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22)11-0131-08 在当下,“点赞”是我们与人交流、与世界交流的最为突出和普遍的方式——从各类社交APP“朋友圈”中似乎是顺手为之的“点赞”,到现实生活世界里各类各样的象征性“点赞”——我们几乎无时无刻不是生活在由“点赞”构成的世界之中。“点赞”最初只是社交媒体Facebook设置的一个表示“喜欢”(like)的“按钮”(button),以一个表示称赞的“大拇指”为符号。如今,“点赞”的符号已经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早已不是一个简单的“大拇指”了,如含义更为丰富的“红心”“笑脸”“玫瑰”等,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这些“点赞”符号所表达的含义大体上是一样的,即“喜欢”。很多国家指谓“点赞”的语词大多来自英语中的“like”,如“点赞”的法文为“liker”,德文为“liken”。德语中还有一个表示“点赞”的单词“gef
llt mir”,是“我喜欢”的意思。中文的“点赞”也是对“like”的翻译,这个翻译动静结合,既描述出了手指在屏幕上的动作,又表示了动作的目的,非常传神。 “点赞”的普及或者说无所不在,已经让我们的社会变成了一个“点赞”社会。作为近年来因关注现实问题而颇有影响力的德国哲学家及文化批评家,韩炳哲敏锐地注意到了“点赞”现象,但他并未对“点赞”进行专门探讨,也并未使用“点赞社会”这个概念来描述或概括当下这个由数码技术建构的信息社会,而只是将其看作一种信息社会特有的现象。他对当下的信息社会有着自己的命名——“透明社会”(the society of transparency)。所谓“透明”,就是一切事物都必须变成公开呈现的、可以处理的信息才有存在的可能,这种所谓的“透明”是强制性的,是一种“肯定性暴力”(the violence of positivity),“透明的暴力最终表现为,将另类调整成同类,把另类完全消除。它是同类化的(ver-gleichend)”①。也就是说,“透明”的本质就是要求事物去除其否定性或者说将他者予以排斥,以便“平滑”地融入资本与信息的交流之中,变得可操作、可计算、可控制、可排列。因为只有在这种“透明”的状态下,社会的各个系统才能及时“同步”或者“一体化”(Gleichschaltung),资本和信息才可以加速交流并增殖。韩炳哲引用作家乌尔里希·萨赫特(Ulrich Schacht)的话,指出“透明”其实就是表达这种“同步”或者“一体化”意思的“新词”。②透明社会将可以顺利“同步”或“一体化”的事物及其交流速度的“肯定性”作为追求的目标,从而将此前具有否定性因素的社会逐渐变为一体化的“肯定社会”(the society of positivity),而“点赞”就是表示这种“肯定性”交流的最为常见的网络现象,并因此迅速扩散为社会现象。 韩炳哲指出:“肯定社会的普遍评判方式是‘点赞’。脸书(Facebook)一直拒绝引入‘拍砖’按钮(Dislike-Button),这十分耐人寻味。肯定社会避免一切形式的否定性,因为否定性会造成交际停滞。交际的价值仅仅根据信息量和交换速度来衡量。大规模的交际也增加了它的经济价值。否定的评判会妨碍交际。‘点赞’比‘拍砖’更快地促成接下来的深入交流。最重要的是‘拒绝’的否定性无法为人们牟利。”③在韩炳哲看来,“点赞”是透明社会中最为普遍的特征,其实质是一种对事物肯定性的、单纯的趣味评判,它的出现意味着肯定社会的到来和否定性他者的消失,尤其是在数码时代里,“如今,我们将自己安置在一个舒适区中,陌生之否定性被彻底清除。这里的标语是点赞(like)。数字荧屏愈发将陌生与茫然失所之否定性隔绝在外”④。也因此,韩炳哲认为,“点赞”只是一个与权力无关的符号,一个用来表达肯定计数的数字而已。 确实,“点赞”已经成为我们用以表达态度或趣味判断的最为普遍的“共识”,这是“点赞”的“透明”之处,但实际上,“点赞”并不是单纯的“肯定”,也不是完全“透明”的,人们对“点赞”的认识未必有共识,其所蕴涵的含义要丰富或复杂得多。也就是说,“点赞”还有“不透明”的地方:其一,“点赞”并不是单纯的趣味判断,而是一种复杂的数码景观;其二,“点赞”也并非与权力无关,而是权力追求可见性的表现;其三,“点赞”不仅是用于自我安慰的肯定性的计数工具,还是规训的工具。 一、“点赞”不是单纯的肯定性的趣味判断,而是一种复杂的数码景观 韩炳哲认为,在透明社会里,“点赞”只是一种单纯的肯定性的趣味判断,此外并无深意,“‘点赞’根本是最低级别的认知”⑤;甚至,“单纯的‘点赞’完全就是经验的最低等级”⑥。也就是说,“点赞”不论是在“认知”还是在“经验”上,所表示的都是“最低层次”的东西,这是一种“绝对的零度水平”。韩炳哲借用本雅明关于古典的神圣之物的“崇拜价值”(Kultwert/the cult value)和现代摄影的“展示价值”(Ausstellungswert/the exhibition value)的论述,认为在透明社会里,事物都变成了必须通过“展示”才能存在的商品,后者因此取代了前者,而展示价值的“视觉暴政”使得一切都图像化了,变得“可见”(visibility)了。他继而指出,供展示的图像并不提供复杂性,也并不模棱两可,而是“色情”(pornographic)的,也即一切都被曝光,一切都被剥去遮掩,一切都变得透明。因此,他认为,在审美中,“用‘我喜欢’(like)来表达的鉴赏结果不需要长时间的观察(contemplation)。充满展示价值的图片没有复杂之处。它们是明确的,即色情的。它们缺乏能够引发映像、审视和思考的不完整性”⑦。但是,韩炳哲的这个观点并不完善,因为“点赞”并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反应式的趣味判断,其自身就是一种复杂的数码“景观”(spectacle),同时是一种社会关系的表现,而且还可能成为表达异议的政治化的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