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23)01-0103-10 把握中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逻辑是中国政治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长期以来,西方政治理论成为观察和解释中国政治的重要理论资源,但是如果将其作为认知和评判中国政治的唯一标准,那极有可能忽视中国自身的政治发展理念和实践经验。如果把西方政治理论作为理解中国政治的一种参照而非标准,那么我们将有效拓展中国政治的研究视野。回到中国传统与现代的政治情境中,协商政治是中国政治过程的基本形态。与西方协商民主不同,中国的协商政治根植于特定的公共价值预设。也正是随着先定的公共价值从民本思想转变为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中国的协商政治产生了传统与现代两种类型。阐明中国协商政治的发生逻辑、发展脉络和历史经验,对于积累本土政治理论资源、构建合理的政治秩序具有启示意义。 一、中国协商政治的发生逻辑 在西方政体类型学的研究脉络中,中国的政体形态被视为“专制”的抑或“威权”的。①但是,这类研究在评判中国政体的时候可能忽略了中国政治的多维面相和本土逻辑。近年来,许多中国学者不满于政体类型学与中国政治之间的隔膜,通过发掘中国政治理念和实践来提炼内生概念和理论。这些本土化尝试的成果既包括相对综合的“政道论”和“治体论”,也有更为细致的“保育式政体”和“领导党制”。②其中,“政道论”和“治体论”对理解中国政治的自身脉络尤具启发性。 “政道论”认为,西方的“政体思维”主要关注的是政治秩序的形式,中国的“政道思维”着眼点是政治秩序的实质,即政治体制运作的目标和途径,包括“治道”——治国的理念和“治术”——治国的方式。③“治体论”则以一种体系意识来理解中国政治体的根本构成要素及其组织方式。在“治体论”的核心要素中,“治道”指向基本秩序原理和原则,“治法”指向体系性规则和制度,“治人”指政治主体,涵括其德行、智识和技艺。④总的来说,“政道论”在指出中西方政治思维差异的基础上,认为中国政治存在自身的政治价值追求和制度运行机制;而“治体论”则凝练出中国政治体系的三类要素,尤其是明确提出了政治主体这一重要维度。二者都阐发了中国自身的政治秩序安顿之道,但是并没有充分解释政治体系各类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在政治运行过程中互动和发挥作用的方式。从政治过程视角来看,中国的政治体系和政治实践仍有值得进一步探讨的空间。但是,即使是关注政治过程的研究,其分析政治要素互动的视野大多是片段式的,要么解读中国传统政治过程中的协商理念和协商实践,⑤要么关注中国现代民主政治中的协商制度,⑥而没有从整体上把握古代和当前中国的政治过程及其特点。 本文尝试在汲取上述两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协商政治”(Consultive Politics)来描述和分析中国传统与现代政治过程的运行逻辑。从比较政治的视野来看,现代中国的协商民主借鉴了西方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有益经验,但是中国的协商民主和本文所说的协商政治具有自身的历史渊源。两种协商各自产生于不同的政治观念传统。西方的政治观念以公共领域为本,而中国的政治观念则坚持公共价值在先。⑦因此,协商在中西方政治生活中的关键差异在于是否存在公共价值预设。 我们知道,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与选举民主所遭遇的困境不无关系。但无论是将协商民主视为“通过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之间的讨论进行决策”,⑧还是“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及其代表)通过相互陈述理由的过程来证明决策的正当性”,⑨西方学界流行的定义都强调个体本身和协商过程的重要性。因此,西方的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在“理论内核”层面具有相通的个人主义属性,只不过前者更注重个人参与政治生活的质量。曼宁从合法性的视角揭示了个人主义原则和协商过程的意义:“作为合法性基础的不是他们业已确定的意志,而是他们决定他们意志的过程。这就是协商的过程……合法性关心的问题均来源于自由的个人。”⑩正是对于个人意志的自由表达和理性对话辩论的重视,西方协商民主所追求的合法性在于:“要求公民超越典型的偏好集合中的私利,把目标导向公共利益……其方式就是不事先假定一个社会共识的存在而是通过一个公平的社会合作体制来使得公共利益的目标得以实现。”(11)换言之,西方协商民主并没有预设某种先验的公共利益或公共价值,而是设想多元与平等的个体通过理想的协商程序进行充分讨论,最终达成政治共识,实现公共利益。 与西方协商民主不同,中国传统与现代协商政治很大程度上根植于共同体的公共价值预设。这种先在的公共价值系统性地作用于政治过程的各个方面。在特定公共价值的统领下,中国政治既需要秉持并践行这一公共价值的强有力的政治主体,也需要实现这一公共价值的整体性制度安排。为了落实预设的公共价值,协商成为政治体系中基础性和主导性的政治机制,蕴含在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当中。换言之,协商成为联结政治价值、政治制度和政治主体的方式,形成了“协商政治”。正是在协商的过程中,“政道论”和“治体论”所关注的政治体系中的各类要素和制度网络在不同领域和层次运转了起来。之所以使用“协商政治”来同时理解中国传统和现代的政治过程,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古今都存在广泛的具有协商性的政治制度,更重要的是协商性的生发机理是一致的——都建立在预先确定的公共价值根基之上。但是,由于公共价值属性的差异,中国传统协商政治和现代协商政治之间存在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