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 文献标识码:A 康德关于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的区分历来备受争议。自19世纪以来,波尔扎诺、蒯因和克里普克都先后对这一区分作过批评。①而实际上,早在康德时代,这个区分就引起了其对手的不满,特别是以埃伯哈特为代表的莱布尼茨主义者。②康德与埃伯哈特(及两人的追随者)之间关于批判哲学的论战,包括在分析-综合判断之分问题上的争论,虽然在今天已被主流的哲学史叙事所淡忘,但在当时曾引起巨大的震动,可以说是18世纪末期德国哲学发展的重要事件,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康德以后德国古典哲学的推进方向。③ 虽然学者们大多承认这一争论的重要意义,但在具体评价上则颇有分歧。瓦辛格尔在《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评注》中认为这场争论导致了“康德主义的转折”(Peripetie des Kantismus),因为对手的攻击展示了“康德体系的困难、冲突和矛盾”。④莱曼认为瓦辛格尔的说法有些夸张,但也赞同“人们只能在相当有限的意义上说康德派战胜了学院哲学”⑤。而当代学者库恩则相反,认为康德在这场论争中取得胜利,由此开启了德国哲学的“康德时代”。⑥这些评价上的分歧很大程度上也关涉到作为本文主题的分析-综合判断之分的问题上。不过,如果我们尝试进一步去思考埃伯哈特和康德关于分析-综合判断之分背后的根基,也就是莱布尼茨主义的形而上学与康德的先验哲学在关于“什么是判断”这一问题上的理解差异,那么这场争论的真正内涵和哲学史价值可能会呈现得更清晰。⑦ 为此,本文先简述这场争论的背景以及双方在分析-综合判断之分问题上的理解(第一、二节),而后分析埃伯哈特观点背后的逻辑学和存在论根基(第三节),并在此基础上剖析康德关于判断之本质的新规定(第四节)。最后,本文将以这些讨论为基础,尝试对这场争论的哲学史意义作出评价。 一、康德-埃伯哈特之争的背景 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以下简称《批判》)在1787年出版了第二版,这引起了当时莱布尼茨主义主要代表埃伯哈特的注意。后者于1788年秋创办了一本专门针对康德批判哲学的刊物《哲学杂志》(Philosophiscks Magazin,以下引用时简写为PM),⑧并在创刊的第一卷上发表了7篇批评论文,涉及《批判》中的多个主题,⑨包括本文所关注的分析-综合判断的区分问题。埃伯哈特的总体观点是:在康德的批判哲学中,只有那些与莱布尼茨(主义)相符合的,才是正确的,但凡有偏离的,都是错误的。换言之,康德所说的如果不是错的,那就是多余的;莱布尼茨(主义者)不但早已说过,而且说得更合乎真理。 面对埃伯哈特的批评,康德非常不悦。在1789年5月12日致莱茵荷尔德(Reinhold)的信中,他回应说埃伯哈特“完全是存心不理解我,并使我变得不可理解”,说他的批评是“目空一切的江湖骗子的腔调”。⑩在19日,也就是仅仅7天之后,康德意犹未尽地再次致信莱茵荷尔德,补充了一些回应,同时再次强调了埃伯哈特是“只会玩弄阴谋诡计的作者”。(11)康德使用这么尖锐的词句来评述其论战对手的情况其实不多见。(12) 康德的正式回应是在1789年秋开始写作、并于1790年的复活节书展上发表的《论一个据说任何新的纯粹理性批判都会因为一个旧的批判而变得多余的发现》(以下简称《发现》)。(13)在这篇长文中,康德对埃伯哈特的批评认真地加以回应,谈及了埃伯哈特在《哲学杂志》中几乎所有的批评,其中关于分析-综合判断的区分问题占据了相当的篇幅,同时也构成了康德整个回应中具有核心意义的环节。在这里,康德作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论断:埃伯哈特所理解的那种分析-综合判断的区分并不能达到康德提出这种区分时所具有的那种“洞识和确定的适用性”(Brauchharkeit);“相反,(与分析判断相对立的)综合判断的表述立刻就带有对一般先天综合的指引(Hinweisung),并且必定自然而然地引发一种根本不再是逻辑的、而已经是先验的研究。”(《发现》,AA 08:244 f.)这个论断表明了康德的两个观点:第一,埃伯哈特没有理解分析-综合判断之分的实质;第二,正确地被理解的分析-综合判断之分将引向先验哲学。接下来,我们将考察埃伯哈特究竟在何种意义上误解了康德的分析-综合之分,而后去思考:埃伯哈特对康德的分析-综合之分的误解,是如何阻碍他理解康德先验哲学的基本成就,以致于他认为整个批判哲学的工作都只是“多余的”? 二、埃伯哈特关于分析-综合判断之分的“存在论标准” 尽管在埃伯哈特写作那些批评性论文的时候,《批判》的第二版已经出版,但他对康德的批评主要还是基于第一版《批判》以及《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在《批判》第一版的导言中(Krv,A 6 f.),康德对分析-综合判断的区分作出了经典的表述:分析判断中“谓词B属于(geh
ren zu)主词A,作为(以隐秘的方式)包含在概念A中(in…enthalten)的某种东西”,它“借助同一性(Identit
t)来思维谓词与主词的联结”;而综合判断中“B虽然与概念A有关联,但却完全在后者之外”,它“不借助同一性来思维谓词与主词的联结”。分析判断是解释判断,因为这种判断“通过谓词并未给主词的概念增添任何东西”,而是只“通过分析”把主词概念“分解成它的在它里面已经(虽然只是模糊地)思维过的分概念”;而综合判断是扩展判断,因为综合判断“给主词的概念增添一个在主词里面根本未被思维过、且不能通过对主词的任何分析得出的谓词”。这里提出的区分标准是从逻辑的角度来表述的,因此我们可以将之称为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之区分的“逻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