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业经济在传统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以工业化为核心的经济现代化进程中,则往往被视为现代性的对立面。1949年3月13日的《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宣称:“中国尚有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这是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的,我们尚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经济生活停留在古代。”①这预示了新中国将对手工业经济进行现代化的改造,使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脱离“古代”。然而,晚清开埠通商以后,中国的手工业之所以能长期与现代工业并存,恰恰在于其契合了中国人口众多的国情。近代中国的手工业不仅缓解了城市的就业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了农村的隐性失业现象。②这使得对手工业经济的现代化改造必然存在矛盾与张力,需要国家政权的强势介入。上海既是中国传统手工业重镇,又是近现代的工业中心,研究上海手工业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演化,对于认识中国当代手工业史具有不可或缺的价值。目前,学界对中国当代手工业史的研究或集中于社会主义改造,③或将视线投于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④对手工业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大部分时间里的演变尚关注不够。本文以原始档案为基础,对1949-1978年上海手工业经济的变迁过程及其特点进行分析,以期深化对于中国当代手工业史的研究。 一 上海手工业经济的改造 上海是中国近代经济中心,其所处的江南地区自明清以降就拥有繁盛的手工业经济。开埠通商以后,上海聚集了大量生产技术水平和组织形态接近于手工业的城市小型工业。这一类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构成了新中国成立后上海手工业演化的起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手工业以“二轻工业”为其主体。根据官方定义,二轻工业是指新中国成立后特定条件下的一个工业门类,是手工业发展的继续,是轻工业的组成部分,在地方工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⑤改革开放前上海的手工业即可用二轻工业指代,其来源包括20世纪50年代初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组织起来的手工业合作组织、1958年“大跃进”时兴起的街道工业,以及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决定(试行草案)》(简称“手工业三十五条”)实行行业归口管理后划归手工业部门的部分国营企业。⑥由于1949年后中国的手工业出现了生产技术上的工业化现象,难以按传统手工业的标准去识别与界定,故本文研究的对象主要为上海的二轻工业。 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新中国经济史的重要内容,学界论之已详。实际上,从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起,新政权就对传统手工业经济开始了各种形式的改造。上海解放初期就曾组织手工业的生产合作社,但为时不长,据1950年的报告,其经过与失败原因为:“上海市的生产合作社工作是自1949年7月开始的,当时也同消费合作社一样,采取摸索试办,创造经验的方针进行,7月份发起筹备了一个针织生产合作社,9月开工,10月垮台,垮台的原因主要因为组织成分不纯,领导干部(小厂及家庭手工业老板)争权夺利,贪污浪费,成品滞销,债务不能偿还,工资不能支出。因此在10月份总结了经验,以为在上海这样一个大工商业发展的都市中,组织手工业的生产社是值得考虑的,一方面由于敌人的封锁,交通未能恢复,原料和销路遭遇严重的困难,一方面手工业生产在技术上、成本上难以和工厂机器生产竞争,这样就做了决定,生产合作社暂不发展。”⑦1950年“二六”轰炸后,上海工厂停工,大批工人失业,政府提出“粉碎敌人封锁,救济失业人口”的口号,并由工会组织失业工人生产自救。当年3月以后,最先由工会发动筹备组织的是第一衬衫缝纫生产合作社,另外还有一个郊区新市区农会组织起来的引翔港棉织生产合作社。至1950年底,上海已组织起来的生产合作社,计有第一衬衫、第二服装、铁床、装订、长宁棉织、引翔港棉织等6个,共有社员438人,雇用会计、出纳、门市、营业员、炊食员、练习生等29人,临时工26人,资金总额人民币442442647元,股金总额68450个折实单位,已缴人民币106095090元,均编有社员小组和理监事会组织。业务方面,这些生产合作社主要依靠国营百货公司、贸易信托公司及机关部队加工订货,无经常业务,由于门市部推销数量太小,业务时常中断。其原料来源方面,来自私商的原料占89.6%,来自国营专业公司的占8.8%。⑧这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市对手工业经济进行改造的最初尝试。 国家对手工业的改造是希望将这种经济形态纳入整个计划经济的轨道,但其实施过程并不那么顺滑。据1954年的报告,上海生产合作社中“有不少的社是专以利润厚薄、工资收入多寡,或以避免改变品种的麻烦,作为生产的依据。如群力针织社不顾生产中百公司需要的‘青年女花袜、回力女球袜等’的产品,而是集中力量生产已过剩的回力男球袜,因此袜利润高收入大。生产社违背了为国家、为消费者服务的基本原则,且积压了资金,影响了正当的积累”。再如,“自市场增加繁荣后,部分社不肯签订业务合同,想把自己的产品投入自由市场,获得更多利润,这一现象是较严重的。根据不完整统计去年1月至9月流向自由市场的产品总额达114亿110余万元,占各社总产值的7%以上”。此外,“强调自产自销,甚而拒绝加工订货,盲目申请贷款,浪费国家资金的现象也相当普遍严重”。⑨这表明,50年代中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存在自由市场的缝隙,生产合作社这种小型经济单位,仍然可以利用这种缝隙,像市场主体那样去决策。事实上,这种缝隙在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中会长期存在。 1955年一季度末,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成立,与上海市生产联社合署办公,同时在局内成立行政管理处,在市生产联社各区办事处内设立行政管理组,其业务受市局行政管理处指导。11月,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各区人民委员会内设立手工业管理科,截至年底,相继成立手工业管理科的有长宁区等10个区。当年,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行政管理处现共有干部30人,分设4个科进行工作。根据上海市工业分工原则及“一条鞭”管理生产的精神,该局最初仅管理制镜、木器等22个归口行业,进行生产安排和改组改造工作。至于归口行业的登记管理、违法处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对于非归口行业个体手工业的生产安排,则由市工商局和主管专业局负责。到了11月初,上海市委明确指示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的管理范围为个体手工业的生产安排、改组改造和行政管理等工作。⑩此后一段时间,上海工业管理体制上的特点为,包括郊区的集体所有制生产企业全部归市手工业局管理,国营、公私合营工业企业由工业各局按行业管理。(11) 在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1955年的行政工作中,对木器业的生产安排较为典型地反映了当时手工业经济管理的特色。上海市木器业1955年有私营户2881户,从业人数7956人,全业生产困难严重,每月生产在10天以下,完全停工的手工业有照户约占全业有照户的40%,至于无照户,则绝大部分是困难户。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针对行业情况,首先摸查困难和劳动力过剩等情况,分析研究困难原因;然后分别召开加工订货单位和国(营)、合(作社)生产单位会议,了解生产情况,并掌握四季度任务数字及市场变化情况,吸收各方面安排意见;再召集国、合有关加工订货和生产单位,成立木器业生产安排小组。具体安排由生产联社供销经理部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即先以生产任务较好的缝纫机台板为重点,统一分配,适当调剂公私、私私之间失衡现象;其次根据要货单位的任务,规定经济类型的生产天数,超过规定部分交安排小组分配,以适当控制公进私退现象的继续发展,缩小私营困难面。同时采取一些临时措施,指导生产,克服困难,扩大维持。”据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1956年1月的报告,上述生产安排工作“虽在四季度中开始进行,但已稍具成效”,使木器业“困难情况获得缓和”,表现在:“如12月份缝纫台板任务的布置,便安排了一些困难户生产(13户76人)。11月份指导业内试制新产品高跟鞋木跟,安排了困难户52户107人的生产,也保证了女鞋出口任务的需要。协助争取部分工业用桶的任务,解决了该业困难较严重的圆木作组24户103人的生产,扩大了行业的维持面。”(12)上海市手工业管理局的成立及其对个体手工业的生产安排工作,体现了政府用行政手段代替市场,控制手工业经济的生产与经营,从而使手工业经济被纳入计划经济体制的大系统,并在相应的轨道上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