于某一意义的“被给予”之上而构成对象。其次,“曲行”还涉及许多更为重要的哲学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曲行”不仅是理解之活动模式,而且更是思想一般之基本模式。而所谓“曲行性”,正同时可说明“Discourse”“Dialegesthai/Dialectic”“Reflection”等观念。因此,关子尹认为,“曲行”最终根植于“人类”之意识活动乃至人类自身之“有限性”之上。正因为人之“有限”,知性理解只能顺着一些非由知性直接产生之杂多而“间接地”建立对象;从理性之思维活动一面看,理性只能“反省地”(reflectively)转折于种种片面之理解之中寻求思想内部之调配(regulation)。因此可以说人类之意识活动之所谓“曲行”,皆就此意识活动之被限制一面而言。(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