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尊卢梭为师,说他教会了自己“说真话”,《随想录》因之被誉为当代中国“忏悔录”。①多年来有关巴金“忏悔”主题的研究,基本囿于《随想录》,并多在思想史层面讨论其时代性与公共性,较为缺乏对巴金个人化的“内面”世界,即孙郁所指“心灵的发展过程和人格特征”及“气质、心态”的研究②,而其有关家族、个人和日常人伦的非虚构文本,往往是这一研究需借重却被忽略的重要材料。 巴金以写“家”成名,《家》也被视为他的准自传。③然而这部小说作为新文学家族叙事的典范,在揭示“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源”的新文化命题时④,也简化了新旧对立,遮蔽了巴金与家庭之间真实的感情关系。事实上,在《家》热销的同时,巴金也陆续写出了系列回忆录,如《最初的回忆》《家庭的环境》《信仰与活动》《做大哥的人》《我的幼年》《我的几个先生》《小小的经验》《杨嫂》等⑤,这些作品大都语言节制,字里行间弥漫着淡淡的温馨与感伤,与《家》情调有较大不同。抗战时期巴金回到阔别十八年的故乡成都,写了怀旧味甚浓的《爱尔克的灯光》,这是小说《憩园》的前奏。抗战胜利三哥病逝,他忧伤地写下《纪念我的哥哥》。1958年至1961年的系列创作漫谈,如《谈〈灭亡〉》《谈〈新生〉及其他》《谈〈家〉》《谈〈春〉》《谈〈秋〉》《谈〈憩园〉》等,提供了更多更详的家族人物及小说“本事”。“文革”结束至晚年,他写《怀念萧珊》《小狗包弟》《我的老家》《我的哥哥李尧林》《怀念二叔》等,忏悔中有更多的日常。 赵园专著《家人父子——由人伦探访明清之际士大夫的生活世界》提供了由家庭关系、日常琐屑生活进入知识人精神世界的研究范例,其学理依据,与中国文化精神的内向性超越有关,即人对价值的追寻,往往体现于六合之内现实生活的伦理实践,“为仁由己”,“明心见性”。⑥因此,“知识人生活中的世俗层面与精神层面,在其伦理实践中往往贴合在一起,诗的与琐屑日常的经验难以剥离”⑦,日常经验的书写和记录,也就成为反观内在精神的凭借。巴金青年时代对自由平等的信仰,主要付诸理想化小说叙事,慷慨赴死的革命英雄或背叛家庭追求生活平等的青年,均带传奇性;中年以后,他关注平凡社会,书写小人小事,重新认同家庭,注重在世俗生活中践行理想和信仰,体现了知行合一的君子人格。 一 《家》与“家” 巴金不但在《家》(或“激流”三部曲)中,也在自叙性散文里,将自己的家视为中国家族制度的象征,斥其为“专制的王国”“礼教的监狱”。⑧不过当他被读者问及并经常自问“是什么东西把我养育大的”时,“最先在我脑子里浮动的就是一个‘爱’字。父母的爱,骨肉的爱,人间的爱,家庭生活的温暖,我的确是一个被人爱着的孩子。在那时候一所公馆便是我的世界,我的天堂”⑨。巴金的原生家庭,至少在父亲去世(1917年)前,都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祖父精明能干,“甚至在军阀横征暴敛一年征几年粮税的时候,他的收入还可以使整个家过得富裕、舒服”⑩,孩子们则尽享天伦之乐——巴金在《家庭的环境》中对大家庭孩子们幸福快乐的生活有细致生动的描绘,与《家》中所写大相径庭。正如陈思和所言,巴金19岁离家之前生活总体是幸福的,家族“制度”之敝,主要体现在大哥的悲剧人生中,但其中的日常生活和苦恼,巴金多缺少直接感受,《家》所虚构的事件,无法涵盖和表现大哥深陷的那个文化、环境及充满紧张和痛苦的自我认同。小说中那些血淋淋的惨剧,即由家长和家族制直接导致的死亡事件,主要来自理论化的浪漫想象。(11)巴金除了将祖父写成罪恶之源,还把二叔李道溥(《激流》中的三叔高克明)刻画成高老太爷第二,其包办女儿婚姻的专制蛮横,禁止她学英文的狭隘荒唐,与这位留学生出身的著名大律师身份太违和。实际上,二叔在家寡言温和,很早就给女儿放足,巴金兄弟最初接触的外国小说,就是他所购整套商务印书馆“说部丛书”。他的“保守”,不过是在长兄离世后勉力承担家庭责任,为维持家族事务鞠躬尽瘁。在给巴金兄弟讲授《左传》时,二叔推崇不惧暴力“执简以往”的良史精神,常告诫他们“做人”“要有骨气”。正是得到他的帮助,巴金和三哥才得以在大家庭众目睽睽之下离开成都去上海读书。巴金耄耋之年写《怀念二叔》,里面有“在我们老家里找不到一个老顽固了”(12)的话,以“解铃人”姿态,注销早年对二叔的“简化”和“丑化”。(13) 关于《家》在情节和人物描写上囿于“启蒙神话”的局限,黄子平、刘志荣等学者皆有精彩分析,巴金构想了一个完美体现五四新文化《家》的故事,却丧失了“家”所应有的审美性。(14)就在《激流》三部曲问世的时期,巴金便有一系列谈家的文章,以家族真实故事和细节,补充被小说削平与简化的生活,如“梅表姐”并非情圣,在嫁给富家做填房后,变成了一个儿女成群、爱财如命的胖太太;(15)“鸣凤”实为有人身自由的“寄饭丫头”,她拒绝做富人填房,“快乐”地嫁了一个贫家丈夫。(16)巴金家的仆人,既有杨嫂、老周这样朴实善良的,也有偷卖字画和在大烟馆犯事被逐的。做得一手好菜的谢厨子,爱与老妈子调情,在祖父赞助下与其中一个结了婚。军阀巷战时,父亲藏在水井里的银圆不翼而飞……(17)日常生活中这些琐屑而戏剧性十足的片段,原是做小说的好材料,然而巴金旨在控诉的二项式叙述,无法处理这些善恶纠缠、五光十色的生活材料。他自己也承认,“生活里的东西比我写出来的更丰富,更动人”(18)。琴的原型是他的六姐(三叔女儿),是兄弟姐妹中思想和才华都很突出的一个,曾参加巴金兄弟的读书会,还被大哥动员订了一份《新青年》,她的诗“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成为亲友间传诵的佳句,可惜这位堂姐被自私古怪的父母“关在古庙似的家里”,最后变成一个孤僻自私的老姑娘,1931年大哥死后她带头索账,扬言“人在人情在,人死两丢开”(19)。琴的戏份在《春》《秋》中占比很大,被巴金塑造为冲破礼教牢笼而成长的新女性,然而这一形象与觉民一样缺乏感染力,更像作者的传声筒。觉新以大哥为原型,是《家》中最感人的形象,在《秋》的尾声,巴金甚至让他毅然改变生活方式而获得新生,然而由于《春》《秋》继续《家》的模式,觉新形象趋于刻板。《秋》比《家》和《春》好的,是有较多旧式家庭生活细节的描写。然而对大哥,巴金或出于不忍,或为尊者讳,其生命存在和体验的丰富性,基本未在小说中得到表现。 关于大哥“旧”的一面,巴金弟弟和堂弟的回忆,提供了一些细节。同父异母弟弟李济生曾提到大哥作为“一家之主”的权威,说“对内对外都听他的,有时连我母亲也要让之三分”(20)。大哥对外“既无架子,又爱面子”,“宽厚、热情、大方和乐于助人”,他是家族内外公认的“里里外外一把手的能干人”,“亲戚中一应红白喜事没有不找他帮忙、安排或主持的”;他还自学西医、打针,周围人患小毛病他就“主动送药医治,别人也十分乐从”。(21)亲戚们对大哥的评价普遍是“精明能干,温文儒雅”(22)。大哥自杀,连街坊邻居及门口摆摊的小贩都为“大少爷”这位难得的“好人”惋惜。(23)从这可看出,大哥生前一直在努力成为祖父或父亲一样体面而受人尊敬的“一家之主”。中国传统家庭作为一个“自足的体系”,一家人“从摇篮到坟墓,无一不由大家庭包办”。(24)而一家之主不光拥有绝对权力,更有无限责任,五四话语通常着眼于前者而忽略后者,巴金也不例外。在入不敷出、每况愈下的经济状况中,在沉重的生存压力下,大哥曾出现精神病症,他于深夜独自在大厅轿子里击碎玻璃的一幕,屡次出现在巴金的回忆录和小说中。1929年他与巴金在上海分别时泪流满面,不能自已,回成都后写给巴金的信,表现出极度的抑郁。从现有资料看,巴金大哥有完美主义心理倾向,“别人有求于他,无不慨然应允,有时宁肯自己吃亏,也不使别人为难或过不去”(25)。在金融市场投机,由于最初做得顺手,亲友纷纷找他代理,而他则“赚钱是委托人(亲戚)的,亏本则归他自己”(26),这成为压死自己的最后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