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23)01-0003-06 DOI:10.14138/j.1001-4519.2023.01.000306 一、大学的基本理念及其理想认同 大学是人类社会基于特定的文化价值理念而创建的、以知识传播和知识创新为基本方式而开展的培养或造就知识人、文化(明)人的特殊所在,是人类自身及其社会文明进步的阶梯和高地,因而在人类自身及其社会文明的进步历程中,自始至终都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新近,前哈佛大学文理学院院长、著名教育学和中国研究专家柯伟林(William C.Kirby)先生出版了一部大概率会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不只是在汉语教育学界,而且包括国际教育学界——的大作《理念的帝国——创造现代大学:从德国到美国再到中国》(Empires of Ideas:Creating the Modern University from Germany to America to China)①。我有幸先睹为快,开卷即注意到几个细节。首先,该书由哈佛大学出版社的贝尔纳普出版社出版,这是该社最具学术权威性的高端出版标志。其次,书名中的“帝国”和“理念”二词都用复数,似乎不只是暗示现代大学之“帝国”和“理念”的多样性,还暗示着一种历史的动态变化,后者在该书的副标题中已有印证。作者甚至有意在提醒读者注意这样一个关于大学的历史事实:这种历史的动态改变至少呈现现代大学发展的三个节点,那就是从德国到美国再到中国。最后,让我有些意外的是,全书除“导论”外,共策十一章,作者竟然花了四章近三分之一的篇幅来讨论三所中国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并在该书的封面勒口简介中,提出了一个让我有些愕然的问题:“30多年前,中国的大学在经历‘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之后重新开放,今天,一些中国大学已是世界最具创新活力的教育中心。中国(大学)会威胁到美国(大学)的首要地位吗?”柯伟林先生精于史学,尤其是中国思想史,其对大学发展史的动态观察是很自然的,但他书中如此直接地发出这样的提问,却让我感觉到当下美国精英界的某种“文化政治”的焦虑:难道美国政治精英界的“中国焦虑”也传感到了美国教育界和知识学术界?找机会我一定要好好请益于柯伟林先生。 不过,更让我深思的是柯伟林先生新著的学术洞见和诸多启发,这其中,引起我思考的首要问题是,大学的理念为什么是复数而非单一?一所大学如何从复数的或多样化的大学理念中寻求其自身的大学身份和理想认同?一句话,究竟如何理解大学的教育本质?按照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解释,理念乃观念之观念,为哲学诸观念之母。也就是说,理念是统摄和支配诸观念或概念的轴心式观念形态,因之对人类行为和事务具有强大而持久的引领意义。大学的理念当然也不例外。一所大学总是依据某种或某一整套高等教育的基本理念而建立并运作的。因为大学的理念既是其教育理想的集中表达,具有大学最高目的的意味,同时也是指导其建构基本教育体制——包括学科体系设置、人才培养目标、教研机构配置、甚至是办学规模、发展方式,等等——和教育实践的基本办学原则或“指导思想”,集中反映了一所大学的教育理想、文化身份和发展目标。值得深入探究的是,大学的理念常常是复合性、多样性、与时俱进的。比如,哈佛大学早期通过“真理”(Veritas)二字的校训、校徽来表达自己的教育理念,后来又转用“荣耀归于基督”(In Christ),直到19世纪才确立学术自由、教研双馨、服务国家的多维度综合性教育理念;剑桥大学所奉行的“自由教育、生本教育、创造教育、人文教育、科技教育”理念不仅五维兼综,而且也是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之后才逐渐确立起来的;北京大学确立了蔡元培先生提出的“兼容并包,学术自由”为其大学理念;清华大学确定的“一个根本(人才培养)、两个中心(教育与科研)、三项职能(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办学理念”;凡此种种,几乎都有如上所谓的理念复数特征。在此情形下,一所大学又该如何从其复合多样的大学理念中确认其大学理想认同呢?易言之,如何从其复合多样的大学理念中确认其大学的教育理想和目标呢?诚如柯伟林先生引用著名高等教育史家罗思布莱特(Sheldon Rothblatt)的名言所指出的那样,自大学出现以来,“大学的理念史(表明),大学是从一种理念中推导其认同的”,但事实上“单一的大学理念从未有过”。② 显然,罗思布莱特是就综合型大学而非特定职能学院或专职学校而言的。“大学”本身即意味着知识教育、知识传播、知识创新的综合性和高端身份(status),现代大学更以其知识教育目标的综合性和高端前沿性为基本特征。也就是说,“大学”之“大”不只是、甚至根本就不是其规模之“大”,而在其知识或教育学科门类的容量之“大”,在于其教育层级之“高”,在于其超越一般院校或职业学院之“上”的教育位势。一所真正意义上的综合—研究型大学必须(定)具备这种“高”“大”“上”的知识教育体系和教育水准,否则,顶多只能算作是某种或某一方面的“职业”学院或职能培训学校,不能妄称“大学”。当然,这里所说的大学之“高”“大”“上”,绝非价值评价性意义上的等级优越论,而仅仅是指知识教育和人才培养的规格、层次、目标和结果等客观描述性意义上的教育卓越论。况且,大学本身也还存在不同的亚类型,包括不尽相同的教育传统和各具特色的大学学统及大学文化,在其具体的知识或学科之划分与侧重上也互有不同。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告诉我们,肇始于中世纪中期的大学虽然有诸多分科,但总体上是以神学为中心的分科发散性结构,而进至19世纪的德国研究型大学,如,柏林大学和洪堡大学,则转向以哲学为基础或中心的学科系统布局。③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中世纪欧洲社会文化的基本生态是宗教的,即罗马帝国以基督教为基本社会意识形态的社会文化格局,决定了基督教神学成为众科宗主或众“学”之首,而历经文艺复兴和近代启蒙运动之后,源于古希腊的哲学作为“科学之科学”,被视为宗教神学的最佳现代学科之替代者,这也是西方现代化之文化(明)世俗化和科学理性化的重要成就,也被看作是启蒙时代以降现代西方文化的标志性成果之一。 通过学科体系、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科研方式、社会服务等基本大学要素的设置,来具体体现大学的基本理念,进而彰显大学的教育理想和目标,正是大学理念与大学理想的关键链接,也正是通过这一关键链接,大学才能从其基本理念中确立并寻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大学理想。就此而论,一所理想的大学应该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建立宏大的综合性知识—学科教育体系、并凭借这一足以称之为“高”“大”“上”的科学—知识教育体系及其高效实施,最终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因而她必定是学科完备、文化深厚、科技高端、人才卓越、开放且富有创新能量的现代大学。 二、核心要素:现代综合—研究型大学的基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