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许多优秀作家一样,刘震云也属于那种很难被具体“归类”的作家,以往对他的每一次“定义”都可能被他后来的写作实践所“解构”。刘震云是位写作的“多面手”,从中、短篇延展到长篇,从“纯文学”到影视界,都显得游刃有余。从他的《塔铺》《单位》《一地鸡毛》①等中、短篇开始,到“故乡系列”的长篇小说《故乡天下黄花》《故乡相处流传》《故乡面和花朵》②,以及与影视“联姻”的作品如《手机》《我叫刘跃进》等,再到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一句顶一万句》,以至于2021年7月出版的《一日三秋》,无不表现出他持久不衰的想象力和表现力。在他的文字里,现实与虚构、历史与想象、乡土与都市、绝望与虚无、幽默与无奈、真实与荒诞等元素,均得到生动的演绎。刘震云的作品虽然一直在不断变化与自我更新中,但其“不变”元素,却常常成为“变”的支撑点。特别是,对人性、“日常”或“世俗”世界的执着探索,糅合着平实、写实的文字特质与精神内蕴,构成他作品一以贯之的美学品质。本文旨在将“世俗”“俗世”的维度,作为论述刘震云小说的逻辑起点,来剖析作家在作品中所描绘的“世俗”图景。作家如何从“现实”的角度,展现他对存在世界的理解?从历史的维度,作家又怎样来审视当代社会生活变化的本相?更根本的,是作家如何在这“现实”与“历史”交织的文本里,探究人的现状和境遇问题?在此,我们更愿意在多重角度的相互交错下,来思考刘震云的文本世界,阐释其何以能成为中国当代文学中的一座“重镇”或“风向标”。 对“世俗”生活的呈现是刘震云小说重要的叙事角度之一,而这也是1980年代以来中国当代小说的重要特征之一。在这里,“世俗”可以理解为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即绝大多数人,所遵循的生活习惯、行为方式与对生活的态度。进一步讲,就是人求生畏死的本性,人对幸福生活、物质的追求,人对食、色本能的欲求,日常的喜怒哀乐,人与人之间的纠葛与龃龉,以及人对支配他人、掌握垄断他人命运的权力渴望,人间烟火等等,都可以称为“世俗”或“日常”的重要组成部分。 显然,在刘震云的小说中,无不包含着这些“世俗”或“日常”的元素。程光炜认为,刘震云“这种类型的作家本来就擅长写故事,生活实感非常强,细节既体贴又精准,你读他的小说,好像是在跟作品人物过一段烟熏火燎的日子,一边吵架,一边又到菜市场跟小商贩斤斤计较。这种类型的作家有种能把读者吸引到故事情节中,忘掉自己其实是在读小说的特殊的本事”③。可以看到,《塔铺》中的高考生们没有宏大的抱负,他们在复习班里的努力,无非是为了改变个人的窘迫命运;《一地鸡毛》中的小林夫妇,在经历了现实的“再教育”之后,终于不再高谈理想、目空一切,而是“弯下腰来”,哪怕仅为上班方便一点,也要挖空心思地去求人、送礼;《故乡天下黄花》中的人物,为了掌握对他人的统治权而无所不用其极;还有《一句顶一万句》中的主人公,为了与“说话”的对象合拍,产生“喷空”的状态,为“一句话”的“舒适”,去改名换姓、变更职业、甚至婚姻出轨也在所不惜。这些看似荒诞不经的情节,其实就是世俗世界的常态与日常的重要面向,它构成很难撼动的“客观存在”。日常生活中,并无所谓绝对的善恶、臧否,都是普通人被置于某种环境时,所作出的无奈但却合乎常理的抉择。阿城在《闲话闲说——中国世俗与中国小说》中对此曾有过精辟概括:“世俗既无悲观,亦无乐观,它其实是无观的自在。”他还以一种机智、半调侃的语气夫子自道般解释道:“喜它恼它都是因为我们有个‘观’。以为它要完了,它又元气回复,以为它万般景象,它又恹恹的,令人忧喜参半,哭笑不得。”总之,“世俗总是超出‘观’,令‘观’观之有物,于是‘观’也才得以为观。”④那么,这里的“世俗”或“日常”,指的就是一种相对稳定的、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它能藏污纳垢、包罗万象,并没有正与邪、黑与白的绝对分野,就是说,任何“主义”或“观念”,都很难撼动世俗生活的巨大惯性。从另一个角度讲,“俗世”“世俗”深藏于巨大的民间之中,其间蕴积着驳杂的生活底蕴。 然而,这种俗世的“客观存在”却由于长期受“宏大叙事”“历史理性”“改造国民性”等思维惯性的影响,人们对作品中所谓“俗气”“肮脏”“琐碎”的叙事或描写,往往采取的是“批判”、忽视的歧解的态度,认为这种文本存在尚难符合现实“靶向”的需求。当然,这种思维倾向,自然离不开对中国特殊历史的反思、审视与理解。在中国百余年的文学创作历程中,我们不难感受到作家或文化学者对“现代性”(Modernity)的急切追求,即对“新”“进步”“前进”的不断“神往”“狂想”。百余年来,求新、求先进即“现代性的追求”,始终是诸多文化知识分子的心事。在这种情境下,对“世俗”的慢节奏书写,对生活“鸡零狗碎”场景的过多描摹,或者描绘在多重境遇下人性的复杂性,便显得不合时宜。因为无论是“救亡”还是“启蒙”,都需要在作品中持有明确的“目标感”与“严肃”态度。自19世纪中叶以来,两次“鸦片战争”,尤其是一系列带有羞辱性的“不平等条约”之签订,让人们终于深切感受到国家整体的孱弱,更加唤醒整个民族“自尊”与“自强”意识。这种强烈的使命感,自然体现在主流作家的文本叙述中。所以说,在“救亡”与“启蒙”双重压力下,如果去展开世俗与日常的“琐碎”场景,显然与当时的主流文化追求“宏大主题”的整体氛围格格不入。“新文化运动”主将之一胡适,曾经对《红楼梦》“毫无价值”的判断,在很大程度上能窥见当时的“启蒙”“救亡”的主旋律对世俗文学艺术的否认。另一位“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周作人,虽指出“新文学”应当提倡“人的文学”,排斥“非人”的文学,但他所提倡的“健康的人”,也需要与“现代性的追求”一致。即将“进化论”与人性联系,把“人”归入了某种“合目的性”的体系中,这无疑也是对人复杂性与世俗色彩的一种忽视。林毓生在《中国意识的危机》中提出“借思想文化以解决问题的途径”:“文化改革为其它一切变革的基础,进一步地讲,实现文化变革——符号、价值和信仰体系的改革。”⑤在这种思潮的潜移默化之下,即使是后来试图摆脱“文艺腔”、踏入广阔生活、展现更多大众面貌的“工农兵”文学,也难免呈现出简单化、刻板化、口号化的倾向,缺少了文学审美的多元特质。那些深刻、生动的经典作品,选题和叙事方式也脱离不了“启蒙”或“救亡”的诉求,对真正广阔的生活与俗世更没有着力地展现,文学的类别也显得相对单调。所以,在这种情境下,像刘震云这样“世俗”作家的出现就具有着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在小说中,我们从他的叙述语言、情节、人物等方面都能深切地感受到,一股世俗的气息扑面而来。更不难看到,刘震云是拒绝所谓“文艺腔”的。他的作品里所描绘的人物举止、说话语调,无不符合人物的身份特质。人物无论是“高”或“低”的身份,都会“优先”将其日常本相展现出来,看上去没有善恶、黑白的绝对分野,只有“灰色”的“世俗”存在。而故事的情节设置、推进,也没有太多的“惊雷”与突兀,都经得住在文本境遇下常理的推敲。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将故事与人物强行植入到某些严肃的叙事“目标”之中,而是置于复杂、混沌的“生活流”和“原生态”世俗世界中去探索人性的极限。无疑,刘震云对“宏大”的“礼让”、对“细碎”的“亲和”姿态,也是对中国当代文学写作视域和叙事伦理的重要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