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1]33。由此可见,正确、高效地理解、把握和处理好教育、科技与人才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具有重大意义。高等院校作为研究高深学问的场所和高级人才的聚集高地,应在支撑创新链条的各种发展需求中成为系统性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的有生力量等方面大有作为。因此,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关键历史时刻,政、产、学、研等主体精准把握各类高等院校与国家创新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对推动教育事业全面融入社会创新具有深远意义。 一、融创:现代化国家建设中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以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和人才引领驱动作为指导方针,强调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与人才强国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各项事业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功能,并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普职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发展思路,[1]34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提供价值引领。“为党育才、为国育才”是党在新时代对我国教育事业提出的使命要求。当前我国仍面临人才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融通、融合、融汇”揭示了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在新阶段解决这一矛盾的前进方向,即对内适应与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的协同创新、对外加强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换言之,高校应积极深化内部体制机制创新,加大与外部的沟通嵌合,增强其办学的灵活性、人才培养的支撑性、技术创新的战略性以及社会服务的全面性。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基于人才培养的目的与类型差异可分为以“新工科”为切入点的高等普通教育领域分类发展模式Ⅰ和以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建设为抓手的高等职业教育领域模式Ⅱ。具体而言,模式Ⅰ是研究型与应用型高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针对关键“卡脖子”技术、着眼前沿科技领域以及遵循信息化、智能化和终身化等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所提供的“中国方案”。通过育人理念、课程结构以及培养方式等方面的革新,实现复合型、国际型人才的培养和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的培育。[2]以学科的交叉、协同发展人才的复合能力,以院系、师资以及机构的重组实现高校预测与支撑新技术的能力,以高校、产业与地方经济结构的互动提振地方的创新能力。模式Ⅱ的题眼归于“现代”二字,可体现于3个“新”。一是理念新。职业教育不应简单地被理解为“为某一职业岗位而实施的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理念应从“岗位本位”转变为“能力本位”,增强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二是方式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改革学科规划、专业设置、课程安排以及教学方法等,以信息化、智能化与现代化为抓手,贴近生产、生活实际。三是结构新。随着职业本科的建设,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内部逐渐构建起贯穿个体发展所需的教育支撑体系,职业教育的形象、属性与内涵得到了厘清。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只停留在“融”的层面。具体而言,政府推动产业界与教育界的融合,强调“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融合发展”[3]的目标。在实际运行中,模式Ⅰ和模式Ⅱ仍只聚焦于高等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传统范围,两者之间并未建立起深层次的机制与路径,各自搭建的人才链条缺乏互动与协同。由此不难发现,“融”是政府的政策推动路径,其目的是实现高校的自主办学路径的“创”。因此,推动高等教育体系内部协同式融合创新、外部支撑式融合创新是以国家意志强力推进的系统性、协进式的战略举措,其目的是引导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高校在理念、要素、机制以及方式等方面实现创新性变革,以教育的现代化支撑经济、政治、科技和文化等方面的现代化建设。这种以政治力量引进外部力量实现教育体系内部创新的变革,一是旨在释放人口红利,加速人力培训与开发,培养各类复合型、创新型和实践型人才;二是旨在推动政府主导、市场配置、高校与企业主动对接,实现产、教、城深度融合发展;三是旨在通过宏观调控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资源布局,鼓励地方立足发展实际,通过积极引导,以实现城市、区域以及国家级创新体系的建设与贯通。综上所述,通过畅通“融”与“创”的关系,释放教育体系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潜力,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二、协同式创新:教育体系内部融合的逻辑 作为《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目标之一,服务全民学习旨在通过教育体系的内部融合实现更有质量的教育公平。胡森认为教育平等是一个由目标到过程再到结果的演进状态,结果平等是教育平等的最终目标。他强调从“机会平均”转向“结果均衡”的平等观。结果平等的观念体现了学习者学习质量的均衡化,强调通过教育赋能对不同出身的学习者差别对待,通过补偿弱者体现对学习者的差异与需求的关注。[4]159-1792021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7.8%,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5]在高等教育入学门槛大大降低的同时,人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从“能上学”转向“上好学”,对个性化、终身化和多样化等高等教育的新需求逐渐凸显。换言之,在教育起点公平基本满足的状态下,如何通过高等教育高质量的过程与结果赋能个体的充分发展,成为教育公平新的关切点。 首先,从宏观层面完善高校分类设置,聚焦学生发展机会的平等。不同类型的高校通过提供系统化、结构化以及针对性的学习支持,引导大学生在认知、技能与情感等方面获取最适合自己发展的教育。这是助力人人出彩、人人成才的应有之义。一方面,通过完善高校分类设置的框架,明晰高校办学路径与个体成长路径。随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持续增长,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化程度逐渐加深,其最显著的特点是服务对象以完成高中学业的毕业生为主体逐渐演变为不同年龄和生涯发展阶段的全民为主体。高等教育服务对象的多元化使其逐步模糊了与终身教育的边界,中学后的教育体系逐渐呈现出形式灵活、类型多样、内容丰富的“后学校化”。着眼于个体多线性的发展路径,教育体系必须构建良好生态以支撑多元对象的成长。一般而言,组织的生态化过程主要受组织种群密度、组织生态位与组织设立率相互关系的影响。当组织种群内差异程度较为丰富时,种群内部的竞争趋势就会降低,从而增进其合作。[6]因此,要通过政策引导高校分类发展,为高校明晰自身的办学定位与战略规划、为学习者的个人选择提供外部合法性支持。从2017年依据国家发展战略规划与经济社会转型的需求,将我国高校总体划分为研究型、应用型与职业技能型,到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政策为代表的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的推进,不仅使应用型、职业技能型高校步入大众的视野,而且职业本科的设置、运行以及质量保障等机制逐渐完善。在职业教育体系内中职、高职与职教本科高校之间的连贯性以及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与协同程度大大增强。通过一系列改革的推进,我国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类高校设置的政策框架基本搭建完毕,学术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在高等教育系统内的贯通式、转换式发展渠道得到明晰。另一方面,通过深化高校内涵建设强化高校的属性认同。高校分类设置旨在进一步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创新链的协同发展,研究型高校集中优势资源投入发现性创新,职业技能型高校致力于技术改造,应用型高校加强科研成果转化的中间作用。[7]然而高校分类设置推行至今,仍有一定比例的高校对应用型、技能型高校的内涵认知存在偏差,仍然坚持只有研究型大学才能做研究的刻板偏见,认为研究型大学地位与声誉高于应用型与职业技能型大学,故此一味坚持“全员科研、全员申项”的主张,加剧了高校间对科研资源的非理性竞争。还有一些高校为了获取政府资源的倾斜,为了转型应用而转型,导致其办学思路不清晰,对地方经济社会的支撑服务力度不足。此外,高校办学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的衡量与支持。持有不同立场的利益相关者对教学、研究创新以及社会服务的内涵诠释存在着偏差。产教融创涉及政府的人才观、企业的用人观、高校的教育观以及社会组织的发展观等,这就容易造成政府的引导力、高校的教育力、产业及社会组织的支持力之间产生碰撞。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由于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各类型高校需要在多方协商的基础上促成三类高校齐头并进、公办民办高校百花齐放的差异化发展格局,综合发挥高校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