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1060(2023)01-023-17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①学科专业作为高等教育的核心支柱,是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在高等教育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影响。②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内法规学作为新兴学科,对于培养党和国家所需人才,同样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影响,事关法治人才培养,特别是党内法规人才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③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命题,核心要义也包括把党的建设和政党治理等纳入法治轨道。④要贯彻落实好相关部署要求,离不开既懂国法又懂党规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人才培养工作,积极规划部署、大力推动党内法规研究方向试点与学科建设工作。同时,对于一门刚刚起步的新兴学科,人们还存在一些不同认识。特别是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新版目录》),明确提出在法学门类下新设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⑤有学者不禁发出“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向何处去”之问。对此,有必要从学科属性与学科定位相区别的理论出发,阐明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之道,明确建设方向和路径,切实消解疑惑、形成合力,积极推动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行稳致远。 一、党内法规学的学科属性 探讨党内法规学的学科建设,必须从区分学科属性与学科定位出发,才能正本清源。因为,学科属性是由作为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自身性质决定的,而学科定位是由学科属性和学科设置条件、程序、时机等主客观因素综合决定的。一门学问具备了独立学科的属性,并非当然地具有独立学科的地位。 (一)作为新兴独立学科的共识总体形成 “‘学科’就是学术分科,是关于知识的分类体系,是学界基本认同的知识领域。某一知识领域之所以成为学科,往往是因为已有专门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形成了专业化的研究群体,有研究机构或学术团体,有专门著作和出版物等外在标识。”⑥判断一门学问能否成为独立学科,实际上是判断这门学问是否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 关于党内法规学是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阐释。有学者从存在独立的研究对象、运用独特的研究方法两个最主要的标准出发,认为党内法规学已经基本形成。⑦有学者从学科独立的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出发,认为由于党内法规学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独特的学科价值和专门的研究方法,因此其已具备成为独立学科的学科基础。⑧有学者从“新内外双重标准说”出发,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党内法规学形成了系统完善的内在理论体系,外在的制度支撑已颇具规模,具备独立学科的特征,符合现代学科范式下学科独立标准的各项要求,党内法规学已经实现实质独立。⑨总体而言,在党内法规学是否成为一个独立学科的问题上,已有研究大都持肯定态度。 (二)作为新兴独立学科的基本条件具备 党的十八大之前,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未受到应有重视,少有人问津,研究成果寥寥无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快构建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建党百年之际,中国共产党如期“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并以此为主干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的党的制度,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彰显出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具有的大党的气派、大党的智慧、大党的治理之道”⑩。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专家学者开始投入到党内法规研究中。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日益成为“显学”。(11) 1.学术成果日益丰富。学术成果是反映理论研究繁荣度的直接指标。十年来,随着党中央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空前重视,党内法规方面的学术成果也日益丰富。学术论文竞相涌现,学位论文逐渐面世,学术专著不断推出。理论界、实务界针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围绕学习阐释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形成了一批理论研究成果。 2.高层次科研项目增势明显。科研项目对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近年来,关于党内法规相关研究立项的科研项目类型主要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项目以及各省区市的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这些党内法规研究项目注重紧扣时代主题和制度实践,涵盖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法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