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TP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23)01-0106-09 现代传播媒介与交通技术的发展重塑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时空维度,对主体的日常生活、交往方式、生存境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近年来,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约翰·厄里(John Urry)、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段义孚等来自社会学、传播学、地理学等不同学科的学者共同开启了“流动性范式转向”,指出流动性作为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已经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议题。但早在1974年,英国文化马克思主义学者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就已经将空间与流动性纳入了研究范畴。他在著作《电视:科技与文化形式》(Television:Technology and Cutural Form)中指出,随着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与铁路、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发展,主体的流动性与藏私性都在持续扩张,这种现象就是所谓“流动的藏私”(mobile privatisation)①。“流动的藏私”体现了现代技术对主体生存境遇的改变,“流动”与“藏私”日益成为主体日常生活的基础内容。该现象一方面体现了社会流动性的提高,主体借助技术得以提高自己在公共空间中的“流动性”,另一方面是指社会性公共生活与事务退缩到私人空间的领域内,主体通过技术得以构建起自己“藏私性”的私人空间。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数字技术重构了主体日常生活的文化空间景观,更延伸了“流动的藏私”所涉及的范围与程度。但事实上,“流动的藏私”下主体的生存境遇仍然依附于资本逻辑,受资本权力的控制。因此,我们需要从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视角出发,思考如下问题:“流动”与“藏私”之间的矛盾张力是怎样的,在数字资本主义下的数字空间中产生了何种新特征?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流动的藏私”是对主体生存境遇中自由与安全的扩大,还是数字资本权力的新型控制手段?“流动的藏私”的深化对主体的生存境遇产生了怎样的后果? 一、流动与藏私的耦合:数字空间中主体生存境遇的新特征 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大量技术创新向公众开放,社会文化空间与主体的生存境遇发生了巨大变迁。在威廉斯1964年出版的小说《第二代》(Second Generation)中,主人公彼得·欧文在驱车返回牛津的旅程中,反思了汽车交通所导致的流动性的社会意义②。在《电视:科技与文化形式》中,威廉斯将“流动”与“藏私”两种看似矛盾却又紧密相连的趋势结合在一起,第一次描绘了“流动的藏私”现象。“流动的藏私”体现了主体在现代工业城市生活中的生存境遇,即“人在工业都会,往往需要四处流动;但另一方面,生活中所需要的东西,愈来愈可以在家庭中得到满足”③。威廉斯将其定义为一种既可以满足主体在公共空间流动,又可以满足主体以家庭等私有空间作为生活中心的现象。继而在1983年的《走向2000年》(Towards 2000)中,威廉斯将对“流动的藏私”的讨论加以理论化,从解释家庭消费主义文化的兴起、分析民族主义及其在全球化中的地位等视角出发,将“流动的藏私”理论发展为分析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有力工具④。 “Communication”(传播)在西方历史语义的发展中同时具有“交通技术”以及“传播媒介”的意涵⑤。威廉斯认识到,早期以铁路为代表的公共设施逐渐被新的技术手段取代,包括交通技术与传播媒介在内的“物质性”与“虚拟性”的传播手段。这同时促进了社会公共流动性与社会生活私有化程度的加深及范围的扩大,呈现出后现代社会生活的一种崭新特征。在交通技术层面,威廉斯指出火车、私家车等交通媒介的出现增加了流动性,使主体在外部公共空间中构建起自己庇护性的私人空间。在驾驶私家车时,主体手中的方向盘掌握着行驶的方向,车内的饰品、播放的音乐都体现着主体自主选择的“自由”。私家车如同一个“壳”(shell)⑥,为主体建立起暂时得以脱离外部公共空间、可由自己主导的物质性私人空间。在传播媒介技术层面,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介的使用加剧了现代工业化社会的原子化,将主体的日常生活集中于小家庭的有酬劳动之外,使主体得以将外部公共空间带入家庭私人空间的范畴。电视机取代壁炉,成为传统家庭生活空间的中心,提供了让主体身处家庭的私人空间中仍能观看外部公共空间中所发生事件的途径。 20世纪80年代以后,“流动的藏私”概念从文化研究与大众传播领域被引入到政治经济学领域。对于“流动的藏私”究竟是促进了主体自由权利的扩张和共同体的构建,还是成为资本主义控制主体的工具,导致社会的撕裂和主体的异化,诸多理论家各执一词。对“流动的藏私”的未来持积极态度的学者,如藤本健一(Kenichi Fujimoto)重申了物质性家庭和虚拟性家庭之间与日俱增的矛盾张力,并认为该现象是由公共空间不断增加的隐私所导致的。他提出,在资本主义全球化语境之下,个体利用数字媒介技术使自身不断接近在地化的共同体,同时也实现了主体社会网络的扩大化⑦。肖恩·摩尔斯(Shaun Moores)从文化地理学的视角出发,关注“流动的藏私”所蕴含的时空维度,并期望以之应对社会变革对主体主观感知的影响。他认为“流动的藏私”的扩展有利于发展出广泛的共同体意识⑧。林恩·斯皮格尔(Lynn Spigel)则对“流动的藏私”的形容词和动名词进行颠倒式重构,以“藏私的流动性”(privatised mobility)概念形容媒介技术赋予主体更多积极的流动性⑨。 对于上述有关“流动的藏私”的积极论述,一些批判理论家则提出了质疑。如大卫·哈维(David Harvey)认为威廉斯以空间、地方和环境组构了他的文化与社会理论框架,揭示了资本主义对流动空间的制约,并肯定威廉斯“开辟了空间的理论新领域”⑩。詹姆斯·凯瑞(James W.Carey)也称威廉斯为第一批主张将流动性理解为传播中介模式的文化批评理论家之一(11)。吉姆·麦圭根(Jim McGuigan)则从反驳技术决定论的观点出发,试图在批判约翰·厄里和谢勒尔(Mimi Sheller)的社会学流动性范式的基础上,揭露“流动的藏私”中蕴含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促进了资本主义社会中新自由主义主体的构建(12)。史蒂芬·格鲁宁(Stephen Groening)也分别从传播的“交通技术”与“媒介技术”两个视角出发,将“流动的藏私”视为消费资本主义利用技术对人的控制(13)。以上讨论虽然是从批判的立场出发,但因缺乏唯物史观的整体性视野,大多仅直观到“流动的藏私”的表象,而忽略了其背后的资本性质。因此,要讨论当下数字空间中“流动的藏私”对主体生存境遇产生的新影响,则需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立场之上,从资本主义的发展与“流动的藏私”的发展之间的关系出发,澄清“流动的藏私”的生成与发展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