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改革开放”确立为国家的战略方针,由此开启了我国的市场转型进程。我国的市场化改革以积极引进外资、充分利用国际资源为特点。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额稳步增加。2014年,我国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外资流入国①。外商以投资兴办独资或合资企业的方式参与中国经济,同时带来了生产技术、企业管理经验和市场营销知识。在外企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私营企业也迅猛发展,如图1所示,2002年以后,私营企业成为数量最多的一类企业,外企数量居中,国企数量则最少。不同所有制企业中,员工的收入呈现明显的分化,如图2所示,外企员工收入一直显著高于私企和国企员工;私企员工收入经历了短暂的与国企员工收入不相上下的时期,2002年以后则明显低于国企和外企员工。简而言之,外资进入中国以来,一方面带动了中国企业数量的迅速增长,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收入分化。那么,外资企业是如何改变既有的国有-非国有的所有制分割格局的?它强化还是削弱了国有企业员工相对于私营企业员工的收入优势?
大多主流经济学家假定外企具有相对于中资企业的技术优势和生产率,因而能提供较高的薪酬水平。同时,外企和中资企业的互动与劳动力流动会导致技术和知识扩散,长此以往,外企和中资企业的收入水平会趋于一致(
& Greenaway,2004)。然而在当代中国,外企的收入优势却持续稳定地存在。社会学家早就认识到国家权力导致的市场分割对国有-非国有部门收入分化的影响(李路路等,2016),但较少探讨国家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是如何影响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收入分化的。例如,国家赋予外商在税收、土地、贷款等方面的超国民待遇降低了外资进入门槛,那些并不具有技术和管理优势的外资企业即可坐享制度租金和收入优势。与此相反,私企广泛面临的融资困难等制度性歧视使其难以获得技术升级所需的巨额资金,从而被锁定在低水平增长中。 社会学家之所以较少讨论外资企业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部分原因在于社会分层研究多从微观层次探讨个人特征与收入的关系(Cao,2004),而由于外企地理分布的高度不均衡,全国抽样调查难以获得足够的在外企工作的个人样本②。由于外资以投资企业的方式参与中国经济并与中资企业开展合作和竞争,那么要理解外资的具体作用机制,便可以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比较分析外资企业对中资企业的影响,讨论其对所有制分割的作用机制。 外资对中资企业的影响可分为扩散和竞争两种机制。前者指通过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向中资企业的传播而提高其生产率和工资水平。后者指外资和中资企业间的市场竞争。一方面,扩散往往只是非核心技术的浅层扩散,在市场扩张早期,这种浅层的管理方式、营销手段及商业合作信息上的扩散会促进私营企业的建立,但长此以往,缺乏核心技术的扩散无法提高中资企业的技术水平。这是因为,国家对外资的优惠待遇和低门槛使得进入的外资大多并不具有技术和管理的优势;即使某些母公司有先进技术,但由于缺乏竞争压力,它们也不愿将其引入中国。另一方面,市场日渐饱和,外企和中资企业产生激烈竞争,私企由于缺乏技术优势和制度优惠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国企则由于行政保护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外企的冲击(见表1)。
本研究以企业为研究对象,整合1998—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全部数据进行分析。数据横跨16年,涉及了外资进入中国的起步期(20世纪90年代)、成长期(2001年入世后)和鼎盛期(2010年后稳居世界第二位),对于全面评估外资企业对所有制分割和不平等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系统回顾了社会学和经济学相关理论分析;第三部分则结合中国实际,将宏观理论细化到企业层次并提出假设;第四部分介绍了数据、变量和分析方法;第五、第六两部分则分别描述了量化分析的结果并结合理论进行讨论。 二、文献回顾:外资的作用机制 (一)社会学的宏观视角 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指的是外国资本为获得其他经济体企业的利益进行投资③。外资以独立或合作兴办企业的方式获得对企业的管理和控制权,进而在本国经济领域施加或大或小的影响力。与经济学家强调外资的资本属性,认为外资会带来就业机会、技术进步和劳动者收入提高不同,社会学家侧重于挖掘外资的政治和社会特征,认为外资不仅仅是资本,它建立了外资流出国和流入国之间的依赖关系,其规模取决于流入国是否对外资实行友善的政策,而不仅仅是个经济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