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自西汉时期儒学思想“定于一尊”和孔庙祭祀被逐步纳入国家祀典行列之后,在曲阜阙里建造的祭祀孔子的“本庙”①即由家庙逐步演变成“国庙”和径由“国家培护”而“迭事修崇”不辍。②民国以降,伴随着制度化儒家的解体,特别是在由“国家培护”孔庙的传统径直转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募修”方式后,年久失修又惨遭天灾、兵燹的孔庙修缮之路却是波折重重,最终不了了之。 新旧交替之际,曲阜孔庙由“国家培护”转为“募修”后所遭遇的波折,不仅是形而下古建筑物本身的命运遭际,而且更牵涉到形而上孔子儒学的近代境遇与转型。故此,描述孔庙募修过程及最终结果,揭示其所以然之故,既可再现当时曲阜孔庙修缮的复杂社会场景,又可发现隐藏在其中的深层文化意涵。但对于这样一个饶有趣味且意蕴深远的问题,目前学界尚未有专文探讨。相关叙述多出现在普及性的读物或当事人回忆性的传记作品中。这些著述重在史实描述而鲜有深度分析,且大多篇幅较短,对民国时期孔庙修缮中的诸多事实,或语焉不详,或一笔带过,未能明其梗概。③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拟运用孔子博物馆、台北“国史馆”珍藏的相关史料④,并辅以其他相关文献资料,对20世纪二三十年代曲阜孔庙募修活动的来龙去脉进行考察,以期深化对相关问题的了解和认知。不当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一、20世纪20年代曹锟通电“倡修”无果而终与孔庙的“择要修理” 从历史的纵深看,自儒学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地位确立后,在曲阜阙里建造的孔子本庙渐由家庙演变成“国庙”并由“国家培护”而“迭事修崇”不辍。据统计,自曹魏黄初元年(220年)诏令鲁君修庙,至清雍正皇帝发帑金命大臣督工监修,曲阜孔庙有文字记载的大修就有15次,中修31次,小修数百次。⑤由于曲阜孔子本庙享有“国庙”地位,加之其形制雄伟壮观、规模宏大,所需修缮费用靡巨,故其需要重修或重建时,径由负责守护孔庙的孔子嫡裔会同“该管地方长官”“勘估造报”,由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并直接拨款修葺;而历朝历代统治者基于尊孔崇儒和构建孔子神圣性的政治、文化需要,每每孔庙“迭事”重修或重建之时,都予以积极回应和支持。正因为此,在儒学思想占据统治地位的传统时代,曲阜孔庙建筑本身的修缮一般不会成为问题。⑥ 而入民国后,在制度化儒家已然解体和儒学地位急剧跌落的背景下,尽管曲阜孔庙因其特殊性、典范性而没有像其他地方性的孔庙那样受到“庙产兴学”运动的肆意冲击,被侵占或移作他用,但也饱经风雨,年久失修,亟待整葺。恰如后来孔府为曲阜林庙修缮工程募捐事致当权者函时所描述:“溯自乾降至今,历二百数十年,岁月已遥,大工久缺,虽外貌依然,而中实毁敝,屋瓦损碎,则梁栋之朽烂堪虞,墙柱斜倾,而廊庑之颓坏特甚,且寝殿乃将出险,神龛渗漏尤危。”⑦当然,孔府说辞难免有夸张之处,然而具体到对庙貌之残破形象的描述,则基本符合事实。且不论辛亥鼎革之后的当权者是否注意到曲阜孔庙建筑“虽外貌依然,而中实毁敝”的景象,但“迭事修崇”的历史传统显然并没有被完全忘记。1914年2月20日,袁世凯政府颁布《崇圣典例》,其中第五章“林庙”第十二条就规定,“曲阜林庙于修缮工程必要时,由该管地方长官勘估呈报内务部核准修缮”。尽管有此规定,但在民初的动荡岁月里,却始终未见“该管地方长官”主动“勘估呈报”和修缮。无奈之际,“处于旁观地位”的孔府不得不先后敦促曲阜县知事和山东省长公署对曲阜孔庙进行“估修”,但这并未引起“该管地方长官”的重视。⑧1921年8月,曲阜大雨连绵,孔庙毁损严重,孔府遂再次据情咨呈山东省长公署,称:“良以今夏雨水之越时之久,为近数年所无。林庙年久失修,致有屋漏墙塌之现象,大成殿尤关重要,若不及时修葺,实无以副中外人士之瞻仰。且恐倒塌过多,工程更大。”⑨ 对于孔府的吁求,山东督军兼署省长田中玉很快予以答复,并“饬济宁道迅速遴员勘估,呈复核夺”。⑩但接下来,事情进展并不顺利。问题症结在于:济宁道和曲阜县遴员勘估林庙各工的费用共需洋“16万数千元”;而山东省长公署则认为“工款浩大”,故而要求“勘估不厌求详”,令饬济宁道“切实复估”。(11)然而,就在济宁道受命“切实复估”之际,第一次直奉战争爆发,林庙各工“复估”事项因此而被搁置下来。直到直奉战争以奉系失败告终和直系军阀派系中的熊炳琦接替田中玉出任山东省长后,该问题才再次被提上日程。 经再次勘估核算,济宁道将孔庙修缮费用从16万数千元下调为15万元左右,山东省长公署随之据情上报北京政府。(12)但当时中国内战频仍,民生凋敝,国库空虚,执掌北京政府实权的直系军阀首领曹锟显然不想拿出多少款项来开展这项文化工程。而此前安徽士绅孙多巘捐款2万修葺曲阜孔林的举措,显然启发了这位当权者,他在接到山东省署修缮孔庙的呈报后,遂以“尊孔崇儒”的名义发出一道通电,言称: 山东曲阜县至圣林庙,规模宏壮,中外钦瞻。近因年久失修,曾经鲁省长官,饬济宁道派员勘估。嗣于十一年风电为灾,林庙摧圮尤甚,元圣、复圣两庙,亦同时受灾甚巨。复经鲁省长官,饬道派员切实勘估据报,除林内全工,归寿县公民孙多巘捐修外,其至圣元圣复圣庙等工,共需洋十五万元左右。独是工费浩繁,中央既无款可筹,鲁省亦势难独任,计惟有出于募捐之一法。锟勉竭绵薄,认捐洋两万元,中玉、炳琦各认捐五千元。惟念独力既苦其难支,众擎始望其易举。是所望我同人,勉力捐输,同心赞助,效集腋成裘之举,作鸠工庀材之资,此不独妥侑神灵,抑足以表彰文化,同襄盛典。(13) 从传统时代一直到民初,地方性的孔庙往往采取官员捐俸和邑绅捐献的募款方式进行修缮,但曲阜孔庙因享有“国庙”地位,历来均由“国家培护”,亦即由国家直接拨付“库帑”予以“培护”“以昭郑重”(14),1914年袁世凯政府颁布的《崇圣典例》亦接续这一“传统”。而此时曲阜孔庙却径直转变为动员社会力量来捐款募修的方式,可谓是一个重大变动。由北京政府的实权操纵者倡导募修,在当时造成的声势自是非同小可。恰逢此时曲阜孔庙遭受风电水灾,在这一背景下,至迟在1923年秋之前,曲阜县知事汪廼驹赫然将修缮孔庙工料银勘估为36万余元,并上报山东省长公署。16万余元的费用,山东省长公署已是难以接受,遑论36万余元。故从各方面资料看,山东省长公署暂时未予答复;而此间曹锟倡导“勉力捐输,同心赞助”的通电亦少有回应,所得各方面募款仅有2万余元。(15)于是,曲阜县知事在同孔府、地方绅耆反复集议商酌后,再次致函山东省长公署,该函文一方面称:“佥以于外省倡捐而外,惟以本省各县摊捐为唯一之图。曲阜虽属地瘠民贫,倘能奉摊有额,自必尽力认募,为各县倡”;另一方面则强调:“至圣庙大成殿、后寝殿殿角主柱损折多处,瓦蒙檐头,渗漏不堪……两殿工程均甚紧要,寝殿尤属刻不容缓,传闻各省汇到捐款已有数万元,可否先行就款将两殿择要兴修,以防不虞。”(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