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基督教世界1495年的《永久和解敕令》(Decree of Eternal Pacification)废黜私人战争后,欧洲的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就开始构想把上述禁令扩展到国家层面。①1634年,法国著名政治家苏利公爵(Duc de Sully)在其《回忆录》(Mémoires des sages et royalles oeconomies d'Estat,domestiques,politiques et militaires de Henry le Grand,l'exemplaire des roys,le prince des vertus,des armes & des loix,& le pere en effet de ses peuples
)中记录了法国国王亨利四世提出的被称为“宏大方案”(The Grand Dessein)的欧洲和平计划。1713年,法国圣皮埃尔修士(Abbéde St.Pierre)受亨利四世思想的影响,撰写了《重建欧洲永久和平方案》(Projet pour rendre la paix perpétuelle en Europe),提出在欧洲君主国之间建立普遍联盟和具有强制性的审判法庭(judicial tribunal),从而实现永久和平;圣皮埃尔的“永久和平”思想又启发了卢梭。他一方面对圣皮埃尔的思想深表敬意,另一方面又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为何这一看起来对欧洲君主国都有好处的方案无法落实呢?为解决这一问题,他撰写了《圣皮埃尔永久和平方案辩正》(Judgment of Monsieur l'Abbé de Saint-Pierre's “Plan for Perpetual Peace”)和《论战争状态》(The State of War)两篇文章。此外,普芬道夫、格劳秀斯、瓦特尔等学者或法学家则从国际法的角度阐释了他们的“永久和平”观。②与上述政治家和思想家相比,康德更加关注“永久和平”问题,因为康德把权利(Recht)视为政治生活的基础,而权利的基础是道德,道德上的“至善”又无法靠个体实现,必须立足于人类共同体,因此,康德把实现“永久和平”视为人类至高的政治上的“善”。他的《判断力批判》《实用人类学》《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法的形而上学原理》等专著或论文都多多少少地论及“永久和平”问题。1791年,普鲁士与奥地利签署《皮尔尼茨宣言》(Declaration of Pillnitz),干涉法国革命,但此次干涉以失败告终。这次战争对长期思考战争与和平问题的康德触动很大。1795年,法国与普鲁士签署《巴塞尔和约》(Peace of Basel),该事件直接促使康德撰写系统论述其战争与和平思想的长文——《永久和平论——一部哲学规划》(Zum ewigen Frieden.Ein philosophischer Entwurf),交由柯尼斯堡的尼古洛维乌斯(Friedrich Nicolovius)出版。《永久和平论》之所以加一个副标题——“一部哲学规划”,大有深意。康德是想向读者表明,他的“永久和平”构想是其哲学的终极关怀,而非通常的乌托邦式的愿望或建议。这篇长文刊出后引起极大反响,并成为学术界研究战争与和平问题的经典文献。康德“永久和平”思想的逻辑思路、主要构想和可行性问题成为学术界关注的重点。为了不断章取义,曲解康德的战争与“永久和平”思想,本文拟在康德哲学精神的基础上,对其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战争逻辑:“必要的恶”与“永久和平”的辩证运动 康德(1724年4月22日至1804年2月12日)生活在欧洲典型的“大混战”时代——英法在世界争霸、普奥在德意志争霸、俄罗斯向外扩张、法国大革命战争、拿破仑对外扩张,轮番上演或彼此交织。据统计,从1715年至1814年欧洲总共爆发了36场大规模战争,平均2.85年发生一场大战。③1757年8月,在七年战争中的格罗斯-耶格尔斯多夫一役(Battle of Gross-J
gersdorf),普鲁士败给沙皇俄国,康德生活的德国小城柯尼斯堡被俄军占领,彼时他正在柯尼斯堡大学任教,切身感受到战争的残酷。④可见,康德对“永久和平”的思考不仅源自他的哲学体系构建的需要,与其现实生活的遭遇也息息相关。不过,康德并未从道德的角度评判战争的善与恶,而是从人类文明的角度看待战争与“永久和平”的辩证关系,认为战争是实现“永久和平”这一最高的政治上的善境的手段。 在战争的爆发原因上,康德认为人性、国家统治集团的好战和国际政治的性质等因素举足轻重。 在个体层面,康德将战争原因归咎于人性。传统上,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者往往把康德归为理想主义学派,认为其学说的起点是人的“性善论”。但是,事实上,康德的人性思想远比上述归类复杂,哲学界的相关研究成果已比较丰富,这里不再赘述。⑤就战争而言,康德认为,人性中具有相当鲜明的“相互敌视”与“斗争”的一面,主要表现在:首先,人类的愚蠢以及由此导致的相互敌对。在《实用人类学》一书中,康德指出:“每一个人如果不仅在过去的历史中,而且也在当今的历史中来考察人类的行为,那么他虽然常常会被指向提蒙式的愤世嫉俗,但更为常见和中肯得多的是像莫墨斯那样下判断,他会觉得在人类的特性中,愚蠢比罪恶更为触目。但由于愚蠢与某种恶的表征相联(因为只有这样它才叫做呆气),所以它在人类道德的相面术中是不可忽视的。于是,单是从每个聪明人觉得必不可少的那些思想的好些部分被隐瞒起来,就足以清楚地看出:在我们的种族里每个人都觉得自己陷入了一种心存防范、不让人完全看透自己真面目的状态,这本身就暴露了人类相互敌视的倾向。”⑥其次,人性中存在根深蒂固的“虚荣心、权力欲或贪婪心”,它导致人类彼此之间“既不能很好地容忍”,又不能相互“脱离”,总是“想要一味按照自己的意思来摆布一切”。⑦最后,人性中还有着强烈的“荣誉心”。关于这一点,他甚至称,“战争本身似乎并不需要任何特殊的动力,而是好像就充塞在人性之中并且甚至而被当作某种高贵的东西,人类受了荣誉心的激发,没有自私自利的动机就会去作战;从而战斗勇气(在美洲野人那里以及在骑士时代的欧洲人那里)就被断定为具有直接的伟大价值,不仅仅是当战争发生时(很合时宜地那样),而且还为了要有战争发生。于是往往仅只为了表现战斗的勇气就引起了战争,因而战争本身也被赋予一种内在的价值”⑧。不过,康德虽然认为人的“非社会性”一面是导致战争的重要原因,但他没有像英国思想家霍布斯走得那样远,将猜疑、竞争和荣耀视为主导人类行为的三种支配性动机,认为“旧道德哲学家在书上说的那种终极目的(finis ultimus)和至善(summum bonum)根本就不存在”⑨。就康德哲学而言,他没有抛弃苏格拉底坚持的追求“至善”的传统,只是将之转换为哲学上的“自由”概念,将自由意志作为道德可能的前提条件。