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丧志”是来自中国先贤的一句警语。但有趣的是,传统社会的知识精英和最高统治者身边从不缺少各类把玩之物。在浩瀚的古籍中,有一类文献,如《洞天清禄集》《格古要论》《古奇器录》《长物志》《闲情小品》《山居小玩》《群芳清玩》等,专门用于指导针对不同的“物”,应如何去“玩”,且此类文献的著者多为公认的极具文化修养之人(柯律格,2015)。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反差,如何理解这种看似矛盾的文化现象? 翻开多如牛毛的鉴赏典籍,随处可见关于“雅”和“俗”(文震亨,2012)、“贵”和“贱”(张岱,2011)、“简健”和“冗弱”(刘熙载,2017)等辨别各类玩物高低优劣的批语。过去的文人雅士为何如此沉迷于从事文化事项的区分工作?既然他们愿意花费大量时间将心得编著成册公开发表,就说明鉴赏活动已从个体性的私下审美行为和文化趣味,发展成了一种集体性的试图达成审美共识的文化现象,并已形成一套隐约可见、有迹可循的审美技术。本文通过探讨艺术事项的物质可提供性,挖掘鉴赏材料中的内在社会逻辑关系,将诸如彩塑、钧瓷、山水画等不同艺术形式的兴衰,同社会结构的变迁联系起来,以此分析儒家知识精英是如何在呈现自身审美趣味的文化实践中,达成构建美的社会等级和维护社会稳定运行这两种实践结果的。 一、形式趣味的理论思考与实物分析的研究方法 (一)趣味:认知力量与物质力量的聚合 “趣味”是社会学研究审美问题,探讨审美社会性的突破口,也是艺术社会学几次发展转向的隐含线索。趣味连接着社会、物与人。在微观层面,审美趣味是行动者扎根于自身生平情境,与文化对象进行互动而形成的一系列感官感受、价值判断和选择偏好(Hennion,2007)。在中观层面,由于不同群体在生活经历和认知方式上存在差异,审美趣味也呈现出群体性,甚至是阶级性的特征(Peterson,1992)。在宏观层面,审美趣味具有社会历史与文化政治意涵(豪泽尔,2015)。不管是认识艺术作品的价值,还是实现艺术的社会功能,行动者均需调动审美趣味作为中介,以此分辨各类文化事项的品质。可以说,社会审美趣味变迁直接关系着文化知识发展的兴衰起落,同时反映着不同社会语境下,人们如何参与社会生活。 20世纪以布迪厄(Pierre Bourdieu)为代表的主流艺术社会学研究范式将趣味视为一种认识行为,是与教育水平、社会出身密切联系的一种历史产物(布尔迪厄,2015:1-4)。进入新世纪,亨尼恩(Antoine Hennion)、德诺拉(Tia DeNora)等支持的新艺术社会学批判布迪厄关于资本存量决定趣味、文化实物表征阶级的论调,认为艺术在布迪厄的文化分析之中毫无特殊性可言。新艺术社会学主张认真考虑艺术所提供的认知功能,对人们如何接触艺术展开研究,充分分析互动的双方,即艺术作品本身的物质特性和受众的具体情况(DeNora,2003;卢文超,2018a:96)。因为趣味并非事先给定的,而是因接触才出现的感觉(Hennion,2007)。 布迪厄式的艺术社会学侧重说明趣味的名词性和社会结构性。新艺术社会学则是在动词性和物质特殊性的层面上阐释趣味。新艺术社会学视审美为一种自我确认的技术,帮助行动者在与艺术接触时,打开自身、反思自身,重新获得自我统一。无论是向艺术敞开,品味艺术作品的过程,还是在审美活动后呈现出的审美偏好,均与行动者所采用的认知方式密切相关。而趣味所蕴含的认知方式和认知功能能否与阶层结构之间建立起较为明确的联系,涉及认知方式的生成与维系阶层结构稳定的社会机制是否长期处于高度绑定的状态。在审美活动中,人与物是能动的双方,一方面物质形塑着它的使用者,另一方面使用者也能够不断地认识并运用物质的形塑力量,达成人力与物力汇聚的目标。 (二)雅识:中国士绅的认知特点 人们往往用“雅好”一词来形容文人士绅的艺术偏好。被视为高雅的人和被视为高雅的物,在以儒家思想为主流,重视等级观念的社会语境下,二者总是相辅相成的。聚焦审美活动中互动的人与物,并置考察传统社会知识精英认知方式的变化和不同类型艺术知识的兴衰,将有机会展开一幅兼顾审美活动的社会普遍性和艺术特殊性的理论分析图景。中国传统社会士人阶层所受的知识训练,充分体现出深植在认知方式中的“安其位”的智慧。费孝通通过反思自身的学术成果和潘光旦的新人文思想,认为人与社会是辩证统一体中的两面,精神世界与社会结构在活动机制里相互作用。社会身份背后有人的因素,人在主观上能否进入角色,发挥出角色的积极性是至关重要的(费孝通,2013a:19-21)。他在展望社会学未来发展时讲道: 我们中国世世代代这么多的人群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经历了这样长的历史,在人和人中和位育的故训的指导下应当有丰富的经验……怎样挖掘出来,用现代的语言表达出来,可能是今后我们社会学者应尽的责任。(费孝通,2013a:21-22) 在促使人充分地融入角色方面,历史上儒家知识精英始终强调接受内容、理念统一的文化教育的重要性,从《礼记·王制》中记载的“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到后来科举取士的选拔制度成熟后,长时间系统性地接受内容基本固定的知识训练,以通过统一的考试为目标的共同的生平经历,促成了儒家知识精英共享一套知识背景并拥有相近的认知习惯。他们熟悉文化知识的发展脉络,终身广泛阅读并不断完善注解,以此形成知识的兴奋点(倪德卫,2006:62)。若用“现代的语言”来讲,与其他群体相比,儒家知识精英更可能秉持一种形式趣味的认知习惯,即对知识的形式创新较为敏感,习惯于将文化事项放入相关知识的历史发展脉络之下,做知识上的比较和对话,以此认识它的价值与意义。新颖的文化形式,因其对原有知识体系的突破,很容易被儒家知识精英识别出来,从而能够满足他们普遍的形式趣味。儒家知识精英所受的知识训练除了注重理论积累外,还有轻体力的特点。地位崇高、风流儒雅、专攻举业的儒家知识精英不需要也不被许可从事体力劳动。他们免服徭役有上谕的支持,“一切杂色差徭,则绅衿例应优免……嗣后举贡生员等,著概免杂差,俾得专心肄业”(张仲礼,1991:2-40)。形式趣味包含着对知识理论脉络的兴趣和更加擅长轻体力工作的现实状况。它既是行动者具备儒家知识精英这一身份的入场券,也是带动行动者在主观上进入角色、发挥角色积极性的通行证。形式趣味与儒家知识精英的社会地位,以及社会等级再生产机制相互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