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22)06-0052-10 DOI:10.3969/j.issn.1672-0717.2022.06.06 研究生教育是国家人才战略的重要构成。为增强本国高端人力资源的竞争力,各国政府均在不同程度上介入研究生教育评估活动,希望借助外部评估来考察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质量。研究生教育外部评估是指“由校外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对培养单位所进行的质量审核、质量评估和社会评价活动”[1]。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后,国务院成立了学位委员会和学科评议组,实行国家集中统一的学位评审制度。我国研究生教育外部评估随之诞生,由此建立了研究生教育准入机制,并着手设立学位授权点的质量检查制度和评估机构。进入21世纪之后,研究生教育事业面临着新的考验,提升教育质量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目标。在保障教育质量的基础上,研究生教育外部评估体系日益重视评估的质量提升作用,开展了学位论文抽检、优秀论文评选、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等项目,形成了常态化、周期性的评估机制。近十年来,随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蓬勃发展,专业学位评估工作愈发彰显出现实价值,面向专业学位的评估项目应运而生。研究生教育外部评估的评估对象由学术学位延伸至专业学位,评估主体由教育行政部门拓展到第三方评估机构,围绕着学位点、学科、专业、学位论文等要素,分别在研究生教育的起点、过程和终点设置了相应的评估项目,形成了对研究生教育全阶段的完整评估体系。 历经40余年建设与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外部评估体系初步成型。从我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的现状来看,外部评估是评估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研究生教育外部评估主要由国家行政部门主导,且外部评估对内部评估具有强大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是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的本土特征[2]。然而从实践效果来看,外部评估在回应质量问题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非预期后果。如何保证研究生教育外部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如何达成“以评促改”的初心,是当前教育管理部门以及高校面临的艰巨挑战。鉴于此,本研究基于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评估项目方案,呈现外部评估体系整体上的政策现状;采用半结构化访谈的方式对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行动者、高校管理部门负责人、院系行政人员以及高校教师进行深度访谈,以了解评估政策的实践面貌和制约评估效果的现实问题;在此基础上,思考与挖掘问题背后的成因,探讨完善评估体系的可行路径。 一、中国研究生教育外部评估体系的政策检视 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已基本形成了常态监测、动态调整、多元综合的外部评估体系。其中,学位授权审核、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位论文抽检、“双一流”建设及其成效评价等评估项目,对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较强引导和约束作用,在展现研究生教育外部评估体系的现状与特征时有着一定的代表性。鉴于此,本研究通过对以上项目的评估要素进行梳理,并展开细致描述和分类归纳,希望呈现研究生教育外部评估体系的政策现状。 (一)外部评估项目的主客体、类型与周期 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外部评估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政策方案,为评估项目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实践指导。就评估主体而言,外部评估体系形成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专业协会评议、高校积极参与的多元协同模式,具体负责落实评估活动的官方机构或半官方机构主要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省级学位委员会,直接参与教育评估的人员一般来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高校领导者、学科专家和其他行业专家。就评估客体而言,学位授权审核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面向学位授权单位、研究生学位点,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分别用来评估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学位论文抽检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双一流”建设遴选评价面向国内高水平大学与学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则针对已入选“双一流”建设的高校与学科。为实现质量保障与质量提升的双重目标,现有的外部评估项目涵盖了合格评估、水平评估和选优评估多种类型。学位授权审核、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学位论文抽检类属合格评估,旨在保证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底线;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和“双一流”建设及其成效评价致力于提升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在评估周期方面,当前实施的外部评估主要是周期性的常态化评估。伴随着评估活动的更新迭代,评估方案也呈现出历时性和创新性,推动了外部评估体系的完善与发展(见表1)。
(二)外部评估项目的评估标准与实施程序 评估标准及其实施程序关乎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我国研究生教育外部评估的标准体现在评估指标体系中,针对特定的评估内容,各评估项目设置了一级指标(见表2)。考虑到参评对象的异质性,评估项目的指标体系呈现出分类设计的趋势。例如,学科评估按一级学科设置了99套指标体系,根据各学科特色分别设置17~21个三级指标;专业学位水平评估针对专业学位类别建立了36套指标体系,按专业学位特点分别设置15~16个三级指标;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指标体系由参评对象结合院校与专业特色自主制定。在评估的实施过程中,外部评估不断创新评估工具,以指标体系为纽带,借助调查问卷和数据平台,将教育评估专家、各方利益相关者和评估数据结合起来。尽管不同评估项目在实施程序的细节上有所差异,但均详细规定了各级各类参与者在评估过程中的职责,建立了权责清晰、分工明确、执行有力的评估管理体系。该体系总体上包括确定评估范围、制定评估方案、收集信息、组织评议和发布评估结果几个环节(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