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票号、财政与清代的货币市场 19世纪下半叶,在军事、财政危机频现的背景下,票号开始参与清政府的财政运作,不只中央的财政收入需要票号汇兑,一些省份甚至需要以未来税收作保,向票号借贷以周转财政资金。光绪年间,“西号几乎垄断国内各地汇兑,收存中央及各省官款,放款于各地钱庄,盛极一时,俨然如银行之银行及政府之银行”(王业键,1981:64)。 金融手段的发展,通常被视为传统国家财政动员能力提升的一个标志。那么,票号参与财政对清政府的财政能力有何种影响呢?这些影响又通过何种机制实现?对于中国的近代转型而言,票号参与财政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它是转型期政治、经济关系交错演进的综合结果。因此,厘清上述经验问题,有助于我们理解传统国家财政体制转型的内在机理,进而更好地解释,对近代中国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而言,这种参与意味着什么。 (一)票号的历史意义:金融机构与国家能力 早在20世纪初,就已经有很多学者注意到票号与政府财政的紧密关系(马寅初,1923;张辑颜,1930;杨荫溥,1936;卫聚贤,1944/2008)。陈其田(2008)指出,19世纪下半叶,票号的业务收益开始依赖官款。然而,正是因为完全走到官场里去,失去原来商业金融机关的性质,票号才会在失去官款业务之后走向衰亡。孔祥毅(1984)、王业键(1981:100)也持有类似看法,他们均认为,票号与财政、官员的紧密联系,使票号失去了商业组织的独立性,渐而成为财政的附属物。 不过,基于对具体票号史料的统计和分析,后来的学者逐渐认识到,票号并非财政的附庸,它与政府的合作拓展了传统国家的财政动员能力。黄鉴晖(2002:530-533)指出,票号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工商业,其收益并不依赖于清政府。在票号的业务总量中,官款汇兑份额仅在2%上下(刘建生,2007)。它与政府的合作主要基于客观上的相互需要:政府的财政困难需要票号予以纾解,票号也能在与政府的合作中获得收益(张国辉,1985;黄鉴晖,2002)。此外,票号的衰败也并非由于失去官款业务,而主要是现代银行组织的竞争所致(周建波、曾江,2020)。上述讨论为后来者从组织和结构意义上理解票号与政府的关系提供了基本的经验支撑。 在上述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有学者试图从国家能力(state capacity)的角度,阐释晚清票号与政府合作的历史意义。衡量国家财政能力的一个重要维度是其使用金融手段的能力(刘长喜等,2020)。和文凯认为,19世纪下半叶,清政府向票号借贷,并用商业税(厘金、海关税等)偿还债务,可以视为清王朝转向现代财政国家(modern fiscal state)的一种可能性(He,2013:131-152)。奥姆罗德、邦尼(2020:1-27)用自我维持型增长(self-sustained growth)来形容这种现代财政国家的特征。面对紧急性的财政开支,国家不仅要建立税收制度,保证稳定、持续的财政收入(蒂利,1992),还需要充分利用债务和货币,动员社会资源,增加财政的灵活性和适应性(邦尼,2018),由此才能形成一种具有持续扩张性、自我增长的现代财政体系。用商业税偿还向金融机构的借贷,正是现代国家财政运作的一种典型形式。据此,和文凯指出,晚清政府采用票号汇兑拓展其财政能力,亦具有部分现代财政的特征(He,2013)。 然而,现代财政稳定的经济前提,是充分发展的市场经济、金融网络,以及统一的货币手段(Ardant,1975;He,2013:6-13)。尽管加州学派强调清王朝在上述方面已经有了长足发展(彭慕兰,2003;王国斌、罗森塔尔,2018;李伯重,1999),但更多学者保持着更为谨慎的态度,认为清代的市场、货币体系在形态与机制上都与近代欧洲存在很大差别(吴承明,2001;林满红,2011;岸本美绪,2010;陈春声、刘志伟,2010)。这意味着晚清金融机构与政府财政的合作,嵌入在与西方不同的结构条件中。因此,单从国家能力的角度来理解该现象,对晚清财政的经济、政治逻辑都有简化之嫌。 此外,将票号、厘金等历史现象与西方近代金融机构的运作模式简单对照,也掩盖了两者在性质上的差异,有理论先行的风险。王路曼反思了以往研究对票号本土性认识的不足,她认为,票号与清政府的合作,遵循的是内陆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号商的行为逻辑,需要在社会文化综合体的视野中加以理解(Wang,2021)。刘增合(2019)也指出,晚清的厘金不能简单与现代意义的商业税等同。先入为主的定性往往会掩盖历史的复杂性,理论外的历史“杂音”,反而可能是理解传统中国财政特殊机理的关键线索。 综上,对晚清金融机构与政府合作的内在机制和实际效果,仍需要进一步检视。要真正理解票号与清政府财政合作的历史意义,需要进入具体的时代背景之中,理解政府和票号各自面对的基本问题,以及两者在特定货币市场结构下的互动与共变。 (二)白银流动中的市场与财政关系 西方的经济社会理论认为,金属货币是天然与价值、商品等交换行为相联系的(熊彼特,1991:104-107;齐美尔,2019)。如果以此为尺度,清代货币“铜钱与银两的兑换率不断地波动,不仅时时不同并且也因地而异”的状态,委实是一种货币制度发展不充分的状态(韦伯,2010:28)。然而,历史中的经济关系是多样的,货币不只存在于交换经济中(希克斯,1987:24-27;波兰尼,2013:120-123)。在清王朝的政治、经济关系中,白银货币的意义显然无法被化约为交换价值。 明清中国的货币体系,以国家财政和市场两个领域的白银化为特征。16到18世纪,大量白银因贸易顺差流入中国。不过,相比于欧洲的“物价革命”,清代的物价虽然也因贵金属大量流入而出现了温和上涨,但并未出现显著、普遍的通货膨胀(岸本美绪,2010:36-41;弗兰克,2000:219-220)。其原因之一是,中国的白银需求与赋税货币化的情况关联紧密。18世纪,白银在流入国内市场的同时,也被大规模地吸纳入国家的财政体系之中(陈春声、刘志伟,2010)。在此背景下,贡赋而非市场构成了王朝经济关系的核心范畴,白银流动不只遵循市场逻辑,更是国家贡赋关系的集中反映(刘志伟,201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