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23)03-0129-11 现象学认为,“充实”(Erfüllung)是与“意向”(Intention)相对的概念,认识一个对象就是充实一个含义意向;与充实相对的是“失实”(Entt
uschung)。狭义而言,一个意向得到充实,就是这个含义意向与直观达到了一致或相合,或者说被展示的内容(质料)与展示性的内容(充盈)相符合;与之相反的情况是失实,即充盈与质料不相一致,一个意向的失实是以反驳或争执的方式进行的。广义的充实既包括狭义的充实,也包括失实。广义的充实与“证实”(Best
tigung)有关,指通过直观而对意向的证实:被证实为现实和合理的为狭义的充实,被证实为不现实、不合理的为失实。充实和失实都是一种特殊的综合形式,区别在于,充实是一种认同的综合,失实是一种区别的综合。本文主要讨论客体化意向中广义充实概念综合区分的现象学本质特征。 一、意向性与意识行为的类型 胡塞尔对意识行为的思考受布伦塔诺的直接影响。在《从经验立场出发的心理学》中,布伦塔诺专门用一章论述“心理现象和物理现象的区别”,列举了心理现象区别于物理现象的六个性质。在第四个性质否定把“广延”和“空间位置”作为区分的标准后,第五个性质提出了“意向性”作为心理现象的肯定性划分标准,“每一心理现象都被一种东西所标识,中世纪经院哲学家称这种东西为关于一个对象的意向的(即心理的)内存在”。①心理现象只有在内意识中被知觉,而物理现象只有通过外感知才能通达,“内知觉不但是唯一具有直接明证性的感知种类;而且……严格的意义上而言,内知觉实际上是唯一的知觉。……外感知根本就不是知觉。所以,我们有理由把心理现象称作是唯一可能被知觉——就这个词的严格意义而言——的现象”。②布伦塔诺认为,“心理现象”这个术语不仅适用于表象,而且适用于基于表象的所有现象,“这里的‘表象’并非意指被表象的,而是指表象行为。这种表象行为不仅构成判断行为的基础,而且构成欲求以及每种其他心理行为的基础”。在他看来,人们对心理现象的认识只涉及三种意识样式,即表象、判断、情感。③布伦塔诺对胡塞尔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意识”(Bewu
tsein)成为最核心的概念,“意识生活”(Bewu
tseinsleben)是现象学哲学的出发点,是所有现实意义之基础,作为哲学家的胡塞尔工作的目标之一就是“对我们赖以意识对象的全部‘意识样式’(Bewu
tseinsmodi)进行透彻的分析”。④ 胡塞尔较早是在《算术哲学》(1891)和《基本逻辑的心理学研究》(1894)中对意向行为类型进行研究的。胡塞尔坚持布伦塔诺对物理现象的关系(初级关系)和心理现象的关系的划分,认为初级关系是表象的对象,关系以及由关系所结合起来的语词,都是相同的表象内容的组成部分,只有反思活动才能使心理关系得以成立,并使这个心理关系成为表象的对象,才能在更高的层面上探讨与这个关系相关联的语词;心理关系以“想象”“判断”“意愿”“情绪”等各种心理活动为基础,由于对象被纳入这些心理活动之中,对象才具有了各类关系。因而,要理解对象之间的关系,必须反思这些活动,在反思中才能感知这些关系的存在,并且只有“心理关系”才能解释数的本质。 胡塞尔于1893年完成的一篇题为《直观与代现,意向与充实》的小论文,可被看作他对意向与充实问题的最早思考。他首先把“表象”区分为作为直观的表象和作为代现的表象。就作为直观的表象而言,胡塞尔把直观区分为狭义的直观和广义的直观,前者是一个瞬间的内在内容和第一性内容,后者是一个统一的持续察觉的内容,如对一首旋律的一小段在某一瞬间或片刻的直观中被把握(瞬间直观)与对一首旋律的音型在逐次展开的序列中持续地被把握(持续直观)。胡塞尔也将持续直观视为“整体直观”,它将各个面向的诸直观所提供的互不相属的东西囊括在自身之内,如此,“将一个‘对象一般’,一个客观统一带入直观,意味着从各个成分——对象的统一要归功于这些成分的思维综合——的观念统一出发,连续地将这些成分(部分或特征)在一种满足我们兴趣的完全性中带入直观”。⑤就作为代现的表象而言,胡塞尔主要区分了“符号意义上的代现”和“概念意义上的代现”,并初步探究了符号和概念与被指称者之间的关系,“如果一个符号在场,并发挥作用,那么……被指称者可能会被再造出来;而如果被指称者在场,那么兴趣和察觉就会以独特的方式从符号转向被指称者。符号就是要追求得到充实,追求缺失的相关项”。不过,受心理主义的影响,胡塞尔此时把意向和充实的关系还看作一种“表达理解”,如,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必须学会辨识语词含义和句法形式的含义,某些外在因素可以让儿童理解一个以典型的方式所形成的表达,这种理解一旦形成,在儿童身上就会建立起一种倾向,使他能够猜中其他场合出现的相同的表达。如,儿童学会了辨识“玫瑰花”这个语词的含义以及“玫瑰花是红的”这个句法形式的含义,当真实地看见玫瑰花,他就能理解“玫瑰花”和“玫瑰花是红的”的含义。就此而言,胡塞尔在此时还把直观内容和概念对象之间的关系看作一种由心理联结而形成的符号关系,尚未发现符号关系的意向本质,还没有明确论证符号意识对意向对象的主动构成及赋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